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法律关系客体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债权法律关系客体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债权法律关系客体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债权法律关系客体是什么?
  
  您都应该之知道债吧,但是我告诉您,债并不是只有借贷关系才会产生的哦,平时所说的借贷关系的债务,是二者之间相互签署契约产生的。那么债权是什么呢?债权法律关系又是什么呢?他的客体和他与物权法律关系的区别是什么呢?不知道了吧,下面就这一问题为您进行详细的说明。
  
  一、债权的法律关系客体是什么
  
  行为。作为客体的行为特指能满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常也称给付。行为主要是债这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为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人只能就自己的利益请求债务人为给付,如交付物、完成工作,而不能对债务人的物或其他财产直接加以支配。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二、物权法律关系和债权法律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物权法法律关系和债权法律关系 这两种法律关系有什么区别。
  
  1、前者主体之间是一对多;后者通常是一对一
  
  2、前者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分离;后者权利义务一般混合
  
  3、形成原因不同
  
  4、客体不同,一个是物,一个是行为
  
  三、债权的分类
  
  1、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根据发生原因及债的内容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决定)
  
  法定之债包括侵权损害赔偿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及缔约过失之债;意定之债主要是指合同之债。
  
  2、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标的物属性得不同)
  
  3、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债的主体双方人数)
  
  4、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各方各自享有得权利或承担得义务及相互间关系)
  
  按份之债的各债务人只对自己分担的债务份额负清偿责任,债权人物权请求各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
  
  在连带责任中,连带债权人在任何一任接受了全部履行,或者连带债务人的任何一任清偿了全部债务时,虽然原债归于消灭,但连带债权人人或连带债务人之间则会产生新的按份之债。
  
  5、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
  
  6、主债与从债。(两个债之间的关系)
  
  主债是从债存在的依据,从债的效力决定于主债的效力,主债消灭从债也随之消灭。
  
  7、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债务人的义务是提供财物还是提供劳务)
  
  以上,就是债权法律关系的客体,还有债权法律关系与物权法律关系的区别以及债权的分类,看了这些,您是否懂得了债权法律关系呢,通过这篇文章的学习,相信您也对债权法律关系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

·美国工资福利保险是怎样的
    我们国家的社会福利近些年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了,不过与美国等一部分发达国家还是有着一些差距。我们这些年正在努力使我们的社会保障变得完善起来,就像美国一样人们的各种保障得到充分的保护,那么我们来看一下美国工资福利保险吧。 美国工资福利保险 一、年老退休保险 当年满65岁,正式...

·醉酒驾驶电动车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醉酒驾驶电动车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醉酒驾驶电动车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酒后驾车的“车”不仅指汽车、摩托车,而且还有电动车,甚至包括自行车。虽然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醉酒骑行电动车不适用醉驾标准进行刑事处罚,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酒后驾驶非机动车也是不...

·强迫卖淫罪该如何认定的?
    强迫卖淫罪该如何认定的?1、是否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2、是否实施了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如果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或者没有实施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如有些饭店、酒店等服务人员卖淫,其负责人虽有放松管理的行为,但只要不具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也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不能...

·一、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是有以下两个方面, 1、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就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当时房东不退已经收取的押金,那就涉嫌违法了,因为房东不退押金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和合同约定,押金是你方的合法财产。 2、依据民...

·重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得规定是怎样的
    我们国家是法制社会,我们平时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律法规的约束和保障,为了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各个地方都制定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那么重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哪些?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重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

·对于公司上市?
    对于公司上市有哪些优缺点主要是什么 一、对于公司上市有哪些优缺点主要是什么? (一)公司上市的优点 1、得到资金。 2、公司所有者把公司的一部分卖给大众,相当于找大众来和自己一起承担风险,好比100%持有,赔了就赔100,50%持有,赔了只赔50%。 3、增加股东的资产...

·一、交通事故致人受伤保险公司如何赔偿标准?
    一、交通事故致人受伤保险公司如何赔偿标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

·因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当事人应
    因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当事人应在法定时间内提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那具体来说通常在什么时候提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呢?现在,就让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具体分析吧。 一、什么时候提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因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可在治...

·合同违约责任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合同违约责任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合同违约的类型 1、实际违约 中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29条规定:“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推迟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面可解除合同”。实际违约制度作为允许和限定债...

·公司停薪留职协议签订注意事项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当员工办理了停薪留职协议之后,当停薪留职期间已满,员工重新回公司任职上班,可能会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度,经常员工与企业由于此原因造成各种各样的矛盾。所以我们必须熟悉的了解公司停薪留职的相关制度。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公司停薪留职协议签订注意事项的问题,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