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之前羁押缓刑期限怎么折抵?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之前羁押缓刑期限怎么折抵?
您的位置:首页  »  
 

之前羁押缓刑期限怎么折抵?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不予折抵缓刑期,但是可以折抵刑期。首先,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缓刑不是刑种,而是刑罚具体运用上的一种制度,宣告缓刑必须以判处刑罚为前提,它不能脱离原判刑罚而独立存在,是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因而,缓刑犯在判处刑罚时确定了相应的缓刑考验期,判决前的羁押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但这不意味着判决前的羁押期不折抵刑期。其次,从我国《刑法》的立法原意上看,适用缓刑的前提条件较为严格,在缓刑期考验期内或者期满后撤销缓刑,实际上已是对缓刑犯又犯罪的一种惩罚,就不应再以羁押期不予折抵刑期而加以惩罚。再次,从我国《刑法》原则来看,其中之一是坚持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判决宣告前的羁押期对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与宣判后执行刑罚的方式并没有实质上的区别,也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惩罚犯罪分子,保护人民的刑罚目的。因此,如果前期的羁押期不予折抵刑期,则是对犯罪分子加重了刑罚处罚,这是有悖于我国《刑法》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刑法》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对于刑期的折抵,需要存在同种类型的处罚,如果是取保候审,或者是缓刑,因为没有实际的关押行为,所以无法折抵之后的徒刑刑期,但是如果是拘留,监视居住则可以折抵。
  
  
  

·有的当事人在办理房产抵押的时候,会选择进行房产抵押公证。但是
    有的当事人在办理房产抵押的时候,会选择进行房产抵押公证。但是也有些人不了解房产抵押公证的相关知识,特别是办理房产抵押公证需要哪些资料?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办理房产抵押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抵押权人应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 1、抵押...

·购买二手房需谨慎 验收质量时遗留问题要解决
    

一手房验收房屋质量是关键。而对于二手房,有人提出,二手房多是业主住过多年的,应该不存在什么大的房屋质量问题,是否就不用验收了呢?对此,专家认为,购买二手房同样需要验收,并且由于二手房涉及前业主的很多遗留问题,因此需要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进行查验。

合富置业市...

·工伤医疗费保险范围
    工伤医疗费保险范围我们每个人在获得工作后都会由用人单位代为缴纳保险且自己也会缴纳医疗保险。在广大劳动者群体中的工人,他们很容易在施工时受伤,导致失去劳动能力,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需要去医院治疗,然后可以获得报销。那么工伤医疗费保险范围是怎样的呢?是否涵盖了工伤治疗部分甚至失去劳动能力...

·交通事故不赔偿误工费可以吗?
    交通事故不赔偿误工费可以吗交通事故中如果对方没有劳动收入那么是可以不需要赔偿误工费的,但是有劳动收入,那么需要进行赔偿。、误工费包括两部分:1、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2、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

·在先专利权益的保护
    所谓在先专利权益的保护,是指对在先取得的专利权的合法权益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益相冲突。

 ...

·新商标法与旧细则的适用问题
    新《商标法》颁布施行后,目前与之配套的《商标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修改工作正在加紧地进行。为了使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时有效地保护商标权益人的利益,国家工商总局经过研究,就新《商标法》与现存未修改前的《细则》如何配合使用问题下发了《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若干意见...

·试用期工资规定是怎样的,试用期有多久?
    众所周知,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往往都会约定一段时间的试用期,并且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也是要按照规定发放工资的,有的人就曾问过我们,在试用期内的工资规定是怎样的?关于试用期的工资规定,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作出解答。 一、试用期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

·解除劳动关系没有解除社保关系是否正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职工与原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后,公司不再续交社保费用,根据缴费职工...

·公司法关联关系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关联关系是如何规定的?在我国公司法规定当中规定了关联关系的相关事宜,但是关联关系这一名词概念对于不知道其中的人来说都是很陌生的,那么到底什么是公司法当中的关联关系,公司法关联关系是如何规定的呢,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关联关联关系的界定 虽然我...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户协议书该怎么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户协议书该怎么写?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户协议书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户协议书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丙方代表人: 丁方代表人: 卯方代表人: 甲、乙、丙、丁、卯五方本为一家人,现分为五户,现将大户原承包集体的 亩土地分到各户,由各户...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