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商标续展有下发新的证书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商标续展有下发新的证书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商标续展有下发新的证书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商标续展有下发新的证书吗
  
  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那么商标续展会重新发证吗?
  
  
  一,商标续展有下发新的证书吗
  
  证书是不会重新发的,
  
  1、续展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续展证明。
  
  2、如果续展申请有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3、续展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4、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续展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5、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二,商标续展过后是不是换一个新证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申请续展的并不是按一个新的证,而在有原有的基础是再将保护的有效期延伸十年《商标法》
  
  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二,商标到期后办理程序
  
  (一)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 注册证复印件
  
  (5)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每一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
  
  3、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二)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综上, 某些申请人并未在宽展与续展期间进行提交以此延长其专用时间。且误认为只需要之后再次申请即可。其实并不然,因其好的商标本就有无数人渴望得到使用权限,就因不重视而将其拱手让人。损失自然不容小觑。不论是将其再次买回还是再次注册新店,所耗费的时间和带来的经济上的损失都是无法弥补的。
  
  
  
  
  

·恶意申请专利权被授予的专利权是否有效
    恶意申请专利权被授予的专利权是否有效 一、恶意申请专利权被授予的专利权是否有效? 恶意申请的专利权是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即导致专利权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辩护词
    一、辩护词之无罪辩护 辩护人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指控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并认定情节严重不能成立。 1、某市的公安机关对本案没有管辖权,被告人架设网站未在某市进行,其服务器、...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十分火爆,不少老百姓在购房的时候选择二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十分火爆,不少老百姓在购房的时候选择二手房,这就涉及到一些税费。相对于新房买卖而言,二手房交易涉及的税费复杂些。对于购房者,要熟悉计算公式,以免被人算计。那么,买卖房屋买卖费用计算办法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买卖房屋买卖费用计算办法是什么? 1...

·老人去世房产能隔辈继承吗?
    老人去世房产能隔辈继承吗? 一、老人去世房产能隔辈继承吗? 老人去世后孙子可以按照遗嘱进行继承房产,孙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

·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程序
    

人民法院决定逮捕被告人也有两种情况:

对于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认为需要逮捕被告人时,由办案人员提交法院院长决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被告人的逮捕,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对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未予逮捕的被告人,人民法院认为符合逮捕条件...

·一、通过假离婚避债会处罚吗?
    一、通过假离婚避债会处罚吗? 有些家庭对外欠了巨额债务,夫妻自作聪明地商量办理假离婚手续,约定财产和债权归一方所有,债务由另一方负责偿还,以为这样就可以逃避不还债了,但这在法律上却行不通。如果债权人将夫妻二人起诉到法院,占有财产的一方以离婚约定为由拒绝还债,另一方同意还债却无...

·刑事案件退侦什么意思?
    刑事案件退侦什么意思?退回补充侦査,是将移送起诉或审判的刑事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检察机关,要求对案件中犯罪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部分重新侦査。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和实践,人民检察院审査案件,认为主要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需要补充侦査的,可自行...

·如今大多数的人在购买房子的时候由于资金不足,无法一次性支付全
    如今大多数的人在购买房子的时候由于资金不足,无法一次性支付全款,所以只好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而这个时候买房子的流程自然就要比全款购房的流程复杂一些,那究竟向银行按揭买房子流程是怎样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银行按揭买房子流程是怎样的 按揭购房要经...

·授予专利的条件
    授予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在国内外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在公众中演示过,并为公众所知晓,同时也没有同...

·熟人借钱不还有哪些
    熟人借钱不还有哪些追债方法 一、熟人借钱不还有哪些追债方法 从法律角度讲,民间借贷最好是要签订借款合同或者写欠条,防止日后发生纠纷无法举证,因为在司法实践中,口头约定是很难证明债务关系的,如果债权人拿不出有效地的证据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那么债权人将有可能承担败诉后果。 生活...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