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足征地补偿新政策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大足征地补偿新政策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大足征地补偿新政策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国家新一轮的经济建设正在全国各地开展起来,对于各地方的发展部门来说,最缺的就是土地,因为经济建设对于土地的使用缺口一直较大,因为有着全国耕地的保护面积所限制,因此,为了缓解这一矛盾就得拆迁,进行土地的重新规划,那么大足征地补偿新政策有哪些呢?
  
  大足征地补偿新政策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如何计算
  
  一、土地补偿计算公式
  
  1.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2.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
  
  二、青苗补偿费计算公式
  
  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所给予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并公告。 计算公式:青苗补偿费=年产值÷耕种季数
  
  三、安置人数计算公式
  
  征地时,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 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四、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移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6
  对于征地当事人来说,了解征地补偿的有关规定可以减少自己对于征地补偿的误解,可以尽快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对于征地补偿政策实施,因此对于当事人来说,征地补偿规定不仅仅是维护权益的重要依据,也是实施标准。
  
  
  
  

·离婚分割房产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离婚分割房产计算公式是什么 1、由分得房产一方负责偿还剩余银行贷款及利息,并给付另一方的补偿房款,计算公式为:(房屋增值 已支付房款)×50%。 2、由分得房产一方负责偿还剩余银行贷款及利息,并给付另一方的补偿房款,计算公式为:(房屋现值-尚欠银行按揭贷款)×50%,房...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提交几份?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提交几份? 一、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提交几份 对于管辖权的异议,应由法院内部自行根据法律规定来审查并作出裁定,无需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也无需对方当事人答辩,所以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要向法院提供一份异议书就可以的。 二、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 1、提出管辖权异议...

·三门峡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三门峡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三门峡市位于河南省的最西部,他最早被人知晓是因为要修建三门峡水库,我们知道,修建水库避免不了要进行征地。水库附近可能是农村,也可能是城镇,政府需要根据土地的实际使用情况对被征收土地者进行补偿。那么,三门峡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三门峡市的征地补偿有两...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期限是多久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期限是多久很多时候涉及到赔偿问题的时候,多半就会产生纠纷,此时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是最好的。但此时当事人也需要注意一个问题,那就是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期限问题。接下来,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1、一般诉讼时效的计算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诉讼时效,最值得研究的是期间的起始...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是什么时候
    交通事故不仅会造成财产的损害,同时还会给他人的人身造成一定的伤害。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可以要求肇事者做出赔偿,但在赔偿之前还是应当先对伤残做出鉴定。那具体来说,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是什么时候呢?接下来,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是什么时候 伤残鉴定是由具有...

·新婚姻法夫妻分居离婚怎么认定分居
    在诉讼离婚中,有的当事人提出自己与对方已经分居达到了一定时间,请求法官判决夫妻离婚。虽然在诉讼离婚中,分居离婚也是一种情形,但此时需要作出相应的认定,就包括夫妻分居行为的认定。那一般民法典夫妻分居离婚怎么认定分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民法典夫妻分居离婚怎么认定分居...

·汽车撞死人赔偿多少
    汽车撞死人赔偿多少钱,怎么解决事故赔偿纠纷 一、汽车撞死人赔偿要赔多少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

·私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样本
    在私人间进行房屋买卖的,此时所需要签订的书面合同内容,其实多半都是由当事人协商之后确定的,这就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一样了。因而当事人买卖房屋之前最好先了解一下私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怎么写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提供私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样本,供你参考阅读。 私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样本...

·专利权人的权利包括哪些
    专利权人的权利包括哪些专利权人是指一个人享有某项专利的所有权和持有权,无论是单独的个体还是企业单位,都可以作为合法的专利权人存在。专利权人并不一定是一开始就获得专利权的原始人,即使不是专利的发明创造者,也可以是在后续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专利权,这样也能享有专利的合法权益。专利权人一...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在建筑行业中,您最看重的就是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合格的建筑工程,不仅可以给人赏心悦目的心情,而且对我们的生活也有一定的保障。建筑工程如果不合格,随时都有可能威胁着我们的生命,那么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来阅读下文了解一下。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