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校打架斗殴的定义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高校打架斗殴的定义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高校打架斗殴的定义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打架斗殴是一个所有人都似乎熟悉但是又在感觉上离我们很远的情况,但是说起打架斗殴的定义,可能严格意义上就很少有人了解,可是打架斗殴的定义及法律后果又是十分重要的,因此接下来我们就一起了解一下打架斗殴的定义及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一、打架斗殴的含义、性质和法律后果
  
  打架斗殴是指人们在现实生活中超出理智约束的一种激烈的对抗行的互相伤害的行为。它是人们对日常生活中发生互相伤害行为的一种统称。打架斗殴的双方可以各是一人,也可以是两人或者两人以上。从行为性质看,打架斗殴既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也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打架斗殴一旦发生,即对一定的社会关系或社会秩序带来破坏,并带来一定的法律后果。根据打架斗殴的危害程度和违法性质,其法律后果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民事责任
  
  在打架斗殴中,行为人给对方的人身或财产带来损害,行为人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行为人属无行为能力的人,自己不能承担赔偿责任的,则由监护人承担。
  
  (二)行政责任
  
  有责任能力的行为人,如果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或者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可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三)刑事责任
  
  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在打架斗殴中,有责任能力的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人身健康达到轻伤以上的,或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行为人过失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分别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和过失杀人罪;如果处于私仇、争霸或其他不正当目的而纠集多人结伙斗殴,其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构成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中致人重伤、死亡的,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如果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者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二、 高校中打架斗殴的基本特征
  
  高校中打架斗殴的主体主要是学生,受其年龄、生活方式和环境的影响,其打架斗殴具有以下特征。
  
  (一)起因的简单性
  
  大学生入校后,过的是集体生活,在长期的学习、生活中,同学之间难免会产生一些纠纷和矛盾,但因没有妥善地处理好这些纠纷和矛盾而发展为打架斗殴。如在食堂排队打饭时因不满对方插队而斗殴,在路上挑逗、调戏女生而遭其男朋友报复,为女友争风吃醋,等等。
  
  (二)发生的突然性
  
  一些大学生平时不注意文明素质的培养,生活中不拘小节,随随便便,特别是因一些小事与别人发生纠纷后,不是以理服人,而是强词夺理,容易遭到对方的报复。一般从与对方发生纠纷到被打、被刀捅,前后不过十几分钟,有的根本没有任何征兆,令人防不胜防。如学生彭某与杨某、蒋某等几个同学到校门口吃宵夜,在路上因用白话挑逗一名女生,遭到另三个男青年的质问,彭某等人不但不道歉,反而仗着人多势众,强迫对方赔礼道歉。当彭某等人到达夜市坐下不到1 分钟,就被十几个手拿木棍、刀具的人追打,蒋某背部被人砍伤,杨某右腹部被刀捅成重伤。
  
  (三)参与的群体性
  
  从一般性的单打独斗发展到群体性斗殴,这不仅是高校学生打架斗殴方式的转变,而且也是高校学生思想转变的必然。一些学生离开家乡到异地求学,为了适应生活、学习环境,结交一些老乡和朋友,有的还组织“老乡会”和“同乡会”。一些正常的老乡和朋友关系逐步演变成“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江湖义气,特别是当其中某个老乡或朋友遇到“麻烦”时,他们就会招之即来,用拳头、刀棍向对方讨个公道。这样参与打架斗殴的人数少则三五人,多则十几人甚至几十人。此外,有的为了维护某种集体荣誉而采取了错误的做法,例如某校两个系的学生正在进行篮球比赛,场上比赛激烈,而场下双方啦啦队也互相叫阵,由此引起纠纷和冲突,最后发展到为各自所谓的班级利益而发生打群架的事件。
  
  (四)情节的恶劣性
  
  发生在校园里的打架斗殴,从一般的口角、纠纷发展到拳打脚踢,甚至动刀舞棒伤人,严重时发展成为聚众斗殴和伤害案件,而且情节比较恶劣。例如学生马某与唐某等人在宿舍打牌赌钱,唐某赢钱后洋洋得意,马某则气急败坏,与唐某发生口角。过后马某跑道其朋友韦某的宿舍,纠集韦某和一名社会青年,手拿菜刀和砍刀前往唐某宿舍找唐某算帐。唐某见势不妙,下跪求饶。马某不许,用砍刀将唐某左手小指指筋砍断,还将唐某右大腿上约手掌大的皮肉削掉,手段及其残忍。
  
  (五)后果的严重性
  
  打架斗殴的后果非常严重:首先是以身体皮肉痛苦为代价,轻则伤入肌肤,重则伤入筋骨甚至要人性命,其次以人身自由为代价,打架斗殴发展到一定程度必定会触犯法律,学业丢了不算,更重要的是失去宝贵的人身自由,受到法律的制裁。
  
  打架斗殴的危害与预防
  
  打架斗殴的危害
  
  打架斗殴是对正常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直接破坏。打架斗殴,会给社会、学校、行为人本人及家庭带来不良影响,造成一系列危害。造成治安、刑事案件,害人害己打架斗殴,后果不堪设想。轻则伤入肌肤,要受到治安处罚;重则伤人筋骨甚至要人性命,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为斗殴伤人,从“时代骄子”沦为“阶下囚”,则自毁前程,害人害己。给双方家庭带来不幸父致人重伤的不仅要赔偿大量医疗费用,而且还因为触犯刑律而受到拘留、劳教或判刑等法律的制裁,不仅毁了自己的前程,还给父母脸上抹黑,给家庭带来经济损失。
  
  以上就是的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打架斗殴的定义及法律后果的内容,希望朋友们认真对待并了解。综上所述,打架斗殴不仅会对双方参与人员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损害正常生活和工作的秩序,同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所以要避免这类事情发生,并且查询相关知识。

·多少钱算是集资诈骗罪?
    我们知道,个人或单位如果需要集资是需要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的,如果不具备集资条件而非法集资,会构成犯罪,同时,如果使用诈骗的手段非法集资,非法占有集资款的,会构成集资诈骗罪。那多少钱算是集资诈骗罪?个人和单位是不同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多少钱算是集资诈骗罪? 根...

·宅基地能否继承,农村宅基地继承交税吗
    我国宅基地的所有权使是属于集体所有的,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要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区分不同情况来确定。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农村宅基地继承交税相关知识,供您了解。 一、农村宅基地继承能否继承 关于农村宅基地能否继承这个问题,答案是否...

·债权债务纠纷相关法律法规 日常生活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纠纷是很
    债权债务纠纷相关法律法规 日常生活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纠纷是很多的,包括欠钱不还、民间借贷利息纠纷等等。而我国相关法律中对债权债务纠纷的解决也作出了不少规定。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看看债权债务纠纷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吧。 债权债务纠纷相关法律法规 债权债务的相关规定主要在民法典的合...

·定点医疗机构是什么?
    定点医疗机构是什么意思? 医疗机构是老百姓生活中接触比较多的机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到医院看病的时候,会发现有些医院会悬挂一块写有“定点医疗机构”的牌子。如果我们有医保卡,还可以在看病过程中报销部分费用。那么定点医疗机构是什么意思?接下来我们简单介绍下有关知识。 一、定点医疗...

·医疗器械产品质量保证书
    医疗器械产品质量保证书 一、什么是医疗器械产品质量保证书 医疗器械的注册产品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并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配套规章《医...

·泸州市国土局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泸州市国土局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近年来,征收土地进行各种改建已成为常见的现象,在征收土地的同时也需要对被征收土地方进行补偿。同时因为各地的情况不尽相同,征地补偿的计算方法也不相同,所以各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也都存在着差别。那么泸州市国土局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在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具体介绍...

·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事故责任人肯定是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的。但是每起交通事故的发生原因不同,造成的损害不同,进行赔偿时,被害人的要求也会不同。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国务院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

·私生子是否有继承权私生子就是非婚生子女
    私生子是否有继承权私生子就是非婚生子女,所谓非婚生子女,从广义上讲,是指父母非婚姻关系所养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为所生子女和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未经丈夫同意、事后丈夫又不予认可的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我国《民法典》和《民法典》都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

·不适用缓刑的情形都有哪些?
    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犯罪在判刑的时候都是可以适用缓刑的,此时需要符合《刑法》中规定的缓刑条件才可以,同时我国也作出了不适用缓刑的情形规定。那究竟在哪些情形下是不能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适用缓刑的情形都有哪些 我国《...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之前病假咋休?
    工人在工地上受伤的,单位会为其申请工伤认定,经过确定属于工伤的话,还得做一个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来说,劳动局从受理到出具工伤认定书要两个月的时间,这段期限内工人可能会休病假,在医院接受治疗。那么,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之前病假咋休?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工伤鉴定结果出来...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