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屋土地转让协议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房屋土地转让协议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房屋土地转让协议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房屋土地转让协议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房屋土地转让协议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工厂转让事宜,按照“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签订该房地产转让合同。
  
  (一)转让房地产情况:
  
  房屋所有权证号码:
  
  土地使用权证号码:
  
  房地产座落:市 区 街(路) 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转让面积: 平方米
  
  占地面积: 平方米;房屋用途:工业厂房
  
  房屋权利来源:
  
  土地使用权来源: 划拨 出让
  
  (二)房地产转让包括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所有权的转让,该产权清晰,无纠纷。否则,甲方违约,该合同无效,并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三)双方申报成交价款(或房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四)本合同经双方同意、盖章,并经房地产交易部门审查批准后有效。
  
  (五)双方议定付款及房屋交付办法(按下列第 种办理)
  
  1、合同生效后,乙方付甲方定金(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经房地产交易部门批准后乙方即付清余下的全部购房款:
  
  (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同时到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
  
  2、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并到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甲方将出卖的房屋交给乙方。
  
  (六)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应认真履行,如甲方中途反悔不卖,须以定金的两倍赔偿乙方,如乙方反悔不买,则定金归甲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交纳税费。
  
  (八)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协议,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房地产交易部门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以上就是房屋土地转让协议合同中的相关内容,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房屋土地转让协议中的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不能认定的,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并提交相关材料和证明文件,由司法机关来进行判罚处理。
  
  

·刑事答辩状
    

答辩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一、二审被告人、刑事自诉案件二审中原为自诉人的为被上诉人):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

·职务侵占罪是否为自诉案件
    职务侵占罪是否为自诉案件刑事案件分为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公诉案件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法院审判的案件,自诉案件是由自诉人起诉,人民法院审判的案件。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职务侵占罪是不在自诉案件范围之内,属于公诉案件。对于职务侵占罪,公安机关需要进行立案侦查,收集足...

·注册韩国商标费用是多少?
    注册韩国商标费用是多少?不同事务所的报价不一样,现在韩国商标注册的市场价应该是在6500-7500元。商品商标、证明商标、体积商标、立体商标、颜色商标在韩国都可以注册。韩国商标法属于大陆法系,采用的是注册基于申请在先的原则。注册韩国商标有利于中国企业在韩国进行商业活动时享有商标权...

·紧急避险过当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紧急避险是公民享有的法律规定的合法权利,在紧急情况下不得已而采取的避险行为,但是如果在紧急避险过程中造成了不应该有的危害,就是紧急避险过当吗?相信您都不是特别了解,关于紧急避险过当的法律规定,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紧急避险过当: 紧急避险过当即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不应...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境内主体资格是什么?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境内主体资格是什么? 发行债券是很多公司用来解决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问题。由于公司债券比一般的债券的利率要高,因此很多人民都会选择购买公司债券。所以,发放债券能够最快的吸收到社会资金进行投资。不过,国家为了保障人民的权益不受损失,就对发放债券进行了相关的规定。那么,...

·销售假药累犯可以判缓刑吗
    销售假药累犯可以判缓刑吗 一、销售假药累犯可以判缓刑吗? 累犯是不能判缓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

·未签员工入职协议书员工未满一个月辞职怎么办?
    我们都知道每一个单位上班都会有试用期,通常情况下试用期为1到3个月,这个视工作情况而定。试用期我们的单位和员工会签订一份使用合同,试用结束后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那么未签员工入职协议书员工未满一个月辞职怎么办呢?请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未签员工入职协议书员工未满一个月辞职怎...

·婚外同居要怎么认定
     婚外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与此相关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那在司法实践中,婚外同居要怎么认定呢?又有什么认定标准?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婚外同居要怎么认定 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 ...

·社保的误工费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社保的误工费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当事人产生的误工费,这不属于社保的赔偿范围的。 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