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怎样防止侵害商业秘密,如何预防侵犯商业秘密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怎样防止侵害商业秘密,如何预防侵犯商业秘密
您的位置:首页  »  
 

怎样防止侵害商业秘密,如何预防侵犯商业秘密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怎样防止侵害商业秘密,如何预防侵犯商业秘密如今,经常发生一些侵害他人商业秘密的事件,这样的情况只会给权利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有的权利人就在不断的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同时也采取了一些预防措施。那么实践中该怎样防止侵害商业秘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在我国,侵权一旦发生,就很难对商业秘密权利实施保护,而且实施保护的代价也很高。因此,中国的企业应采取全面的措施事前来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力争把侵权风险将至最低。以下是一些可借鉴的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保密做法:
  (一)商业秘密核查:公司商业秘密的发展和保护是一个动态过程,最好实行定期审核的办法,即筛选商业秘密计划,找出所有潜在的商业秘密信息,确保其处于受保护中。
  (二)规定限制的访问区域、密码及所有秘密信息使用者的安全检查。
  (三)对敏感资料加密并放置安全地方存储。
  (四)如有可能,秘密信息的使用者只能有权使用信息的必要部分。
  (五)采取分类办法,如在材料上加盖图章,标明“秘密”或“机密”等字样。
  (六)与将要接触商业秘密的人订立保密协议和不得参与竞争协议。
  (七)要求出示雇员身份证和来访者通行证。
  (八)制定颁发雇员手册,对有关商业秘密、复印政策等做出规定。
  (九)对管理人员,主要雇员以及将会经常使用接触秘密信息的人进行推荐和背景检查。
  (十)和即将离职的雇员进行离职面谈,提醒他们仍有继续对公司秘密信息保密的义务。
  (十一)与雇员鉴定关于商业秘密的相关合同:
  1、雇员保密协议:《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只要有可能,保密协议应明确规定要保密的信息范围,即“所有有关××产品的说明书、开发计划、市场营销等等”。协议规定得越清楚详细,且将来如可能发生的侵权诉讼中就越有利。
  2、竞业禁止协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防止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发生,那么权利人就要做好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尽自己最大的能力来保护核心的商业秘密,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而要是商业秘密被他人侵害了的话,此时也是可以要求侵权人做出相应赔偿的。

·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合法
    工伤往往给劳动者造成的损害是很大的,虽然此时没有直接导致死亡,但是也造成了大部分劳动能力的丧失,因而从单位角度来看,自然是不愿意再继续用这样的劳动者,于是就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刚好此时劳动合同期限也届满了,那么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合法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解答疑惑。工伤后合同到...

·违反抵押合同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土地使用权抵押当事人如违反抵押合同,其违约责任主要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抵押当事人如违反抵押合同,其违约责任主要有:...

·确认合同无效诉讼费
    确认合同无效诉讼费 1、 诉讼费的缴纳范围: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以及案件受理期间的各种帮忙的人工费用。 2、缴纳费用的标准: (1)小于等于1万元的案件,缴纳50元。 (2)1万元到10万元的案件,超过1万元的部分按照总金额的2.5%计算费用。 ...

·河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
    河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一、河北省征收农村征土地各项补偿费标准遵循同地同价的原则,河北省征收农村土地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该通知明确了征收农村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地上物和青苗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的补偿标准以及土地补偿费分配原则等问题。二、土地补偿费标准...

·交通事故人伤同等责任交强险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人伤同等责任交强险怎么赔偿?机动车同等责任的交通事故,按五五分的责任赔偿损失(与非机动车或行人的,按四六分),但交强险范围内是全赔的,超过交强险的赔偿部分打五折;1、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

·假释和减刑的区别是什么
    一、假释和减刑的区别是什么 减刑与假释的区别主要有: (1)对象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执行了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实施的犯罪分子。 (2)次数不同。假释只能适用一次,而且附有考...

·上海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怎么交?
    上海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怎么交?上海是一个发展快速、经济繁荣的大都市,很多外商都选择在上海发展,这涉及到很多方面,包括土地使用、经营许可等等。在获得批准之后,需要向相关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的手续。那么上海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怎么交?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土地使用费的核定 经...

·一、交通事故不赔误工费应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不赔误工费应怎么办? 肇事者不赔偿时,受害者可以先找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或者也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解决医疗费问题。也可以提起诉讼,让法院强制要求车祸肇事者进行赔偿。车祸肇事者应该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及残...

·抢劫罪的客观要件是怎样的
    可以说抢劫罪侵犯的是双法益,包括受害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而要想了解清楚抢劫罪,则就要知道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这其中就包括了抢劫罪的客观要件内容。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抢劫罪的客观要件是怎样的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

·农村宅基地房屋子女继承协议范本
    农村宅基地房屋子女继承协议范本甲方(被继承人): ? ? ? ? ? ? ? 身份证号: ? ? ? ? ? ? ? ? ? 乙方(继承人): ? ? ? ? ? ? ? ? ?身份证号: ? ? ? ? ? ? ? ? ? 丙方(继承人): ? ? ? ? ? ? ? ?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