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存单质押止付协议有什么作用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存单质押止付协议有什么作用
您的位置:首页  »  
 

存单质押止付协议有什么作用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存单质押止付协议有什么作用一、存单质押止付协议到底是什么?
  首先我们先要了解一个概念,质押品一般是非固定资产,如存单,保单之类。而质押止付协议就是指你的这笔存款已经被质押,不能提取或拿到收益。这样做是银行为了防止风险的正常做法。以防在抵押期间这笔存款发生存取行为。冻结此笔存单。作为贷款的抵押。
  二、贷款合同中关于存单质押止付协议的说明
  通常来说,合同的质押财产(权利)的交付(登记)和保管的相关条目会有说明,为妥善履行本合同及完善质押担保手续,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署后按甲方要求,将记载质押事项并签章(根据需要)的质押财产(权利)的权利凭证与其他质押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支取密码)于主合同项下贷款发放日当日交付甲方,并向有权登记机构完成出质登记手续;甲方指示乙方直接将质押财产(权利)相关权利凭证与其他质押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支取密码)交付给丙方,丙方收妥质押财产(权利)相关权利凭证与其他质押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支取密码)之日即视为乙方已完成交付义务。 甲方、丙方将共同向丁方出具《存单质押冻结止付通知书》,丁方应于接到《存单质押冻结止付通知书》后,按照丁方自身作为质权人同等的注意义务及审查标准验证《质押财产(权利)清单》项下质押财产(权利)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以及有无其他权利负担,同时丁方应办理《质押财产(权利)清单》项下质押财产(权利)登记止付手续。如《质押财产(权利)清单》中所列财产(权利)存在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及权利负担的问题,丁方应及时通知甲乙丙三方并将相关凭证退回甲方;如审验无问题,则丁方应妥善办理登记支付手续,并向甲方、丙方出具《意见确认书》。
  存单质押止付协议即是对借款方的约束也是对贷款方的约束,保证存单在此期间属于冻结状态,以保证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在仔细阅读相关合同条例后签订存单质押止付协议是具有法律效益的。上述就是存单质押止付协议的内容。

·校园网贷诈骗案审理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校园网贷诈骗案审理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一、在网贷平台上骗贷案成立标准 1、个体网络借贷(P2P网络借贷)平台和网络小额贷款平台 法律意义上的网贷平台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平台”,即“P2P网络借贷平台”和“网络小额贷款平台”两大类。个人与个人之间通过网络平台,直接借贷的P2P...

·遗产继承何时开始继承?
    遗产继承何时开始继承?“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1、这里的死亡是指被继承人的生理死亡和在法律上的拟制死亡。生理死亡就是指被继承人自然死亡,因病死亡或者因意外事故死亡等。法律上拟制死亡是指公民符合法定条件:(1)下落不明满四年;(2)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2、《中华人...

·安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年安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众所周知,如果国家或者政府办理某些项目需要土地时,就会进行征地拆迁,但是这种征地行为并不是要农民无偿奉献,被征土地所述的农民会得到相应的补偿。土地对农名的意义重大,所以应该对补偿标准有一定的了解,一次维护自己的利益。我们在本文中主要各位介绍201...

·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会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法人是公司内部选出来的,一般也是公司的员工,但是公司法人的特殊之处在于法人的人格被公司吸收,法人与公司之间不是代理与被代理的关系,而是根据法律的规定是一种代表关系,关于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会承担什么责任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规定。 一、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会承担什么责任?...

·遗产亲戚不签字怎么办?
    遗产亲戚不签字怎么办?可以起诉处理,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遗产时,继承人之间就分配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

·2023地下车位的新规定是什么?
    地下车位的新规定是什么?一、地下车位的新规定是什么?如果地下车位(库)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北京市城市房屋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可以单独转让的地下停车库等附属...

·年五一节放假几天,有什么规定?
    年五一节放假几天,有什么规定?一、五一节放假几天,有什么规定?五一劳动节一般在5月1日当天安排放假一天,可以与周末调休,一般会安排五天的休息时间。具体的放假安排需要根据当年国务院出具的放假通知确定。《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一)新年,放假1天...

·什么是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一、什么是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擅自成立金融机构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 关于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构成,主要有以下几点: (...

·外地人能在北京买房吗?相关的政策是怎样的?
    对于大多数在北京工作多年的人,买房可能是他们一直奋斗的目标,不同的城市买房的政策会有所区别,尤其是外地人在京买房,可能限制的条件就会更多。相信很多人都会有疑惑,究竟外地人能在北京买房吗?那么,相关的政策和条件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进行解答吧。 一、外地人能在北京买房吗...

·一、分红保险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吗?
    一、分红保险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吗? 个人股份分红应算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