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父母赠与的财产如何分割有离婚协议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父母赠与的财产如何分割有离婚协议的
您的位置:首页  »  
 

父母赠与的财产如何分割有离婚协议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父母赠与的财产如何分割有离婚协议的,遵协议中的约定分割。但要是没有离婚协议或协议不成的,怎就按照法条执行分割。如果是赠与的话那也是一样的,如果在赠与时没有加说明或是赠与合同上只说给夫妻的,那么就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加有说明的那么这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给对方。而实际上,赠与是跟继承有所的不同的,不同在于得到财产的方式不同,赠与是在合同成立的时候或是交付的时候同时生效的,而继承则是在被继承人死后才生效的,还有就是被赠与人跟继承人的范围也不一样。因此得到的份额是不一样的。赠与时得到的份额是一个人的话,那就直接是个人财产了,那么离婚是不会分割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二、房屋产权是否转移的问题一般夫妻约定赠与子女的财产多数是房屋。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屋属于不动产,故其权利转让应依法登记,即办理过户手续。没有去办理过户手续,房屋产权没有发生实际转移。此外,由于赠与合同是单务无偿合同,为保证赠与人的利益,法律赋予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就是赠与的任意撤销权。我国《合同法》对此有明确规定,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法》还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所以如果是遇到严重影响生活是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不过,要提醒的是,离婚协议赠与子女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归于一人所有。因此,在撤销赠与后,有权向法院主张的是该房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在一般情况下,结婚之后夫妻接受父母赠与的财产,这都是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认定。那么,之后夫妻离婚的时候,对于这部分财产就需要作出分割,通常情况下夫妻协商分割处理,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分割处理,通常是在夫妻之间均等的分割。但要是只赠与给其中一方,则应当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不能要求分割。
  
  
  

·刑事诉讼法上诉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随着近年来经济的逐渐发展,我国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与此同时,人们对于自身权益的维护以及利用法律的意识也是逐渐提高。而对于刑事诉讼法中上诉的内容,很多人也很感兴趣。那刑事诉讼法上诉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上诉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如何提出上诉 根据我...

·公司员工借款单怎么写?
    公司员工在采购办公用品的时候,如果金额较大,可以向公司借款,等采购商品发票开具后,再向公司报销抵账。员工借钱,要写一份借款单,如果金额较大的,双方最好签署一份合同。有这些书面凭证,就可以避免发生债务纠纷。那么,公司员工借款单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相关知识。一、公司员工借款...

·婚姻家庭矛盾辩护意见的内容有哪些?
    一、婚姻家庭矛盾辩护意见的内容有哪些? 婚姻家庭矛盾辩护意见的内容有:婚姻关系、婚姻状态、财产分割意见、子女抚养权侵害意见及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等。审判辩论应该是争论围绕这三个重点,并表达自己的观点,争论了每个参数声明的重点,要简明扼要,有理有据,不能啰嗦,否则法官可听糊涂了。...

·随着当代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出行频率的增
    随着当代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出行频率的增多,交通事故也趋于高发,其中有小擦小碰,但也有致人伤残的大事故。不论是怎样的事故,最终都将归咎于责任及经济赔偿上。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本文中我们就来为您讲一讲。 一、概述 2004年5月1日起...

·现在拖欠工资的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有的公司是故意拖欠工资,对
    现在拖欠工资的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有的公司是故意拖欠工资,对于故意拖欠工资的我们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许多人不知道故意拖欠工资罪的一些事项以及哪些情况属于故意拖欠工资,为您解答。 一、故意拖欠工资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 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

·买了新车的划痕险几年的?
    买了新车的划痕险几年的?买了新车之后很多的车主都会对新车进行投保,而划痕险就是其中之一,因为新车很容易被刮蹭,而修补的时候还要一大笔保养费才能修复好,所以很多车主就会有一个疑问,那就是新车的划痕险几年的?下面就和我们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新车的划痕险几年的? ...

·怎样才能诉讼解决欠款纠纷
    怎样才能诉讼解决欠款纠纷债权人在向债务人索要欠款而债务人拒不偿还欠款时,则容易发生欠款纠纷。发生欠款纠纷后,债权人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具体来说,如何诉讼解决欠款纠纷呢?不管因为什么原因的诉讼,其中最重要的都是对证据的提供,那么欠款纠纷中债权方应提供的证据有哪些?对于这些问题,...

·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应如何确定?
    1、《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

·交强险一年没交怎么办
    对于交强险,是需要一年进行一次缴纳的,也就是到期了之后我们必须要去进行缴纳,相信对于这一点,大家都是知道的。交强险一年没交怎么办?我们就说一下,如果我们不进行交强险的缴纳,我们会面临怎样的“麻烦”话不多说,就让我们先来进行了解吧!一、交强险是必须缴纳的第一、如果不进行交强险的缴纳...

·对于劳动关系是指什么?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就需要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此时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就正式的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不能随意解除的,双方不能以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主动辞职又或者用人单位涉嫌违法行为,那么劳动关系是指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劳动关系是指什么 劳...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