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户口登记需要本人去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离婚户口登记需要本人去吗?
您的位置:首页  »  
 

离婚户口登记需要本人去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离婚户口登记需要本人去吗?不一定要本人亲自去办理,户口迁移应当由本人到公安机关办理,但本人因故无法办理的,可以委托户主或者有民事行为能力的zd直系亲属办理,受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该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二、《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如果是户主的子女要上户口的话,需要户主本人去派出所。但如果是户主的孙子女或者是外孙子女需要上户口,则不需要户主本人,只要孩子的父亲或者是母亲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到派出所办理。离婚后,是需要根据实际需要对户口进行迁移处理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的相关事项的处理和认定情况,当事人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自己进行办理的,但涉及到人在外地或者不方便进行亲自办理的是可以通过委托的方式来进行处理的。
  
  
  

·公司变更登记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变更登记的条件有哪些 一、公司变更登记的条件 1、如果同行业在成立日期不满一年不能变更公司名称; 2、如果超过一年或夸行业需带上盖章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全体股东签署的章程修改案、股东会决议、名称变更申请书、委托书到工商核名窗口进行名称变更查询,查无重名工商局会发放企业名称变更...

·保险公司给回扣行贿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保险公司给回扣行贿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二、...

·夫妻离婚前财产分割的效力是怎样的分割协议是有效的
    夫妻离婚前财产分割的效力是怎样的分割协议是有效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

·有三个孩子离婚怎么给抚养费
    一、有三个孩子离婚怎么给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

·哪些人拥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
    哪些人拥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包括三类,其中一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哪些人拥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下面我们根据《民法典》相关知识,给您详细讲解下。哪些人拥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民法典》(2021.1.1生效)...

·起诉离婚找律师代理大概要多少钱,起诉的步骤是什么
    离婚在旧社会是一种非常不好的象征,可能会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和他人的议论,但是到现代社会这种思想负担已经渐渐解脱,每个人都有更好的环境可以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但是对起诉离婚还是有很多人不了解,不知道需要花费多少金钱,那起诉离婚找律师代理大概要多少钱呢? 起诉离婚找律师代理大概要多少...

·保管合同
    存货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保管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
  据委托储存计划和...

·绑架罪适用缓刑吗,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绑架罪是侵犯人身权利的一种犯罪,犯罪分子构成绑架罪后,会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曾经很多人都问过我们,构成绑架罪后,必须被关押在监狱吗,可不可以适用缓刑了?关于绑架罪能否适用缓刑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为你解答。 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暂缓量刑、缓量刑。是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法院...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时,当事人需要注意的事项
        1、注意应享有先行告知权。
    
      公安交警部门向当事人送达事故认定书时,应告知事故当事人申请公安交警部门调解的期限和向人...

·房屋登记备案要什么材料
    相对来讲,在房屋租赁合同上面签字之后最好是按照规定办理一个备案登记手续,这样对当事人来讲,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去权益。那进行房屋登记备案的,此时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那究竟需要什么材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登记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登记备案...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