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法非节假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劳动法非节假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您的位置:首页  »  
 

劳动法非节假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劳动法非节假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但是,在上述三种情形下组织劳动者劳动是不完全一样的,如法定休假日对劳动者来说,其休息有着比往常和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也影响劳动者的精神文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这是用补休的办法无法弥补的,因此,应当给予更高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遇到上述情况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本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属于哪一种情形的加班,就应执行法律对这种情况所作出的规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则都是违反劳动法和本法的行为,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二、加班费分类计算确定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后,还必须区分不同情况,才能准确计算出加班费,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当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产生了加班后都是需要支付一定的加班费用,在计算劳动者的基本工资时也是会将劳动者的月工资基数除以21.75来计算的,当用人单位可以安排补休也是不需要支付加班费用的,但是在法定节假日产生了加班则必须要支付给劳动者加班费用的。
  
  
  

·哪些情形下试用期约定无效
    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中的内容,因此当事人约定好了试用期的,一般也是会写入劳动合同里面。但需要注意,关于试用期的约定也是有可能出现无效的情况,那实践中到底在哪些情形下试用期约定无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哪些情形下试用期约定无效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劳动合...

·民间借贷注意事项
    对于民间的借贷,我们需要注意以下方面,来降低自己的法律风险。
     第一,最好签订书面协议。民间借贷中等当事人大多会以写“欠条”“借据”的形式代表书面约定,虽然简便,但由于借据过于简单,如果发生纠纷很难凭此处理。因此借贷...

·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的构成要件。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可以将犯罪构成要件分为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或犯罪构成的具体要件与所有犯罪的共同要件或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根据犯罪构成要件在认定犯...

·签合同的形式主要有哪些?
    签合同的形式主要有哪些?(一)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只用口头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形式。口头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采用。集市的现货交易、商店里的零售等一般都采用口头形式。合同采取口头形式,毋须当事人特别指明。凡当事人无约定,法律未规定须采用特定形式...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一、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和,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给予了明确规定。
 ...

·车辆碰擦走什么保险理赔
    若是两辆车相撞或剐蹭的事故,先要确定了是谁的责任,是谁的责任那就要走谁的保险,可不能是别人的责任而走了自己的保险。责任的判断若是非常明显的,比如追尾,是后车的责任,比如有车辆违章,那是违章车辆的责任,像这种双方都没有异议的,就走责任方的保险。若是双方责任不明确,那就马上报交警,由...

·怎样写借条才具有法律效力
    怎样写借条才具有法律效力只有规范的借条才能具有法律效力,才能在发生借款纠纷时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

·离婚后一方再婚孩子抚养费怎么付?
    孩子,是联系整个家庭的桥梁。离婚的越来越多,孩子成了最终的牺牲品。要么是将孩子像皮球一样,踢来踢去,不想抚养。要么就是孩子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关于抚养费问题,最开始,也许都还按时支付。但当组件新家庭后,许多人就不愿意给了。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离婚后一方再婚孩子抚养费怎么付? ...

·在农村股份继承条件有哪些
    在农村股份继承条件有哪些?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4、没有违反公司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

·电信网络诈骗量刑标准参考
    电信网络诈骗量刑标准参考现如今,利用电信诈骗的人越来越多,甚至有些时候,在不知不觉中,有些人就逐渐成为网络诈骗的受害者,这对于我们自身的权益来说,非常不利。虽说现在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对这些诈骗进行约束,但我们自身还是要随时提高警惕,尽量让自己不要成为受害者,如果确实不幸成为了受害...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