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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很多机动车驾驶员醉酒后还继续开车,如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权益往往得不到保障,那么针对醉驾交强险是否赔偿?醉驾造成交通事故后交强险保险公司如何赔偿?想必这个问题很多人都想了解,那么下面就由我们结合最新法律知识给您做一个简单讲解。
  
  一、醉驾造成交通事故后交强险保险公司 如何赔偿?
  
  醉酒驾驶、无证驾驶、吸毒后驾驶以及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几种违法情形在实践中经常出现,发生事故后,往往导致受害人损失难以获得赔偿,人身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司法解释以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精神和交强险的功能为依据,明确规定这些情形下,交强险保险公司仍然对受害人人身权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该规定一方面有力地保障了受害人的人身权益、发挥了交强险的功能,另一方面也使侵权人承担了最终的赔偿责任,制裁了侵权行为。
  
  二、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如果并存时如何赔偿?
  
  为了妥善处理保险制度与侵权责任之间的关系,司法解释在制定时强调交强险对受害人的损失填补功能和安定社会的功能,重视商业三者险对被保险人的风险分散功能,合理安排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次序。
  
  所以司法解释规定,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并存的情况下,先由交强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再确定侵权人的侵权责任,然后由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最后再由侵权人依照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承担剩余的侵权责任。
  
  司法解释还规定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由投保义务人先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投保义务人与驾驶人不一致的,两者在此范围承担连带责任。该规定在充分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有利于促使投保义务人积极履行法定义务,促进道路交通秩序的良性发展。
  
  按照正常情况,保险公司对于交通事故受害人履行交强险范围下的赔偿义务。如果交通事故责任人属于醉酒驾驶,那么醉驾交强险是否赔偿就成了受害人非常关心的话题。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即便是当事人是醉驾,保险公司也要按照交强险标准承担赔偿责任。这样规定可以使受害人合法权益受到保障,并且保险公司事后向责任方追偿,也制裁了醉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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