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审核责任的重要性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合同审核责任的重要性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合同审核责任的重要性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合同审核责任的重要性是什么?
  
  
  合同审查的重要性
  
  
  合同有多种形式,签订书面合同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方面:首先,它是双方存在合同关系的重要证据,有利于保护双方的权益;其次,避免双方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再次,预防合作方对业务员的职务行为不予认可。
  签订前对合作对象的审查(调查):了解合作对象的基本情况,有助于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在供货及付款条件上采取相应的对策,避免风险的发生。
  
  
  如何进行合同审查
  
  
  1、了解合作方的基本情况,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了解这些信息有利于我方更好地履行合同,同时,当出现纠纷的时候,有利于我方的诉讼和法院的执行。
  
  
  2、审查合作方有无签约资格。我国法律对某些行业的从业资格做了限制性规定,没有从业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特定的业务,如果我方与没有资格的主体签订此类合同将给我方带来经济损失。(无效合同的处理方法: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调查合作方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尽可能对合作方进行实地考察,或者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对其资信情况进行调查。
  
  
  合同签订中应该重点注意的事项:
  
  
  一、合同名称的规范约定。
  
  
  明明是设备买卖安装合同,却简单地写成设备买卖合同。虽然只是少了两个字,但是安装的义务要求和质量标准,设备的安装费用及调试却不知如何界定了。特别是一些采购合同,根据公司合同范本有定期采购和一次性交易的普通采购合同两种交易合同范本,一些公司职员简单草率、不经分辨地拿起一份就签,结果普通采购只定单价,不定数量和总价,定期采购不定单价,却定总价,正好将两者搞混。
  
  
  二、合同没有写明违约条款。
  
  
  如果合同没有写明违约条款,一方违约时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将会很难,而且按实际损失赔偿的话,损失也很难计算。特别是我们公司,常作为施工方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施工,导致整个工程做完后费用基本是我方垫付。如果不约定清楚违约责任,尤其是没有约定延期付款的责任,这对我司的风险将是巨大的。
  
  
  三、验收结算条款和工程标准约定不明。
  
  
  在实际工作中,验收结算条款经常约定不明,工程是否达到标准不能界定,特别是对签证问题的约定基本就是一句“按实结算”。
  
  
  要知道,首先按实结算只能计算工程量,在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下不能有效计算我们的费用,其次签证的时间期限,在我方报告对方后一定要约定明确的确认期间,预期签字或不签字的视为认可我方所报事项。不然,就是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也要花费大量的鉴定费,以证明对方的不合理。
  
  
  四、对于合同其他非正文部分要正确态度对待。
  
  
  例如,对方单位是法人的,合同要盖骑缝章,对方是个人的,要求在每页签字确认。对于需要资质证明的,一定要核实清楚对方的资格证明材料,特别是合同的签订地点,往往得不到重视,其实这是很重要的。首先根据合同法规定,可以确定将来合同纠纷受理的法院,其次,当遇到商业欺诈时,合同签订地也将是确定公安机关案件管辖的依据。
  
  
  合同审核责任是指当合同双方同意后,签订后,有专门的部门进行审核,审核人员应该根据合同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同时还要对于与合同不符合的地方,实地考核,如果有欺瞒的情况,应该联系法务部门,维护本公司的合法利益,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
  
  
  
  

·一、店面房东违约金如何确定?
    一、店面房东违约金如何确定?店面房东违约金的确定是法律、法规虽规定了违约金的数额、比率或幅度,但是又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规定当事人的约定优于法定的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

·一套房子可以继承几次?
    一套房子可以继承几次?继承是没有次数限制的,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

·创业板历程
    

创业板推出十年历程回顾

2008年1月17日,争取今年上半年推出创业板。

2007年8月22日,《创业板发行上市管理办法》(草案)获国务院批准。

2004年5月17日,证监会同意深交所设立中小企业板块。

200...

·缓刑结束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判了缓刑之后,法院会出具执行通知,携执行通知到司法局去报道,司法局会出具报道单,持报到单到具体经办的司法所去,接受社区矫正。矫正结束之后,会出具一个解除矫正通知,矫正结束了,相当于刑罚执行完毕。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法律上什么叫共同抚养权?
    法律上什么叫共同抚养权? 一、法律上什么叫共同抚养权? 共同抚养权:离婚并不使一方失去抚养权,只是失去共同生活的权利,但是也可以约定共同生活的方式.法律规定可以对未成年子女每月给予收入的20至30%.可以选择通过协议来确定双方在共同抚养孩子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比如说通过协议约定...

·怎样就劳动纠纷申请仲裁
    怎样就劳动纠纷申请仲裁在产生劳动纠纷的时候,当事人能够想到的解决方法可能是申请劳动仲裁。但具体申请劳动仲裁,也是有要求的。那么实践中,当事人究竟该怎样就劳动纠纷申请仲裁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怎样就劳动纠纷申请仲裁1、先调后仲再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离婚后多久可以登记再婚 一、离婚后多久可以登记再婚?
    离婚后多久可以登记再婚 一、离婚后多久可以登记再婚? 这个婚姻法上没有严格规定,二婚登记所需证件和手续: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与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存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4、提供离婚证...

·一、买房按揭与离婚怎么办?
    一、买房按揭与离婚怎么办? 1、离婚时,对于婚后办理按揭手续,但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的归属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比较难处理。主要原因在于判决变更产权人,即意味着变更还贷人,如果银行不予办理转按揭手续,则判决得不到执行。若将房屋判决给非产权登记名义方,实质上等于变更债务...

·债权转让和债务承担有何不同
    债权转让和债务承担有何不同 一、债权转让和债务承担有何不同 债权转让是合同的一方全部或是部分地把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它本质上仍然是合同。但是原来合同的主体发生变更,或者转让方完全退出由受让方接替债权,或者转让方和受让方成为共同债权人。债权转让成立的条件有: 1、债权是有效的;...

·女方患抑郁症可以抚养孩子吗
    女方患抑郁症可以抚养孩子吗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夫妻即使离婚以后,仍然会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一番争夺。不管是对于父母双方来说还是对于法院来说,其基本原则都是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的,您都应该尽量的给孩子创造一个好的成长环境,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也是以这种原则为重要依据的。那么,女方...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