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请假过多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请假过多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吗
您的位置:首页  »  
 

请假过多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请假过多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吗 一、以请假过多为由辞退员工当然是不合法的
  劳动法并未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以请假过多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所以以请假过多为由辞退员工当然是不合法的。你可以要求补偿,可以单位违反解除合同为由,要求单位支付双倍于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你可以按工作1年要求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如单位拒绝支付,你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要求支付。
   二、法律规定赔偿
  1、公司以员工请假过多而开除员工,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中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注意事项
  另外,有必要引起广大劳动者注意的是,口头请假虽经单位领导口头同意,但因为难以证明确实是经过领导批准,所以单位有可能把你口头请假的时间认定为旷工,再依据旷工多少天可以辞退的制度规定辞退你。如果你没有证明请假事实的证据,那么在劳动仲裁委或法院看来单位辞退你就是合理的,你也得不到经济补偿。所以劳动者请假最好是提交书面申请,情况紧急或匆忙来不及书面申请的,应在口头请假时予以录音,并且在返岗销假时,立即补交请假申请。
   请假过多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吗?答案当然是不可以。员工请假,单位是可以拒绝的,但是如果以请假过多为由辞退员工,单位是一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员工可以上诉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是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赔偿金。
  
  
  

·拘役过能考出租车资格证吗
    拘役过能考出租车资格证吗对于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人从事出租车运营工作,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做出禁止性规定,根据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原则,只要符合从事出租车运营工作的基本条件,就可以开出租车。开出租车应先具备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方可从事出租汽车运营服务。二、拘役的期限是多久?根据《...

·平时我们从电视节目中经常看到企业污染事件被曝光的新闻,这个时
    平时我们从电视节目中经常看到企业污染事件被曝光的新闻,这个时候企业就应该承担环境污染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的内容有哪些,很多人对于这个概率是比较陌生的,那么下面我们随着我们整理的内容来做一个了解。 一、环境污染责任的定义 环境污染责任是指污染者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以作为或者不作为...

·被辞退的员工怎么补偿金
    被辞退的员工怎么补偿金 一、被辞退的员工怎么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

·哪些人不得担任刑诉辩护人
    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是可以委托他人来为自己提供辩护的,虽然现实中常见的的是委托律师来担任刑诉辩护人,但这并不是绝对的。而同时也规定了一些人是不得担任刑诉辩护人的,那究竟哪些人不得担任刑诉辩护人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人不得担任刑诉辩护人 辩护人是指接受被...

·一、离婚时结婚彩礼能要回吗
    一、离婚时结婚彩礼能要回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

·受贿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nbs...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化肥罪怎么判罚?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化肥罪怎么判罚?《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为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以及兽药及其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与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和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及兽药、化肥、种子,使的生产遭受到较大损失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提前通知吗?
    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提前通知吗?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会面对合同到期,但是在合同到期时不续签了,企业需要提前通知吗?答案是肯定需要提前通知的,并且在公司不续签的时候,还需要给予劳动者适量的经济补偿。但是如果劳动者自己不续签呢?也是需要告知的。对于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提前通知的相关法律规定...

·电气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电气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一、电气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1 、配电箱(柜)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PE)可靠,配电柜底座槽钢固定在200mm高混凝土台上。 2 、进线总箱(柜)应做重复接地,线径不小于电源零线规格。 3 、配电箱(柜)配线整齐,无绞接现象,导线连...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是多少?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是多少? 在我国个人或者单位不能获得土地的所有权,只能通过法定的方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另外,土地使用权不是一种无限期的权利,而是有一定的期限限制,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则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续期。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