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单方法定解除权总体上看有什么特征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合同单方法定解除权总体上看有什么特征
您的位置:首页  »  
 

合同单方法定解除权总体上看有什么特征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合同单方法定解除权总体上看有什么特征?1、合同的解除适用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合同只有在生效以后,才存在解除,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均不发生合同解除。2、合同解除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合同一旦生效,即具有法律拘束力,非依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随意解除合同。我国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主要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3、合同的解除必须有解除的行为。即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合同还不能自动解除,不论哪方当事人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必须向对方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才能达到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4、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者向将来消灭、即合同的解除,要么视为当事人之间未发生合同关系,要么合同尚存的权利义务不再履行。二、合同可以单方解除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规定)。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货物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其实法律上对合同解除权也有相应的时间限制,对于一份合法有效的合同来讲,从当事人知道了合同可以解除的法定条件以后,如果一年之内没有行使解除权,解除权就消灭。如果是无效合同,不需要解除合同,直接请法院宣告合同无效即可。
  
  
  

·交通责任认定书有误要怎么办?
    交通责任认定书有误要怎么办?交通责任认定书有误的需要带着事故认定书三天内到交警部门进行申请复核。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应当在...

·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是什么?
    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是什么? 在当今社会上我国逐渐通过改革开放和对外贸易,外商在我国逐渐的在我国开始繁衍,外商就是外资引进,那么外商在我国投资建厂,那么我国法律又对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又是什么,今天让我给您来介绍一下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是什么? 一、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时,如何处理?
    合同变更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过程。因此,《民法典》中关于要约、承诺的规定也适用于合同变更的情况。当事人在变更合同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对需要变更的内容达不成完全一致意见的情况。例如,甲方向乙方订购100台空调,交货期为5月30日。由于当年暑期提前到来,甲方提出要求交货期改为5...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流程 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这一步的手...

·办了结婚证多久能离婚
    离婚自由,没有时间限制。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

·申请司法鉴定的时效是多久?
    面对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或者证据不足等情况下,往往会有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之后当事人就可拿着办事单位同意后开具的委托书到相关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司法鉴定的结果往往对案情有着重要的作用,甚至有可能是决定性的作用。那么申请司法鉴定的时效是多久,申请司法鉴定有哪些程序?就来为你解答一下...

·新车车船税怎么交
    新车车船税怎么交新车车船税怎么交每个地市的缴纳方式也有所不同,但是一般是到地税大厅申报、保险公司代缴。新车车主在购车上牌后,一定要在三十天之内去相关部门缴纳车船税,否则视为逾期,要求缴纳一定的滞纳金。对于北京市排气量在2.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来说,2012年的车船税将下降50元...

·二手房交易该如何避免陷阱
    在现代社会中房屋买卖市场日益红火,从表面上看,开发商乐此不疲的收着购房款,购房者高高兴兴的看房、买房,可实际上,与之相关的诉讼和纠纷也逐渐在增多,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陷阱多多。那么,对于二手房交易该如何避免陷阱?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二手房交易该如何避免陷阱 1、产权状况陷阱...

·犯职务侵占罪全部退赃怎样量刑
    该行为仍然构成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积极退赃的,可以比照上述法定刑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

·执行死刑中怎样验明正身?
    我国法律针对犯罪人员制订了各种刑罚,其中最为严重的一种刑罚是死刑,死刑是将犯罪人员的生命剥夺的一种刑罚,执行死刑有许多需要注意的问题。在执行死刑时,执行人员应先对犯罪人员验明正身,那执行死刑中怎样验明正身?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为您详细说明。一、执行死刑中怎样验明正身对罪犯执行死刑前...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