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欠款不还起诉要怎么做 如何起诉追讨欠款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欠款不还起诉要怎么做 如何起诉追讨欠款
您的位置:首页  »  
 

欠款不还起诉要怎么做 如何起诉追讨欠款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有这样一句广为流传的话:不要轻易借钱给朋友,轻易借钱给朋友不仅可能失去这些财物,有时也会失去这些朋友。其实此话不无道理,这反映出了民间借贷的债权人的无奈。那么对于习惯赖账的债务人来说,债权人应如何起诉追讨欠款呢?毕竟,起诉讨债是对付不还款的债务人的最有效的方式,那么欠款不还起诉要怎么做才好?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起诉追讨欠款
  1、诉讼费的缴纳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法院确定如何分担。2、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4)其他证据。3、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1)借款协议或借据;(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8)付款付息凭证。
  二、欠款不还起诉要怎么做
  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在起诉时,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托运单、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对于已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灭火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只是借钱不还的,可持借条向管辖权法院申请支付令给付,支付令即限期15日内给付的命令,否则可能起动执行程序或是债权人可申请执行。不获批支付令申请的,就得起诉主张给付。支付令申请费,标的不超1万元的约为20元,1~10万元部分收取80~830元;诉讼费标的不超1万元的50元,1~10万元部分收取250~2500元。同时通过司法途径来追讨欠债,往往效果也是比较好的。生活中,为了防止欠款纠纷,一方面要在借钱时出具一份合法有效的借条;另一方面要在借款期限届满后及时催要借款。要想通过诉讼的方式讨债,还需要掌握充分的证据。
  
  
  

·协议离婚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我国《婚姻法》中规定的离婚方式包括协议方式和诉讼方式,虽然两者不同的离婚方式下需要满足的条件、需要提供的材料不同,但不管是哪种方式下离婚其实都是有一定流程的,那究竟协议离婚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协议离婚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1、当事人申请离...

·拖欠前妻的抚养费会执行现任妻子的财产吗
    夫妻离婚除了分割财产,还会涉及到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有的已经离婚了,但对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依旧没有处理好,甚至出现了不断向前夫要抚养费的情形,有的就问拖欠前妻的抚养费会执行现任妻子的财产吗。对于抚养费的问题,是前妻与前夫的问题,对于现在的妻子是没有义务承担的,但是具体该怎么处理,可...

·北京能做房产二次抵押的担保公司靠谱吗
    北京能做房产二次抵押的担保公司靠谱吗 一、什么是二次抵押贷款 二次抵押属于余额抵押,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只要在一次抵押后,房产价值上还有的余额,就可以做二次抵押,也可以做三次抵押,目前,国内做余额抵押的常见形式,一般是五色土抵押、典当抵押或专业贷款公司抵押等。 申请人可以只做一次...

·合作开发房地产风险
    房地产合作开发是指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一方与提供建设用地使用权或提供资金、技术、劳务等一方或多方在共担风险、共享收益条件下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5年6月18日颁发了法释[2005]5号《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房地产合作开发...

·工伤期间工资扣社保吗?
    工伤期间工资扣社保吗?工伤期间工资要扣社保,工伤期间的社保按正常上班缴纳。职工在工伤期间,工资由原单位按月发放,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按受伤前工回资标准支付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

·协议管辖违反我国法律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4条的规定,选择我国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院不符合我国法律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我国法律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办理。有关案件已经由有关人民法院受理的,受理案件的法院应当按照级别管辖的...

·二手房交易手续该怎么办理
    房产交易的手续其实都是差不多的,但针对一手房和二手房来看,其实在一些细微之处,还是存在不同的地方。若当事人选择购买二手房的话,则可以事先了解一下二手房交易手续是如何办理的,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方面的内容。 一、二手房交易手续该怎么办理 1、与房介公司签订委托书 在寻找房...

·涉外婚姻婚前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
    涉外婚姻婚前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随着房价的飙升,很多女孩子将有无房子作为结婚的条件。因此,很多夫妻是在婚前一方有房的情况下结的婚。此种情况,在离婚时,房产的归属就成为离婚争议的焦点。那么涉外婚姻婚前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根据婚前买房的不同情况,分割方式也有所...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
        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
    
 &...

·为什么新楼盘土地使用权33年?
    为什么新楼盘土地使用权33年?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人们买房只能购买房屋的所有权以及房屋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在实践中,有的人拿到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证之后会发现剩余的年限已经不足40年或者70年,甚至新楼盘土地使用权33年。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新楼...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