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如何撰写学校弱电工程投标书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如何撰写学校弱电工程投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如何撰写学校弱电工程投标书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如何撰写学校弱电工程投标书 一、什么是工程招标
  工程项目招投标是指业主对自愿参加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进行审查、评议和选定的过程。业主对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容量、质量要求和工程进度等予以明确后,向社会公开发标或邀请招标,承包商则根据业主的需求投资。业主再根据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工程报价、技术水平、人员的组成及素质、施工能力和措施、工程经验、企业财务及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全面分析、择优选择中标人后与之鉴定承包合同。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招投标可以为建筑弱电系统总承包项目中的一个子系统;也可作为一个独立的专项工程承包,其内容主要包括设计和施工的招投标工作。
   二、学校弱电工程投标书包含哪些重点内容
  招标文件是投标的主要依据,撰写学校弱电工程投标书重点应注意以下方面:
  1、投标人需知;
  2、合同条件;
  3、设计图纸;
  4、工程量。
   三、投标书书写有哪些注意事项
  投标人根据工程规模核准工程量,并作询价与市场调查,这对于工程的总造价影响较大。
  编制施工计划 一般包括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施工进度、劳动力计划,原则是在保证工程质量与工期的前提下,如何降低成本和增长利润。
  工程投标报价应进行单价、利润和成本分析,并选定定额与确定费率,投标的报价应取在适中的水平,一般应考虑综合布线系统的等级、产品的档次及配置量。工程报价可包括以下方面: 设备与主材价格根据器材清单计算;工程安装调测费根据相关预算定额取定; 工程其他费包括总包费、设计费、培训费等; 预备费;优惠价格;工程总价。
  通过以上简短的介绍,我们基本能够对学校弱电工程投标书的撰写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学校弱电工程投标书主要包括工程概况、设计方案、综合布线工程实施、图纸设计、投标承诺书及售后服务几部分内容。而弱电工程始终是一个大项目,如果想做到万无一失,成功竞标还是需要您寻找专业的法律咨询。发现投标书中的漏洞,更好地实现自己的目标。

·用人单位要怎么支付职工工资
    如今劳动者在找工作时,关心的首要问题不是工作前景就是工资。我国法律不仅规定了工资的标准,也规定了用人单位要怎么支付职工工资,劳动者一定要事先了解一下。职场上,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形很多,如果要起诉的话,劳动报酬争议的诉讼时效为多长?请看下面的具体内容。 一、用人单位要怎么支付职...

·一、离婚官司管辖地异议应该在哪里打官司?
    一、离婚官司管辖地异议应该在哪里打官司? 离婚官司要在哪里打呢,是在女方那边还是在男方居住地所在地的法院呢,想要打官司必须要知道在哪里打官司才会被法院受理。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

·按揭的房子可以赠与吗
    有贷款的房子,在贷款还清之前是不能赠予或买卖过户的。有贷款的是可以添加名字的,但是不能过户。私房是可以赠与他人的,但赠与必须经过公证部门办理赠与公证,房屋赠与的生效以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为标志。所赠房屋必须是赠与人自己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

·眼部工伤鉴定赔付标准是多少?
    因为工作而受伤的职工可能最关注的就是能得到多少的工伤赔偿金,但是工伤赔付标准并不是固定的,而是依工伤鉴定结果中的受伤程度来定的。眼部是我们身体比较容易受伤部位,那么,眼部工伤鉴定赔付标准是多少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 一、眼睛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一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

·其实在拆迁改造的过程当中,有的时候虽然说都属于回迁房,但是性
    其实在拆迁改造的过程当中,有的时候虽然说都属于回迁房,但是性质可能就不一样.而且近几年来,因为购买回迁房而引起的住房合同纠纷实际上也为您提了一个醒。在购买回迁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回迁房有没有国家颁布的房产证。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回迁房有没有房本是否有规定? 一、在我国回迁...

·女职工哺乳期可以出差吗
    哺乳期女职工是受劳动法律重点保护的群体,单位不仅不能随便解雇,而且在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方面也要作出特殊安排。那么,女职工哺乳期间可以出差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女职工哺乳期可以出差吗哺乳期员工是受劳动法律重点保护的群体,企业不仅有解雇保护的限制,也要在...

·2023新婚姻法夫妻约定财产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夫妻约定财产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新《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夫妻财产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

·抚养权的争取方法有几种,怎么争取小孩抚养权?
    夫妻分开之后,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也是需要一并处理的。而在这个时候可能会出现父母双方争夺子女抚养权的情况,那么实践中抚养权的争取方法有几种呢?我们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抚养权的争取方法有几种,怎么争取小孩抚养权?争取抚养权有哪些证据在中,双方当事人常常对孩子的存...

·债权债务分栏表具体是怎样的?
    债权债务分栏表具体是怎样的? 一、债权债务分栏表 所有的明细账都需要做月结,所有涉及对方科目的往来账都是债权债务,比如债权有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债务有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等。 债权: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 ...

·农村宅基地可继承吗?有什么条件
    我们所拥有的所有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都可以被子孙后代所继承,其中房屋就属于可以继承的不动产。在农村,宅基地是用于建行房屋的土地,农民对它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房屋是可以继承的,那农村宅基地可继承吗?我们整理了相关的知识,您可以阅读参考。 一、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宅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