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夫妻坐网约车出车祸应该由谁赔偿?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夫妻坐网约车出车祸应该由谁赔偿?
您的位置:首页  »  
 

夫妻坐网约车出车祸应该由谁赔偿?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夫妻坐网约车出车祸应该由谁赔偿?
  
  随着网约车新规的不断出台,网约车也取得了合法的地位但是其成立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和管理。这也是为了保护广大乘客的人身安全而制定的。从我国当前的交通环境来看,对网约车进行严厉的管制是必不可少的。法规不断在完善管制也在不断加强但是相应的保险规定却无动于衷。对于近期出现的夫妻坐网约车出车祸的赔偿问题再一次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下面是我们整理的相关内容。
  
  夫妻坐网约车出车祸赔偿主体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擅自用于运营,保险公司可拒赔
  
  如果乘客受伤,可在交强险赔付范围内得到理赔,但商业保险的理赔要求,往往都得不到支持。
  
  预约车辆如为非营运车辆,一旦发生事故,乘客和车主均可能面临理赔风险。根据《保险法》第52条,商业车险条款一般约定:因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因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目前,有一定数量的非营运车辆以家用车性质投保,却有偿提供“专车”、“拼车”等营运服务,并未与保险公司就变更车辆使用性质协商一致。其在营运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乘客伤亡、车辆损毁的,保险公司可依法拒赔。
  
  二、约车平台应负责
  
  在网络约车服务中如果出现安全事故,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第四章第十六条有明确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承担承运人责任,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平台作为商事交易平台,最大限度的给交易双方提供了资源。当乘客通过网络预约叫车服务,必须先向平台方支付车款,随后平台再通过其他支付方式将部分车款返还给司机,实现共赢。
  
  平台方作为管理者和组织者收取了类似于“管理费”的费用,一旦乘客因乘坐叫车平台约来的车辆出现事故,平台方也应该成为责任主体。
  
  日前,中国保监会向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如果是手机约车的非营运车辆,一旦发生车祸,乘客和车主均可能面临被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风险。
  
  三、app预约发生事故理赔风险提示
  
  1夫妻坐网约车出车祸赔偿主体还应有APP的责任。预约车辆如为非营运车辆,一旦发生事故,乘客和车主均可能面临理赔风险。根据《保险法》第52条,商业车险条款一般约定:因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因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目前,有一定数量的非营运车辆以家用车性质投保,却有偿提供“专车”、“拼车”等营运服务,并未与保险公司就变更车辆使用性质协商一致。其在营运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乘客伤亡、车辆损毁的,保险公司可依法拒赔。
  
  2、赠送保险的保障范围一定要看清。经核实,有手机应用软件公司已与保险公司合作为预约出租车提供“承运人责任险”、为代驾服务提供“代驾人责任险”来保障乘客利益,但我会也发现部分应用软件公司存在虚假、夸大宣传,请广大消费者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对保障范围做到心中有数,以免上当受骗。
  
  希望广大保险消费者在利用手机应用软件方便自己生活的同时,提高风险意识,切实保护自身利益。
  
  四、交强险如何赔付?
  
  交强险赔偿的范围包括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
  
  交强险的赔付限额只与“有责还是无责”有关,与责任大小无关。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五、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的范围
  
  1、死亡和伤残赔偿的范围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食宿及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
  
  2、医疗费用赔偿的范围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且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3、财产损失费为直接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
  
  由上可以看出保险公司只对具有营运资格的车辆进行保险理赔个人是不能申请保险的。对于私自将私家车改成营运用途的车辆保险公司不具有赔偿义务。所以夫妻坐网约车出车祸如果该车是营运车并符合保险公司理赔的规定也曾纳入保险,那么该夫妻可获得保险理赔。反之,如果该车是改装车或者不是专门的营运车则夫妻对其事故也要承担责任。因此,实践中您做网约车一定要认清品牌、分清真伪。
  
  

·违约金比例该怎么约定比较合适
    违约金比例该怎么约定比较合适虽然我国《合同法》中违约金的比例做出了最高的限制,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但在这个范围内也是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违约金比例的。那此时违约金比例该怎么约定比较合适?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违约金比例该怎么约定比较合适 根...

·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我国立法机关以使劳动
    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我国立法机关以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能最大限度的得到保障为目的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该单行法中,详细规定了该如何处理各种因劳动关系而发生的纠纷,其中就包括对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间的规定。 一、劳动关系何时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

·吸毒属于犯罪行为吗
    实践中,只要与毒品相关的行为,您部分人都以很自然而然的以为属于犯罪行为。其实,这样的看法太片面了。就拿吸毒来讲吧,这仅仅是属于违法行为,但尚未到犯罪的地步。下文中,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吸毒是否属于犯罪行为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吸毒属于犯罪行为吗 吸食毒品不构成犯罪,但...

·入职两天也没有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劳动者属于弱势群体中的一类,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入职前需要与用人单位谈好薪资报酬以及其他的福利待遇,若用人单位没有谈到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该主动询问。入职两天也没有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入职多久需要签合同?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 ...

·石家庄长安区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如果我们因工作受伤是应该到地方的什么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呢?在我国每个具体区域有关工伤规定内容都不尽相同,对于石家庄长安区工伤认定的办理流程,认定标准以及各种有关的内容有关部门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具体在那个位置办理认定都是有需要的人需要了解的,下面就让我们来给您解答这些疑惑吧。 ...

·我国行政机关中的劳动关系?
    我国社会水平的发展,所需要的劳务人员也增长的越来越快。既然有劳务人员,就会产生劳务关系。由于我国国情,经济组织,行政机关等需要劳务人员的机构和组织很多,所以也有很多种劳动关系。但是这些劳动关系都有不一样的定义。那么,就有人问了我国行政机关中的劳动关系是怎么定义的? 一、行政机关中...

·五金交电家电化工商品购销合同(二)
                合同编号: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上市公司终止股票上市的情形
        (一)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二)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

·作为公司法人优势好处是什么?
    作为公司法人优势好处是什么?一、作为公司法人优势好处是什么?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

·工伤伤残等级去哪鉴定
    企业的员工如果在工作时受伤是会被判定为工伤的,这时企业就需要对员工的伤负责,并且进行一定的赔偿。不过赔偿会根据工伤伤残等级而有所不同,所以这时许多人就想知道工伤伤残等级去哪鉴定?下面我们就为您回答。 一、工伤伤残等级去哪鉴定 工伤认定后,工伤伤残级别的鉴定一般由当地劳动能力鉴...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