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合同是不是双方都得有?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劳动合同是不是双方都得有?
您的位置:首页  »  
 

劳动合同是不是双方都得有?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劳动合同是不是双方都得有?劳动合同就是必须要双方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关键在于其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是否符合协议双方的意志。劳动者手中没有合同书,不影响合同效力。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合同就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所签订的,对于合同在签订好了之后也必须要各执一份,如果劳动者没有那么就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要,如果拒绝这个是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举报的,所以,自己的权益就要懂得自己保护。
  
  
  

·司法鉴定死亡定性的标准是什么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您对死亡的认定标准是,没了呼吸或者是心跳便会被认定为死亡,但是在医学上,人的死亡的认定标准却不是这样的,而司法鉴定中,对于人的死亡的问题的定性也是有自己的标准的,下面就给您简单的介绍一下司法鉴定死亡定性的标准是什么样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

·很多时候公民有空闲的房屋,在不愿意出售的情况下,往往会选择将
    很多时候公民有空闲的房屋,在不愿意出售的情况下,往往会选择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这样就可以将房屋充分利用起来,收取相应的租金。那实践中,公民进行房屋出租需注意些什么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出租需注意些什么 出租房屋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出租人应向承租人...

·属于共有房产的情形包括哪些
    在生活中,每天都有很多人出售二手房,也有很多人购买二手房。为了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在正式交易前,无论是卖方,还是买方,提前弄清楚房屋的产权问题是很有必要的,尤其是对于共有房产的买卖要更为谨慎。那属于共有房产的情形有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属于共有房产的情形有哪...

·劳动法第几条周末加班工资规定
    劳动法第几条周末加班工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当中有关于周末加班工资的规定,依据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

·根据法律规定借钱欠钱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借钱欠钱不还怎么办?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

·一、离婚协议子女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协议子女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

·离婚财产共同财产分割有什么规定?
    离婚财产共同财产分割有什么规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

·偷税漏税4万税额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偷税漏税4万税额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偷税漏税4万税额的判刑标准是3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银行可以倒闭吗?
    银行可以倒闭吗?早在2007年,银监会就启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的起草工作,这一工作之所以停顿,是因为2009年金融危机的爆发。金融危机爆发后,由于国际金融业的剧变,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当时正在起草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如今,《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的起草工作重新启动,...

·一、交通事故赔偿整容费可以要求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整容费可以要求吗? 对于交通事故赔偿中整容费用是可以要求的,但也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 整容费是一种后续的治疗费。实践中对于一些例如取钢板手术(内固定物)等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根据医院的遗嘱和相关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进行确定并支持。对于一些例如整容修复等手术...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