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司变更注册资金减资程序有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公司变更注册资金减资程序有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变更注册资金减资程序有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公司变更注册资金减资程序有什么?
  
  公司变更注册资金减资程序有什么?
  
  一、申请报告
  
  二、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四、依照《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一)名称变更: 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
  
  (二)经营范围变更: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的批准文件
  
  (三)注册资本变更: 出具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公司注册资金变更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减少注册资金,另一种是增加注册资金,以下详细介绍减少和增加注册资金的详细流程和相关手续。
  
  减少注册资金 公司减资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1)公司减资条件的规定 公司减资,无论是否造成剩余资本少于法定标准的情况,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为了切实贯彻资本确定原则,确保交易安全,保护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减资要从法律上严加控制。按照资本不变原则,原则上公司的资本是不允许减少的。考虑到一些具体情况我国法律允许减少资本,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从实际情况看,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发挥资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
  
  ②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应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股东也因公司连年亏损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2)公司减资应遵守法定的程序
  
  ①股东会决议。
  
  该决议内容包括:
  
  a、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b、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
  
  c、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d、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
  
  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②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③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④变更登记
  
  (3)减资的具体方法:在实际操作中,下述述两种减资方法可混合使用。
  
  ①减少出资总额,同时改变原出资比例
  
  ②以不改变出资比例为前提,减少各股东出资
  
  (4)公司减资登记需要的材料
  
  
  ①投资者申请书;(原件)
  
  ②企业董事会决议;(需由董事会一致通过)(原件)
  
  ③股东各方关于减资的协议(独资企业为减资决定);(原件)
  
  以上就是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金减资程序的相关内容,我们在办理公司变更注册资金减资的时候必须满足以上条件,经过股东决议,缺一不可,我们在办理前,要咨询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果您还有相关不明白的问题,可以咨询的深圳律师。
  
  
  
  
  

·公司法技术入股的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各位设立者可以通过资金、技术或者是实物进行出资,相较于资金入资,其他两种类型出资都存在着风险,故而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较为严格的法律规定。对于各位意图想通过技术入股的人,需要了解公司法技术入股的规定。 一、公司法技术入股的规定是怎样的? 1、公司法第27条2、可以...

·企业遭遇偷拆强拆,双方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一、企业遭遇偷拆强拆,双方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一是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  二是认为应当由被告承担证明责任。  法律对此没有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

·房产律师代写遗嘱有效吗?
    房产律师代写遗嘱有效吗?律师代写遗嘱是有效的,具体条件如下:1、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而不可对遗嘱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2、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

·员工因打赌点燃酒精导致火灾怎么处罚
    员工因打赌点燃酒精导致火灾怎么处罚 一、员工因打赌点燃酒精导致火灾怎么处罚 员工因为打赌而点燃酒精导致工厂发生火灾的,因为员工在主观上并不是故意造成火灾,因此可能认定为因过失引起火灾,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该依法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 如果员工点燃酒精导致火灾的行为是...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
    一、盗窃罪的立案标准 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应当立案。 二、盗窃罪中关于数额较大的认定 (一)根据2013年4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

·我们知道,随着经济的不断进步,小轿车,货车,客运车随处可见,
    我们知道,随着经济的不断进步,小轿车,货车,客运车随处可见,公路的建设也是越来越频繁,但是在进步的过程中也带来了很多不利的东西,虽然对于交通方面,我国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还有会有人因为不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办法怎样? 一、“快速...

·事业单位社保怎么交纳?
    事业单位社保怎么交?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另外,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也是强制的,符合缴存条件(外省市城镇常住户口职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除外)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1、养老保险缴纳比例...

·辞职后原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辞职后原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处理辞职拖欠的工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要求除在规定的...

·属于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况有哪些?
    属于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况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

·交强险不作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交强险不作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一、交强险不作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交强险也属于保险的一种,虽然交强险有许多自己的特点,既然属于保险那就有不赔偿的情况,即免责事由。下面是交强险不赔偿的情况: 1、针对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人醉酒驾驶、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肇事事故、被保险人故意...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