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诉讼时效因破产中断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诉讼时效因破产中断吗?
您的位置:首页  »  
 

诉讼时效因破产中断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诉讼时效因破产中断吗?
  
  
  一般不会因为破产而直接中断,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是因为债权人主动行使其债权才能发生中断效果,如直接对债务人主张权利,或向司法机关、仲裁委等主张权利,或债务人主动放弃诉讼时效抗辩的权利(即“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情形)。债权人无法以默示的不作为而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结合上述分析,诉讼时效中断效果的发生必须是债权人主动主张其债权,才能产生中断的效果的。仅因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是无法当然的认为债务人(即破产或重整企业)的所有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果的,只有债权人主动去申报债权,才能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二、债权人应如何防止诉讼时效已过而产生法律风险?
  
  
  1、如诉讼时效未届满,应及时向管理人主张债权,达到中断诉讼时效的目的,同时保留相关证据,并注意每三年主张一次,防止诉讼时效再次届满。此时就可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2、如诉讼时效已经届满,也需及时发函给管理人主张权利,如提起诉讼,则可从诉讼时效中止的角度出发,论述此种情况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中止事由,而去尽量的挽回己方权利。如能得到管理人对债权的“同意履行”的回复,也可达到诉讼时效重新起算(诉讼时效复燃)的效果。
  
  
  三、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有什么?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
  
  
  3、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
  
  
  时效的中断,如果中断事由消失之后,时效时重新计算的,这样的制度涉及对于债权人的保护是有很大的帮助的,所以不同于时效中止的规定,时效中止之后,事由消失,时效继续计算。
  
  
  
  

·酒驾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去外地吗
    酒驾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去外地吗1、醉驾取保候审的有正当理由可以去外地,但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取保候审执行期间,被取保候审人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应当及时报告所属县级公安机关,由该县级公安机关征得决定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同意后批准。2、根据《关于办理醉酒...

·以个人账户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
    以个人账户支付劳动报酬,不仅会面临劳动法领域的法律风险,还会面临公司法领域和税法层面的风险,主要风险如下: ( 1 )劳动风险:如果用人单位难以证明该个人账户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则用人单位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义务未履行,不仅要补发工资,还有可能要支付经济补偿。 ( 2 )财产混同...

·进单位档案工种不明确怎样证明?
    进单位档案工种不明确怎样证明? 我国对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十分严格,职工从事符合规定的特殊工种,原始档案记载清楚,且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累计已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可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 如档案记载不清,须提供工资发放表、保健津贴发放表、工资卡等原始材料,材料能清楚认定从事的岗...

·民间借贷担保责任有哪些种类
    民间借贷担保责任有哪些种类 一、民间借贷担保责任有哪些种类 1、共同担保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

·怎样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
    交通事故是生活中最常见的社会现象之一。而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肯定就是需要对事故做出处理的。那具体该怎样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但这对当事人自身利益影响是比较大的。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 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要先抢救伤者,然...

·老人二婚离婚后财产如何分配?
    老人二婚离婚后财产如何分配? 一、老人二婚离婚后财产如何分配? 老人二婚在离婚后只要财产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就可以按平等的原则来进行分配; 属于再婚前取得的财产,登记在个人名下前提,就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离异时候归登记人个人所有,不参与婚后共有财产的分割。 《民法典...

·安徽残疾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安徽残疾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最近一段时期,安徽省加快了城镇建设步伐,很多农村土地被政府征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对于被征地农民,政府财政会拿出一笔钱作为补偿,具体金额由当地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制定。有时候被征地家庭中有残疾人,那么安徽残疾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跟...

·病退的条件是(具有正规医院证明的重大病例均可以可以病退
    病退的条件是(具有正规医院证明的重大病例均可以可以病退。): 1、养老保险缴费原则上满15周年,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 2、一般类疾病住院出院后满1年; 3、恶性肿瘤、尿毒症、肢体瘫等难以康复的严重性疾病住院出院后医疗期满; 4、精神类疾病住院出院后年满5年...

·专利权评价报告有什么作用?
    专利权评价报告是 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在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被授予专利权后对相关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检索,并就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权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价,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一种官方出具的较权威专利质量评价。
...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纠纷案件呈逐年大幅上升趋势,主要包括:房屋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纠纷案件呈逐年大幅上升趋势,主要包括:房屋产权纠纷,城镇商品房屋买卖纠纷,房屋优先购买权纠纷,房屋租赁纠纷,房屋抵押、典当纠纷,房地产相邻关系纠纷,房屋拆迁纠纷等。那么怎么就房产纠纷维权呢?在涉及到打官司的时候,当事人一定要对诉讼时效引起注意。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