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民事诉讼执行费要谁来承担?ʦ绰13951899110
民事诉讼执行费要谁来承担?
λãҳ  »  
 

民事诉讼执行费要谁来承担?

www.nj48.com Ͼͬʦ

    民事诉讼执行费要谁来承担?
  
  打官司想必您都有听说过,打官司早已就不是新鲜事了,但是打官司也是需要一定的费用的,打官司的费用是谁来承担呢?想必您都非常想要了解。今天我就来说一下民事诉讼执行费的问题,民事诉讼执行费要谁来承担?下面我就为您一一讲解。
  
  一、民事诉讼执行费要谁来承担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应当交纳申请费。但是,该项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
  
  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二、交纳的标准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
  
  当事人交纳执行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执行费用的司法救助。执行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三、费用负担
  
  执行费用包括申请执行费和实际执行费用。其中,实际执行费用是指人民法院或人民法院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的与本案执行有关的勘验、鉴定、评估、拍卖、仓储、保管、运输等实际支出的费用。
  
  申请执行费按照申请人申请执行的标的额,依照《人民法院诉讼费办法》规定的标准计算。该费用从首期已经执行到款项中收取,收取的执行费数额计入应执行的标的金额中,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一并执行。执行法院在对案件裁定中止、终结执行时,应当以执行到的执行款项为基数,依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规定标准计算出该案应当收取的申请执行费数额。
  
  因案件执行的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执行费用,由申请执行人交纳,此类费用不予缓交和减免。已经交纳的实际执行费用金额计入执行标的额中,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一并执行。
  
  因被执行人或案外人提出申请而进行鉴定、检验、评估和审计的,由提出申请的一方预交。
  
  申请执行费在执行立案时先不预交,在执行结案后,从执行到的标的中优先抵付由被执行人负担。
  
  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浏览到了这里,想必您对于民事诉讼执行费有了一定的认识,也在民事诉讼执行费上要谁来承担这个问题上有了一定的解答。法律在生活中不只只有这样一个方面,法律贯穿着我们的生活,我们为了以后的生活还是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为好。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解除客运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解除客运合同的条件有哪些作为客车公司与旅客之间签订的客运合同来看,在法律范围内,成立并且实际生效了之后,当然也是有可能出现一些意外,从而导致客运合同被解除。那么实践中,究竟解除客运合同的条件有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解除客运合同的条件有哪些1、因旅客自身原因导致...

银行的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违约金怎么算?
    银行的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违约金怎么算?银行的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违约金的计算规规则为:1年内提前还款的,银行将收取提前还款金额的3%人民币作为违约金;1-2年内提前还款的,银行收取提前还款金额的2%人民币作为违约金;2-3年内提前还款的,银行收取提前还款金额的1%人民币作为违约金;...

遇到商品房一房二卖怎么办
    遇到商品房一房二卖怎么办 一、遇到商品房一房二卖怎么办 一房多卖是最常见的商品房买卖纠纷,为了防止出现一房多卖现象,产权明晰是关键。首先,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一要了解房屋是否达到预售条件,二要查明其备案登记情况。在购房者签了购房合同之后,开发商应在30天内到房管部门和国土部门登...

确认违法拆迁征地有什么标准?
    确认违法拆迁征地有什么标准?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遇到拆迁或着征地,都是村委会下通知,老百姓不管是否合理都没有发言权,老百姓也是有苦说不出,导致自己利益受损,又拿不出确切的证据来反驳,那么是否存在什么标准可以让老百姓一眼就能确认违法拆迁征地呢?下面我们详细说一下。 确认违法拆...

企业注册资本不出资是否合法?
    企业注册资本不出资是否合法?企业注册资本不出资是不合法的,我国目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认缴制的意思就是:注册资本不用在开始注册公司时就全部缴纳完成,而是只要在承诺的时限内(一般为10-20年)缴完即可,这极大的降低了公司注册时的资金压力。认缴制度的详细规定是: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

律师解除辩护合同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
     一、律师解除辩护合同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 律师解除辩护合同协议书的内容有:甲方乙方的基本信息、案件的基本情况、解除辩护合同的情况、达成的一致意见、法律依据和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解除合同协议书要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内容要写明解除合同的原因和时间。其中要注明甲乙双方同意对于...

试用期不交社保如何处理
    试用期不交社保如何处理 一、试用期不交社保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

醉酒驾驶电动车出交通事故如何处罚
    醉酒驾驶电动车出交通事故如何处罚 具体要看电动车是否归属机动车类型,若未达到机动车标准,则只能以非机动车认定,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目前暂无法规约束,不影响事故责任认定。而事故责任则需要根据导致事故的其他直接过错作为依据。 根据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电动自行车应具备以下特征:一是电动...

重婚与同居的区别是什么?
    重婚与同居的区别是什么? 重婚与同居的区别: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 同居不等于重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居住。俗称为饼居。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

公司拆迁员工补偿费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拆迁员工补偿费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地方规定 实践中,有的地方制定的关于停产停业损失的规定中包含了对员工的安置费用,比如《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中对于非住宅房屋上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用于生产经营的非住宅房屋的月租金+月净利润×修正系数+...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