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苏省加强人防工程管理工作意见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江苏省加强人防工程管理工作意见
您的位置:首页  »  
 

江苏省加强人防工程管理工作意见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江苏省加强人防工程管理工作意见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关乎着百姓的安全,是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生命面临危机时的重要保障。与此同时也是日常生活中容易被忽视的政府工作点。因此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至关重要,理应受到各国家省市政府的高度关注。接下来我们为您带来江苏省加强人防工程管理工作意见,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
  江苏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人防工程是战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战备设施,也是平时服务和应急支援的基础性工程,其日常维护管理水平直接决定着防护效能发挥和服务功能体现。我省人防工程总量一直位居全国首位,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建设轻管理、重使用轻维护的现象,造成一些人防工程处于年久失修状态。为提高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水平,有效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使命任务,根据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现就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义务
  (一)明晰责任主体。人防工程主要包括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使用人防经费投资建设的人防工程,机关、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建设、使用和管理的人防工程,结合民用建筑依法建设的住宅小区人防工程(以下简称结建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建设的人防工程等。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作为日常维修、保养、保护的责任主体,负责人防工程的主体结构和水电及民用通风设备的维修保养,人防设备(人民防空防护防化和警报设备、储水箱、战时通风设施等)的维修更新,防护疏散功能的维护。未交付使用的新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无主工程、已交付使用但未开发利用的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二)实行分级管理。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负其责、权责明晰”的原则,实行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分级管理。省级层面主要负责制定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规定和标准,对全省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各设区市负责本地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发放城区内直接管理的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各县(市、区)负责本地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放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乡镇(街道)按规定落实定期检查制度,及时上报检查结果。
  二、健全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标准
  (三)构建维护管理标准体系。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要在调查摸底基础上,会同质监部门制定维护管理技术规程和质量评定地方标准,确定日常维护管理和人防设备维修更新的内容、方法、标准,分类指导不同建设年代、不同使用要求的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保证人防工程完好率达到90%以上。(四)建立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的责任主体是各使用管理单位。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要加强人防工程相关防护功能的安全检查;公安、消防、住房城乡建设、质监、安监等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人防工程的安全使用进行业务指导和专项监管,督促使用管理单位落实安全保障措施;乡镇(街道)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五)实施平时使用证制度。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是平时合法使用人防工程的有效证明。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管理办法,统一证件样式,标明工程使用性质和用途等。平时使用证由人防工程所在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照权限发放和审验,结建工程平时使用证有效期不得超过3年,未取得平时使用证的不得交付使用。推行合同管理,人防工程所在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要与取得平时使用证的单位或个人签订协议,明确维护管理义务和违约责任。取得平时使用证的单位或个人应认真履行维护管理责任,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变更使用性质和用途;对确需变更的,应及时履行变更申请。此前未办理平时使用证的单位,须在2017年6月底前向当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申领。
  三、提升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能力水平
  (六)重视专业队伍建设。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推进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市场化。加大对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人防设备生产安装企业、社区民防机构和志愿者的培训力度,普及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和安全使用等知识,规范维护管理操作流程,增强使用、维护和管理能力。人防设备、信息通讯、通风、水电等专业维护管理人员,应在培训合格后上岗。(七)创新维护管理技术。按照“以人为本、方便使用、经久耐用、美观实用”的要求,鼓励相关单位和企业加大人防工程设计创新和技术创新力度,推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在人防工程中的应用。加快人防设备产品提挡升级,拓展智能技术应用领域,逐步实现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可视化、网络化、智能化,最大限度地提高人防工程使用寿命、降低维护管理成本。(八)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落实《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对变更人防工程战时用途、破坏人防工程结构、违规使用人防工程等行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责令其停止使用,吊销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录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按照有关规定,一律不得将依法配建结建工程的停车位出售、附赠或长期出租(租期超过3年)。结建工程停车位于2013年5月1日前出租的,所在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协调使用管理单位规范承租行为,明确维护管理责任。结建工程停车位自2013年5月1日起仍然出售或变相出售、附赠、租期超过3年的,所在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责令违法责任人限期纠正,补签维护管理协议,补缴相关费用。
  四、强化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支撑保障
  (九)落实相关经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足额安排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经费。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要按规定,从平战结合收益等渠道统筹安排管护资金,保障人防工程维护管理需要。其中结建工程要将停车位租金收入总额的20%-30%,用于该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十)严格督查考核。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政策措施,推动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要定期检查人防工程主体结构、设施设备、内外环境、口部通道、使用状况等,并录入人防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各县(市、区)对本地区人防工程的检查每年要实现全覆盖,设区市每年对本地区人防工程抽检比例要在20%以上。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要制定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建立督查通报制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0月18日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江苏省加强人防工程管理工作意见,该意见从人防工程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制度安排、经费落实等多个角度对人防工程管理工作提出意见。从多角度分析如何加强人防工作管理工作,指出了该工作的重点,从而将确保该重要工作落到实处。

·集资诈骗罪构成特征是如何样的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集资是通过使用诈骗方法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

·购买的商业车险异地可以退吗
    购买的商业车险异地可以退吗商业车险是很多人都会购买的,购买商业车险为自己的车辆和自己本人提供一个重要的保障。但是有的人在购买保险以后有不想买的,而且不爱购买时的地区,不禁想问购买的商业车险异地可以退吗,对于车险的退险,相对来说是比较麻烦的,但是到底可不可以异地退险,可以随我们一起...

·母亲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无论是母亲还是父亲,在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时候,如果本身具有有利条件的话,那法官将抚养权判给他的可能性就会大一些。那作为母亲一方,在实际争取抚养权的过程中,可以提供哪些对自己有利的条件呢?下文中,我们就来告诉您母亲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一、母亲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移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该耕地被征收前三...

·在上班期间员工打架算工伤吗?
     一、在上班期间员工打架算工伤吗? 首先,我们要明确构成工伤的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视为工伤。 其次,《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从反面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特征共有哪些
    就是违反了著作权法侵害了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一切行为都是著作权侵权。具体的来说呢,就是凡是行为人实施了《著作权法》中的第四十七条还有第四十八条所规定的行为,从而侵犯了别人的著作权然后造成了财产的损失或者是非财产的损失的话,这都是属于对著作权的侵犯。侵权著作权行为...

·借条中的出款人是什么意思
    借条中的出款人是什么意思?借款中的出款人相当于出钱的人,在书写借条的时候,借条的内容及书写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比如:1、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

·餐饮技术培训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餐饮技术培训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现在很多年轻人都梦想着掌握一项专业的技能,以提高自身的价值,同时获得更高的经济利益实现人生价值,餐饮行业作为一个经久不衰的行业,吸引着太多的年轻人去接受培训,那么餐饮技术培训合同的内容是什么?下面由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个合同模板。 餐饮技术培训合同...

·被继承人的遗嘱生效要多久遗嘱是法律范围内有效的在
    被继承人的遗嘱生效要多久遗嘱是法律范围内有效的在被继承人死后可以立即执行,而对于遗嘱内容的确定会在被继承人死亡的时候就会生效,但就算是遗嘱生效后,也不代表继承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继承的权利。遗嘱是法律范围内有效的在被继承人死后可以立即执行,而对于遗嘱内容的确定会在被继承人死亡的...

·个人借款的利息多少才合法
    个人借款的利息多少才合法 一、个人借款的利息多少才合法 根据法律规定,约定个人借款利息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 借贷分为有息借贷和无息借贷两种,其中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