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独生子女证办理的流程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独生子女证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独生子女证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独生子女证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领取《独身子女证》,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2、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所在地居民委员会)领取《独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3、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至本机关审核。
  
  4、对于材料齐全的申请,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5、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接到本机关审核申请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二、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条件有哪些?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三、办理了独生子女证还能生二胎吗?
  
  领了独生子女证的家庭还可以再生第二个孩子,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登记,符合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仍需要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详细规定如下:
  
  (1)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
  
  (2)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
  
  (3)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此前享受的不退还。
  
  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家庭肯定要看一下自己和国家规定的独生子女证的领取的条件是否吻合,如果全部都符合的话,那么需要带好户口本和结婚证到居委会领取独生子女审批表,最后独生子女证是在计生机构给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的,其他细节性的规定可以详细问询计生机构的工作人员。
  
  

·购买房屋的时候,有一些房屋是不能进行买卖的。在租赁房屋的时候
    购买房屋的时候,有一些房屋是不能进行买卖的。在租赁房屋的时候,也是有一些房屋是不允许出租的。那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什么样的房屋不能出租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样的房屋不能出租 房屋出租业务已经成为房地产业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了,为了避免出租人或...

·新车划痕险有必要买吗?
    现在家庭或者单位购买汽车时,面对种类繁多的跟中汽车保险往往让购买者手足无措。全部购买的话,有很多保险自己根本就不需要;不买的话又担心万一哪天真的需要的时候追悔莫及。那么,新车划痕险有必要买吗?我们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为您介绍如下: 汽车有必要买划痕险。 划痕险全称车身划痕损失险,家庭...

·解除定金合同协议书怎么样写
    解除定金合同协议书怎么样写 一、解除定金合同协议书怎么样写 合同的解除分为协议解除与法定解除。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定金合同协议书要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内容要写明解除合同的原因和时间。其中要注明甲乙双方同意对于合同订立、执行过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损...

·绑架罪的加重情节
    刑法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行为人的主观罪过是过失或者间接故意。根据刑法规定,绑架罪适用死刑的情节一是致被绑架人死亡...

·公司法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可以执行吗?
    公司法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可以执行吗? 一、公司法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可以执行吗? 公司法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可以执行,《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作出决议时,按股东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在议事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

·仪器无偿赠与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仪器无偿赠与合同的内容是什么?甲方(赠与人):×××(写明姓名、住址)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甲乙双方就赠送×××(赠与的标的物,如赠与微机一台,应写明“浪潮386型微机一台”,如其他物品,也应写明该赠与物是什么、在什么位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1、甲方将其所有的×...

·劳动仲裁不满裁决怎么办?
    劳动仲裁不满裁决怎么办? 一、劳动仲裁不满裁决怎么办? 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一般都可以向法院起诉。作为劳动者,单位向法院起诉的,积极应诉即可。 劳动纠纷起诉 二、起诉要件及内容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

·用人单位能否依据超出企业内部劳动管理范畴的规章制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仅在本企业内部实施的,关于如何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行为准则,也称为企业内部劳动规则。其内容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等。规章制度...

·医疗事故处理申请书
    医疗事故处理申请书 医疗事故处理申请书 申请人(患者):周某,女,2002年9月23日生,汉族。 法定代理人:××,女,1978年4月15日生,汉族,住址:清远市××,身份证号:××,系患者的母亲。 被申请人:××人民医院,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故意伤害罪判好多年,怎样处罚故意伤害罪
    被确认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此时承担的责任是两方面的,包括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这二者是并存的,不是说承担了其中一个就能免除对另一个责任的承担。那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好多年呢?此时又该如何进行赔偿?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故意伤害罪判好多年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