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抢劫罪与招摇撞骗的区别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抢劫罪与招摇撞骗的区别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抢劫罪与招摇撞骗的区别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抢劫罪与招摇撞骗的区别有哪些?
  
  一、抢劫罪与招摇撞骗的区别有哪些?
  
  (1)侵害的客体不同。
  
  (2)行为手段不同。
  
  (3)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的不同。
  
  (5)犯罪目的的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
  
  二、抢劫罪的法律法规
  
  (1)处罚: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依的规定定罪处罚。
  
  (2)加重处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在司法实践中,招摇撞骗罪与抢劫罪两者的区别范围是很在的,并且两者的判罚量刑情况也有很大的区别,司法机关在进行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应当根据实际的犯罪事实来进行判罚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职务作品的发明专利归属是怎样的
    职务作品的发明专利归属是怎样的 一、职务作品的发明专利归属是怎样的 新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合同
    第一,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有的合同是为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而设立的;也有一些合同的某些条款是专为当事人一方利益约定的。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放弃自己应得的利益,因此,对于这些合同,如果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后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不再需要合同为其带来利益,则可...

·起诉离婚开庭前需要调解么?
    起诉离婚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的方式之一,另外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如果法院受理了离婚案件,就必须在开庭前进行调解。这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明确规定。但是依然有很多人对此并不是很清楚,因而会问到起诉离婚开庭前需要调解么?下面我们就...

·刑事裁定书(补正裁判文书失误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40

  
  (××××)×刑×字第××号
  
  被告人……(写明姓名和案由)一案,经本院审理,于××××年××月××日作出(××××)×刑×字第××号刑事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现发现其中...

·在哪些情况下房东能扣除押金
    在哪些情况下房东能扣除押金租房的时候,一般都会要求承租人交付一定数额的租房押金,虽然在最后解除租房协议时,需要退还押金,但在一些情况下房东却是可以扣除押金的。那实践中究竟在哪些情况下房东能扣除押金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在哪些情况下房东能...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哪16种情况下是全责?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哪16种情况下是全责? 1)追尾前车(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 3)倒车、溜车发生交通事故(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

·死刑缓期执行是怎么规定的
    死刑缓期执行是怎么规定的 生命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生当中最宝贵的财富,问题是有些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的过程当中,无视他人的生命,随意践踏我国的法律,那么肯定最终的结果也会得到我国法律的严厉制裁。虽然我国刑法规定的有死刑,但实际操作的时候,更多的情况下是判处犯罪嫌疑人死刑缓期执行...

·一般多久可以工伤认定书作出
    在符合条件的情形,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需要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并且在一定时间内作出认定结果,不能耽误对事故的处理。而此时往往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和劳动者认定结果,那一般多久可以工伤认定书作出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多久可以工伤认定书作出 60天作出工伤认定...

·民法典不交物业费停水停电怎么办
    民法典不交物业费停水停电怎么办?1、可以到房管局投诉,物业管理公司的直接行政主管部门是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比如当地的房管局等;如果要投诉物业公司,去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2、如果投诉不管用,就通过法律途径,法院诉讼也可以解决,并且通常可以诉讼赢。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做误工司法鉴定做哪些材料?
    一、做误工司法鉴定做哪些材料? 做误工司法鉴定需要的材料有: 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一)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