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如何撰写学校弱电工程投标书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如何撰写学校弱电工程投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如何撰写学校弱电工程投标书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如何撰写学校弱电工程投标书 一、什么是工程招标
  工程项目招投标是指业主对自愿参加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进行审查、评议和选定的过程。业主对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容量、质量要求和工程进度等予以明确后,向社会公开发标或邀请招标,承包商则根据业主的需求投资。业主再根据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工程报价、技术水平、人员的组成及素质、施工能力和措施、工程经验、企业财务及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全面分析、择优选择中标人后与之鉴定承包合同。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招投标可以为建筑弱电系统总承包项目中的一个子系统;也可作为一个独立的专项工程承包,其内容主要包括设计和施工的招投标工作。
   二、学校弱电工程投标书包含哪些重点内容
  招标文件是投标的主要依据,撰写学校弱电工程投标书重点应注意以下方面:
  1、投标人需知;
  2、合同条件;
  3、设计图纸;
  4、工程量。
   三、投标书书写有哪些注意事项
  投标人根据工程规模核准工程量,并作询价与市场调查,这对于工程的总造价影响较大。
  编制施工计划 一般包括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施工进度、劳动力计划,原则是在保证工程质量与工期的前提下,如何降低成本和增长利润。
  工程投标报价应进行单价、利润和成本分析,并选定定额与确定费率,投标的报价应取在适中的水平,一般应考虑综合布线系统的等级、产品的档次及配置量。工程报价可包括以下方面: 设备与主材价格根据器材清单计算;工程安装调测费根据相关预算定额取定; 工程其他费包括总包费、设计费、培训费等; 预备费;优惠价格;工程总价。
  通过以上简短的介绍,我们基本能够对学校弱电工程投标书的撰写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学校弱电工程投标书主要包括工程概况、设计方案、综合布线工程实施、图纸设计、投标承诺书及售后服务几部分内容。而弱电工程始终是一个大项目,如果想做到万无一失,成功竞标还是需要您寻找专业的法律咨询。发现投标书中的漏洞,更好地实现自己的目标。

·破坏交通设施罪
    

·触犯非法集资怎样判刑的?
    最近几年,公安机关查处了一系列非法集资案件,其中有的案件涉及受害人众多,集资金额巨大。这类犯罪活动对社会的危害很大,不少家庭因此陷入困境。司法机关在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上面也是不余遗力。那么,触犯非法集资怎样判刑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触犯非法集资怎样判刑的? 非...

·公司减资股东会决议怎么写?
    公司减资股东会决议怎么写? 一、减资公告股东会决议范本 公司股东会决议 ——关于同意减少注册资本、修改章程的决定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了股东会,会议由代表 %表决权的股东参加,经代表 %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如下决议: 1、同意...

·哪些情况下构成绑架罪结果加重犯
    我们发现对于一些犯罪,法律中规定如果造成的结果比较严重的话,那此时就会加重对罪犯作出处罚。其中绑架罪当中就存在结果加重犯的情况,那法律中规定在哪些情况下才会构成绑架罪结果加重犯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哪些情况下构成绑架罪结果加重犯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致使被绑架人...

·对于商标侵权惩罚标准是什么?
    对于商标侵权惩罚标准是什么 一、对于商标侵权惩罚标准是什么? 1、责令停止侵权 具体措施如下: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3)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

·产假期间工资待遇如何享受?
    产假期间工资待遇如何享受? 产假期间工资待遇如何享受? 女职工生育津贴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

·在协议离婚之后能否反悔
    在协议离婚之后能否反悔 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那么我们如何理解这个司法解释呢? ...

·借钱不还起诉时效有多久?
    借钱不还起诉时效有多久?借钱属于民间借贷中的一种,现实中因为借钱问题而产生的纠纷不少,最常见的就是借钱不还。实践中,借钱不还的诉讼时效关系到借贷双方尤其是出借人的利益,我国法律对借钱不还的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借钱不还起诉时效有多久(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程序是什么?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程序是什么?目前,经常会发生医生与患者之间的矛盾,主要是因为医生未能及时医治好患者。一旦发生医疗事故,通常就会引起争议,这时双方当事人是需要按照法律程序申请当地卫生局进行争议处理的。那么,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程序是什么呢?今天,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

·什么时候要做伤情鉴定
    一、什么时候要做伤情鉴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九条规定:对人身伤害的鉴定由法医进行。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条规定: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 (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 (二)被侵害...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