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著作权损失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著作权损失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您的位置:首页  »  
 

著作权损失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著作权损失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著作权损失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侵权使权利人利润减少的数额;
  
  2)以报刊、图书出版或类似方式侵权的,可参照国家有关稿酬的规定;
  
  3)权利人合理的许可使用费;
  
  4)权利人复制品销量减少的数量乘以该复制品每件利润之积;
  
  5)侵权复制品数量乘以权利人每件复制品利润之积;
  
  6)因侵权导致权利人许可使用合同不能履行或难以正常履行产生的预期利润损失;
  
  7)因侵权导致权利人作品价值下降产生的损失;
  
  8)其他确定权利人实际损失的方法。
  
  二、著作权侵权的赔偿标准应该怎么确定?
  
  第一,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1、这是最为简单直接的方式。由于著作权人拥有的著作权会为自己带来一定的利益,例如出版,改编等等,这些利益会因为他人侵犯自己的著作权而受到损失。
  
  2、这个时候自己受到的损失完完全全是由他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所以自己不需要承担这个损失,而应当由他人承担,表现在法律上就是他人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损害赔偿。只要自己拿出证据来证明在他人的侵权过程当中给自己造成了多大的损失,就可以向他人请求赔偿。
  
  第二,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第三,按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如果在以上的各个情况之下,都没有办法计算出具体数额的话,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判处50万元以下的赔偿。
  
  三、著作权侵权的行为有哪些?
  
  (一)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 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 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 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 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
  
  (七)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 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 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 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由此可见,关于著作权损失的认定标准参考因素是比较多的,比如说也能够参考国家稿酬标准确定造成的财产损失。不同作品的著作权产生的市场价值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对于造成的损失,在确定具体损失标准的时候,参考依据也不能一概而论。
  
  

·北京买房首付多少
    北京使我们的首都,当然在北京生活或者在北京工作的伙伴们的梦想就是能在北京能够有一个自己的窝。我们都知道北京的房子很贵,所以很多上班族就会选择按揭的方式在北京买房,那么今天就为您详解一下,在北京买房首付多少呢?买房所需的条件?以及贷款的方式?希望以下的信息对您有一定的帮助。 一、...

·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到法院诉讼离婚,最终的决定权在法院手上,但法院也不能随意判决,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与法律规定进行判决。出现一些情况的,法院必须判离,那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应该如何解决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应该如何解决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父母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有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现行司法实践中,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有父方抚养。...

·疫情当前房贷可以延期吗?
    疫情当前房贷可以延期吗?是否可以延期,应当根据银行的认定进行,如果属于因疫情导致的,那么是可以申请延期的,国家有关部门在《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

·新农村征地拆迁程序
    新农村征地拆迁程序 一、征地程序: 1、办理用地申请 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拟定征地方案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用地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

·先诉抗辩权条件都是有哪些
    先诉抗辩权条件都是有哪些?说到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我们首先要对于抗辩权进行分类,不同的抗辩权的行使的条件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先诉抗辩权条件都是包括哪些吗?其实,对此我们的法律中对于每一种的行使条件都是有规定的。接下来,我们会分别为您介绍先诉抗辩权条件以及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有哪...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暂行办法是怎样的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暂行办法是怎样的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暂行办法是怎样的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

·劳动者没签定劳动合同工厂倒闭能否获得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的签订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都有维护各自权利的作用,劳动关系确定后,用人单位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将依法支付双倍的工资。那么,劳动者没签定劳动合同工厂倒闭,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吗?接下来我们就来介绍一下没签定劳动合同工厂倒闭的经济补偿相关问题。 一、公司不签劳动合同...

·公证赠与合同的撤销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证赠与合同的撤销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当中,合同的内容是有很多种的,您在生活中可能也听到过这样的事情,相关的人员或者单位,决定将自己的私有物品转赠给其他人或者转赠给国家。合同签订以后,经相关部门公证以后,就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在这种情况下,可能又因为一些实际的原因想要对赠...

·检察院批捕后一定有罪吗?
    一、检察院批捕后一定有罪吗? 批捕只是有重大的犯罪嫌疑,要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必须要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 不是逮捕就会被判刑。被判刑是有法院来认定,也就是说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不能定谁谁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手段,所以还是要看具体案情。建议委托律师...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