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湖南省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的通知

在人防工程中,防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湖南省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的通知 在人防工程中,防
您的位置:首页  »  
 

湖南省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的通知 在人防工程中,防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湖南省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的通知
  
  在人防工程中,防护设备的作用非常大,其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人防工程的防护效果。各个省市都有这方面的相关管理办法,湖南省也发出过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的通知,下面我们跟随我们来了解下“通知”的具体内容。
  
  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的通知
  
  湘防办字〔2006〕46号
  
  各市(州)人防办公室:
  
  为认真落实《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省政府204号令)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企业管理规定》(国人防〔2006〕58号),加强我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的质量管理,确保人防工程的防护功能,现就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我省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管理及产品的生产和安装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委托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我省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质量的监督和检查。
  
  二、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和安装的企业必须持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许可证。
  
  三、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必须按照国家人防办批准的标准图纸、生产工艺和技术标准进行生产、安装和检测,定点生产企业和建设单位均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材料。
  
  四、人防工程安装防护设备前,定点生产企业必须依法与建设单位签订供销合同,统一使用国家示范合同文本,并报工程项目所在地市(州)人防办备案。省人防办定期对合同备案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五、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定点生产企业应建立有关工程档案(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具体的设备型号和数量、人防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孔口防护分部分项质量验收记录、隐蔽验收记录、材料质保单等),并在十天内由建设单位报人防主管部门备案。
  
  六、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年检由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企业年检时填写《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年检表》一式四份,报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核。
  
  (二)、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于每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组织有关人员对企业进行实地考核。年检合格的,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在年检表签署意见并盖章;年检不合格的,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将勒令停产,限期整改。如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将报请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批准取消其定点生产厂资格。
  
  七、省外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在我省销售和安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必须到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以取得在湖南省的销售资格,进行登记备案时必须持有下列有关文件和资料:
  
  (一)在我省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章);
  
  (二)产品在我省有固定存放场所的证明;
  
  (三)营销人员法人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人有变更,及时出具变更情况;
  
  (四)国家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厂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2002年至今的年检登记(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六)生产标准、选用图集、工艺要求、质量管理标准化贯彻情况及ISO国际质量认证体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七)企业简介、2002年以来参与的典型工程项目(4至6个)的防护设备供货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章)、质保资料、质量评定资料、防护分部验收资料、回访业主情况反馈及使用单位情况反馈;
  
  (八)常用防护设备(含阀、地漏等)的销售指导价格 。
  
  八、省外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生产的防护设备在我省安装前,必须向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申请进行质量验收(分批次),经湖南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安装。
  
  九、严禁任何省外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在我省非法进行产品生产,登记备案后取得销售资格的省外定点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进行销售和安装,并定期接受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的检查监督,每季度将销售情况上报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否则将取消其在我省的销售资格,并依法查处其非法销售情况,同时,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报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批准取消其定点生产厂资格。
  
  十、人防工程一律不得使用未经备案登记取得我省销售资格的省外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或者任何非定点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否则人防主管部门对相应工程不予以竣工验收,一律视为不合格。
  
  十一、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通知规定,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或者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湖南省为了加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的质量管理,特下发了《湖南省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的通知》,应该说湖南省还是非常重视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在通知的指引下,相关部门要对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采购、安装、维护等方面加强管理,实现规范操作。

·国际贸易佣金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国际贸易佣金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国际贸易佣金合同,一个并不陌生的词汇,因为随着社会的进步,国际贸易就变得越来越频繁,所以关于国际贸易佣金合同这个词您并不陌生,但是有很多人只是知道国际贸易佣金合同,而关于国际贸易佣金合同怎么写,很多人都不知道,下面会针对这样一些问题进行介绍,请您往...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否支持残疾赔偿金?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否支持残疾赔偿金?在大多数的刑事司法实践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理论上应该是支持赔偿的,根据相关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

·债权人撤销权的时效是多久?
    债权人撤销权的时效是多久? 一、撤销权有时效吗 撤销权的时效历有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两说。除斥期间是法律为形成权设定的行使期间。所谓形成权,是指因单方民事行为即能引起民事关系发生、变更、终止的权利。除斥期间届满,形成权消灭。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都可以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然二者却有...

·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书怎么写 一、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书范本
    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书怎么写 一、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书范本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主持人: 出席会议股东: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以(书面等)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股东在 年 月? 日(地点)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人,代表公...

·假结婚去中介开个证明可以离婚吗
    一、假结婚去中介开个证明可以离婚吗?假结婚和假离婚在法律上的后果,与真结婚和真离婚是一样的。法律上不存在“假”的结婚和离婚。原因有三个:1、在中国,婚姻状况以民政部门登记为准(例外是生效的离婚判决),婚姻登记具有公示公信的效力,可维护社会的稳定。1994年之后,中国法律连事实婚姻...

·离婚时房产怎样分割,如何分割离婚房产
    一般来说,夫妻双方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在财产分割上达不成一致的意见,尤其是对房屋的分割有争议。在房价持续攀升的城市里,房屋问题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是一个最大的问题。那么,离婚时房产怎样分割?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时房产怎样分割 1、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

·买二手房过户费怎么算
    买二手房过户费怎么算 1、契税:缴纳人:买方; 房屋面积90平米以下(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房屋面积在90-140平之间(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5%;房屋面积大于140平或二次购买(不论多大面积):缴纳房款的3%; 2、营业税:缴纳人:卖方; 房改房、商品房、普通住宅,...

·二审到核准死刑要多久执行
    所有死刑,上诉的经过二审宣判,没上诉的高级法院要核准核准后7天内执行。但都必须再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

·一、夫妻财产公证在哪儿办理?
    一、夫妻财产公证在哪儿办理? 夫妻财产公证是去当地的公证部门。另外,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的财产约定,不用公证,同样会受法律保护的。 夫妻财产公证程序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双方或未婚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

·什么是知识产权?
    
    世界上财产分为两大类,一类称有形财产权;另一类称无形财产权。通常认为知识产权就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是智力劳动取得的成果并由智力劳动者依法对其成果享有的权利。这里所说的“依法”是指这种智力劳动的成果必须是按照法律或法规并受其保护的成果。...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