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协议原件是否需要保留?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协议原件是否需要保留?
您的位置:首页  »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协议原件是否需要保留?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协议原件是否需要保留?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协议原件需要保留,因为一般是没有附件的。若丢失将会导致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是双方自愿的结果,是在平等的基础上用双方自愿的办法来解决劳动争议纠纷的友好途径。无论双方谁先提出来解除劳动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都可以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法》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专门作了明确的规定。
  
  二、特殊情况下,需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三、以下情况必须续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5条的规定,若有以下情况,企业必须续订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应该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却没有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同样要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四、特殊主体续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1、公司与从事矿山井下以及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农民工续签劳动合同,不得超过法定期限。自员工在该公司工作之日起开始计算,最长不得超过八年。
  
  2、与外国人港澳台人员续签劳动合同不得超过就业许可证的期限。
  
  3、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即续签的劳动合同到期时,男员工不得超过六十周岁,女员工不得超过五十周岁。
  
  由于劳动合同,是没有附件的,基本上也没有复印件,故而若不保存好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协议原件,将会导致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为了使得自己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一般的民事主体都会按照规定,好好保存,在丢失之后,可以补办。
  
  

·离婚拆迁房应该如何分割
    离婚拆迁房应该如何分割 一、由于拆迁安置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房屋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取得的种类:(2001年11月1日以后居多)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一、起诉抚养权小孩的户口怎么办?
    一、起诉抚养权小孩的户口怎么办? 按照我国户籍管理规定,小孩的户口可随父也可随母,均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与抚养权无关。所以是可以不一致的。 在离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如果孩子未成年,由父母代为办理。(如果成年,则他自己就可以自己去办理) ...

·新婚姻法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如何分割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分配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

·2023新离婚是男孩抚养权如何判决?
    新离婚是男孩抚养权如何判决?2019新离婚是男孩抚养权的判决是按照哪一方生活更加有利于孩子的原则来进行,一般情况下如果孩子的年龄比较小的话,都会被判决跟随母亲在一起生活,因为对于年龄比较小的孩子来说,对于母亲是存在着一个心理和生理方面依赖性的。父母离异,客观上会造成子女不能同时与...

·地下车库买卖合同的范本
    地下车库买卖合同的范本一、地下车库买卖合同的范本 地下车库买卖合同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经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 小区 楼 号车库(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2、...

·私募基金有哪些
    私募基金有哪些风险? 私募基金不能确保收益的风险 1、法律和政策风险 对于国内私募基金而言,目前存在的最主要问题是缺乏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使其处于法律和政策的边缘地带。迄今,我国的《证券法》、《信托法》等法律的条文都没有对私募基金的含义、资金来源、组织方式、运行模式等问题...

·浙江省抢劫罪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从我国法律的发展史来看,抢劫罪自秦汉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发展到如今,其法律建设已经较为完备。各地相关国家部门也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适宜于本地的抢劫罪量刑规定,由于我国各地的基本民情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的,故而实行的量刑标准也存在着差异,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浙江省抢劫罪量刑规定的相关信...

·债务债权关系在什么情况下会消灭?
    债务债权关系在什么情况下会消灭? 一、债的消灭的概述 1、债的消灭的概念债的消灭,是指债的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 2、债的消灭的原因债的消灭原因大致有四类: (1)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消灭,如免除、解除; (2)基于债的目的达到而消灭,如清偿、混同; (3)基于债的目的不能达到而...

·加盟合同违约如何赔偿
    加盟合同违约要怎样进行赔偿呢,其实在法律上严格来讲,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加盟合同它也属于一种普通的民事合同,按照我们国家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产生的违约金一般是由双方的当事人在填写合同的过程中提前商量好了的。履行合同期间,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了合同规定,那么就需要向另一方赔...

·建筑工程质保金一般什么时候退还?
    在我国各地范围,几乎每天都有工程在修建,故而若工程的质量存在缺陷,将会导致民事主体的财产、生命权益受到侵害。为了使得工程的质量得到保障,在签署工程的质保金时,有时会约定工程质保金,建筑工程质保金一般什么时候退还?一、建筑工程质保金一般什么时候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又称建筑工程信誉保...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