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下防水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现在各个城市都在发展,地铁和地下停车场等各类地下建筑越来越多了,对于地下防水工程质量是有很严格的要求的,那么地下防水工程质量有什么要求呢?下边,本站的我们就为你整理出这些内容及相关知识,供您学习。
  
  一、地下防水工程质量要求  
  
  1.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应按工序或分项进行验收,构成分项工程的各检验批应符合规定相应质量标准的规定。   
  
  2. 地下建筑防水工程的质量要求
  
  (1) 防水混凝土的抗渗压力和抗压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混凝土表面应平整,不得有露筋、峰窝等缺陷;裂缝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水泥砂浆防水层应密实、平整、粘接牢固,不得有空鼓、裂纹、起沙、麻面等缺陷。   
  
  (4) 检查接缝应粘接牢固,不得有脱皮、流淌、鼓泡、露胎、皱折等缺陷。   
  
  (5) 涂层应粘接牢固,不得有脱皮、流淌、鼓泡、露胎、皱折等缺陷;涂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 塑料板防水层应铺设牢固、平整,搭接焊缝严密,不得有焊穿、下垂、绷紧现象。   
  
  (7) 金属板防水层焊接不得有裂纹、未融合、夹渣、焊瘤、咬边、烧穿、弧坑、针状气孔等缺陷;防锈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8) 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等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隧道防水工程质量要求   
  
  (1) 渗漏水量应符合防水等级标准规定。  
  
  (2) 内衬混凝土表面应平整,不得有孔洞、露筋、峰窝等缺陷。   
  
  (3) 盾构法隧道衬砌自防水、衬砌外防水涂料层、衬砌接缝防水和内衬结构防水应符合要求,锚喷支护、地下连续墙应符合设计要求。  
  
  三、排水工程质量要求   
  
  (1) 排水系统部淤积、不堵塞,确保排水通畅。   
  
  (2) 反滤层的砂、石粒径、含泥量和层次排列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排水沟断面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四、注浆工程的质量要求   
  
  (1) 注浆布孔的间距、深度及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注浆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地表沉降控制应符合设计要求。   
  
  五、地下防水工程隐蔽验收记录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卷材、涂料防水层的基层。   
  
  (2) 防水混凝土结构和防水层被掩盖的部位。   
  
  (3) 变形缝和施工缝的防水构造和做法。   
  
  (4) 管道设备穿过防水层的封固部位。   
  
  (5) 渗排水层、盲沟和坑槽。   
  
  (6) 衬砌前卫岩渗水处理。   
  
  (7) 基坑超挖和回填   
  
  地下防水工程完工后,应由施工单位整理施工过程中的全部资料,并认真进行自检,确认合格后提出工程验收申请,送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查和核定。   
  
  地下防水工程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本规定及有关标准进行验收。   
  
  地下防水工程验收后应填写交工验收记录,随同验收监测资料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建设单位存档,一份由施工单位存档。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要求,地下工程在现在来说是很重要的,需要保证它的质量,因为这些都有可能造成安全隐患,危害我们的人身安全。所以,施工单位一定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工程标准施工,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本站欢迎你来进行法律咨询。
  
  

·湖南征地补偿标准
    湖南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用在当前非常常见,因为城镇发展速度越来越快,老旧房屋土地更新速度越来越快,老旧的房屋和土地都会因为城镇的发展需要被征用,然后被发展成为城市的新城区,当然,这种土地征用对于所有人来说是有补偿的。那湖南征地补偿标准2017年的条例是怎样的呢? 为了适应经...

·农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吗?
    农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吗?相信您都清楚,银行等金融机构是可以进行抵押贷款的。既然是抵押贷款,自然需要有一定的抵押物,其中抵押物可以是房子,也可以是车子等。总之,就是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并且是可以抵押的物品,就可以办理抵押贷款。当经济状况不佳的时候,我们可以进行贷款,但是对于很...

·医疗过错鉴定费承担原则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鉴定费承担原则是怎样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4条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过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坚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 一、鉴定费用的承担原则 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收取司法鉴定费用,收费的...

·如何进行企业债权债务的登记?
    如何进行企业债权债务的登记? (一)企业债权债务管理的现状及要求 1、管理不够重视(呆账、坏账—制约企业发展) 2、 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管理缺乏有效的协作(不仅是财务 部门的事,应属于综合管理、经营管理的范畴,应改变观念,加强各部门的协作意识形成系统化、程序化的管理) 3、 ...

·新的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关于新的征地补偿也有了新的规定,只要涉及到人民的利益问题,不仅仅是公民自己会关心,国家政府也会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原则一心一意都人民负责,那么新的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呢,和之前的规定有什么不同呢,下面就跟着我们一起来看一看。一、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费的变化征收...

·夫妻离婚时没有处理的财产怎么办?
    夫妻离婚时没有处理的财产怎么办?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但是分为以下两种情形:1、如果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财产是因为受到当时某些客观存在的...

·签订购房合同注意点
      一、细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载明了土地用途、使用年限等,是一份十分重要的房产资料,所以购房前要仔细查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将合同复印后作为房地产买卖合同的一个附件。
...

·深圳劳动法是几岁就不是童工,招童工的处罚是什么?
    童工现在是一个十分人们的话题,因为中国是一个生产力大国,所以中国的童工现象非常的严重,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人们逐渐重视起来童工这个弱势群体。相关的法律法规也随之出台,那么到底深圳劳动法是几岁就不是童工呢,如果企业或者私人招募童工后的一些处罚又是什么呢?下面就请各位跟着我们一起来看...

·在我国离婚后侵犯探视权怎么办
    探视权被侵犯的这种情况多数发生在离婚以后,实质抚养孩子的这一方以各种各样的借口,不让另一方正常的对孩子进行探视。这样做表面上好像是仅仅不让对方探视孩子,但实质上也应该考虑一下对孩子感情上也是有伤害的。当事人如果遇到这种情况的话,可以了解一下我国法律对在我国离婚后侵犯探视权怎么办的...

·拆迁农村房屋要如何补偿
    拆迁农村房屋要如何补偿 一、拆迁农村房屋要如何补偿 (1)产权调换 即建设单位以自己所有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对换产权,被拆迁人因此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产权调换时,双方互换的房屋面积应基本相等,面积按所拆房屋的原建筑面积计算。 建筑面积指房屋建筑物各层面积的总和。房屋建筑面积按...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