南京哺乳期起诉离婚要多久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哺乳期起诉离婚要多久
您的位置:首页  »  
 

哺乳期起诉离婚要多久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哺乳期对于刚经历完生产的女性而言,身体尚处在恢复期,心理也处在调试期。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女方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从法律层面给予了特殊保护。但是如果哺乳期内,如果女方起诉离婚或男方起诉离婚被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的,离婚诉讼就产生了。但程序上与一般的离婚诉讼程序并无不同。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开始计算审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为六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到上一级人民法院的案件,二审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也就说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会在三个月内审结。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的,二审法院会在三个月内审结。
  
  
  

·法律规定商标类似算侵权么?
    法律规定商标类似算侵权么? 一、法律规定商标类似算侵权么? 类似商标是指虽与他人的注册商标不完全相同,但在字形、图案、读音某方面足以引起普通消费者(即具有一般文化水平和辨别能力以及一般的注意程度之人)混淆,即可认为是类似商标。 类似图形是不能注册的。 (一)文字商标的审查...

·车位被抵押,能否排除强制执行?
    1.车位虽不属于住宅,但依法属于满足业主住宅需要的必要设施,属于商品房所提供居住功能的必要延伸和拓展。车位使用权与业主居住权密切相关,具有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属性。对小区业主而言,一定数量的车位、车库的配备,是与其居住权密切相关的一种生活利益,该利益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

·完整的二次离婚起诉书是怎样的?
    完整的二次离婚起诉书是怎样的? 一、完整的二次离婚起诉书是怎样的? 书写方法如下: 首先在第一行正中间写上离婚起诉状,第二行写上原告人姓名、出生日期、所住地 、电话号码、 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第三行写上被告人姓名、出生日期、所住地、电话号码。性别、...

·广东交通事故赔偿新标准
    广东属于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如果在广东省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那么对赔偿标准的规定也是与其他经济不发达地区规定的不同。那到底在广东省是如何对交通事故作出赔偿的呢?我们带来广东交通事故赔偿新标准,供你参考。 一、广东交通事故赔偿新标准 (一)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

·员工离职时很正常的事情,但有的用人单位这个时候却要求离职员工
    员工离职时很正常的事情,但有的用人单位这个时候却要求离职员工进行相应的赔偿,主要是因为员工是违约进行离职的。那从法律角度分析,到底员工违约离职是否需要赔偿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违约离职是否需要赔偿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

·劳动关系协议合同对工作的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工作的过
    劳动关系协议合同对工作的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工作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什么问题的话有劳动协议会比较好处理,企业事业单位也无法通过没有劳动协议来做文章,不过还有很多人对劳动协议关系的实质还不够了解,那具体来说劳动关系的实质是什么呢? 劳动关系的实质是什么意思? 一、劳动...

·过失犯罪的各类情况是什么
    过失犯罪的各类情况是什么1、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应当预见的前提是能够预见:需要考虑行为人的知能水平、行为本身的危险程度以及行为时的客观环境。应当预见的内容是法定的危害结果,即构成要...

·买房网签日期和实签日期一致吗
    一、买房网签日期和实签日期一致吗买房网签日期是开发企业在房管局的备案时间,合同在网签备案以后,由开发商才打印纸质合同,一般购房合同最后一页的时间都在网签备案时间之后。二、网签购房注意事项 (一)合同条款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因为买卖双方在专业知识上信息不对称,有时买方并非出于本...

·合同未到期提前一个月辞退员工的补偿金怎么计算
    合同未到期提前一个月辞退员工的补偿金怎么计算 一、合同未到期提前一个月辞退员工的补偿金怎么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

·申请劳动仲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是劳动者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doc)(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提交正本一套,并按被申请人数提供副本)。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3)有委...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