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夫妻共同财产公司份额可以分割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夫妻共同财产公司份额可以分割吗?
您的位置:首页  »  
 

一、夫妻共同财产公司份额可以分割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夫妻共同财产公司份额可以分割吗?夫妻共同财产公司份额可以分割,但公司章程明确说明不得分割的除外。《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夫妻双方就出资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就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同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的股东。二、哪些公司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判断哪种公司股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考虑:1、财产取得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2、该财产所取得的出资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3、关于财产的权属是否有特别约定。三、出现离婚股权纠纷怎么办?1、首先需要调查公司的股权,进而确定配偶所占公司股权的份额。在查询公司股权时,可以在工商信息查询平台上输入配偶姓名,查询是否有以其名义作为法人代表的公司;对配偶所处的公司,查询工商登记档案,根据该公司的章程核查配偶有没有股份及股份的比例。2、调查清除配偶所占份额后,确定该部分财产时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个人财产;3、申请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公司股权涉及到公司的经营,在分割公司股权的时候,可能会遇到多种困难,特别是收集公司股权的证据时,由于个人能力的有限,很难轻易收集到公司股权的证据。更无法解决股权纠纷,因此,在收集公司股权证据时可以借助律师的帮助,在律师的指导下收集证据。一些个人无法收集的证据,也可以聘请律师进行收集,聘请律师的费用比公司股权要低得多,如果比公司股权份额还要多,那就尽自己的力量去取得应得的财产。对于夫妻一方是某公司的股东的,在离婚时,可能会涉及到股权的分割,但并非是所有的夫妻离婚,另一方也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章程之中,有明确规定,即使离婚,对方也并不能成为股东的,那么此时另一方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书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甲方       乙  方
  文化程度
  性  别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
  或委托代理人   居...

·刑法违法发放贷款罪司法解释
    刑法违法发放贷款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1.1.法〔2001〕8号)关于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50~10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重大损失”;造...

·债的保全概述
      
  债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或者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其中,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的...

·承租土地使用权合同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
    承租土地使用权合同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 承租土地使用权合同的签订,不只是涉及到农民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收益,也对租赁者安心大胆创业有了法律上的保证,因此承租土地使用权合同签订是一个双方共同受益的行为,但是签订双方可能存在对法律知识了解上有差别,在实际操作中,承租若是合同提前解除,法律...

·强奸罪犯罪情节轻微的认定
    在我国刑法中,有情节轻微的犯罪情节规定,不同的犯罪行为的情节轻微认定是不一样的,那么强奸罪犯罪情节轻微怎么认定呢?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强奸罪犯罪情节轻微的认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强奸罪犯罪情节轻微的认定 根据刑法的规定,强奸罪的情节轻微主要有以下几类: 1、特殊...

·一、我国非婚生子女的监护制度如何确认监护人?
    一、我国非婚生子女的监护制度如何确认监护人?生母优先监护。历史上,非婚生子女的监护权长期属于生母。一方面科技之不发达致使对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推定较为困难;另一方面传统的社会和道德观念都认为非婚生子女之生父不应承担监护的权利和义务。由此可见立法基于对非婚生子女之生父母的性别歧视以及男...

·对于拘役缓刑是否要被单位开除
    一、对于拘役缓刑是否要被单位开除拘役缓刑要被单位开除。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由,所以与管制具有明显区别。由于拘役是刑罚方法,所以它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适用...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的规定是什么?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许多人采取个人独资的方式,开始创立自己的企业。与此同时带来的就是企业名称的问题,许多人不知道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名称有没有什么规定,又或者哪些是名称里所不能出现的字样。今天的我们就为您解答介绍此问题。 一、个人独资企业含义 ...

·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有何不同?
    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有何不同? 民间借贷是指由民间自发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可以发展成为非法集资。民间借贷是受法律保护的,但非法集资却是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许多人对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有何不同存在着很大的疑惑,下面我们就在下文中为您提供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两...

·保险误工费证明材料
    保险误工费证明材料 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