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大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模板是什么样子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大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模板是什么样子的?
您的位置:首页  »  
 

一、大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模板是什么样子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大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模板是什么样子的?
  
  
  大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文一
  
  
  兹有本单位职工,性别身份证号 , 住址 。
  
  
  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因 生产经营发生困难 ,根据《劳动法》第 四十一 条第 二 款,
  
  
  员工签名: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劳动合同法》条款规定:
  
  
  第三十六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 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 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占企业职 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 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 行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如:辞职、辞退、开除等)。
  
  
  员工姓名 身份证号码 员工组合同服务 合同开始日
  
  
  试用结束日期 合同到期日期
  
  
  大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文二
  
  
  兹有 工作并于 同志,于 年 月 年 月 日来我单位日签订劳动合同,现因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 现 介 绍 去 你 处 登 记 , 请 予 办 理 。 (原身份: )
  
  
  用人单位盖章 2013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工 种
  
  
  技 术 等 级
  
  
  月 工 标 准 资
  
  
  本 工 企 作 时 业 间
  
  
  补偿金金额: 其中: 经 济 补偿金 医 疗 补助金 备 注
  
  
  注:①此证明书报市劳动局仲裁处、养老保险机构各一份,送本人及本人档 案留存各一份。 ② 职 工 个 人 应 当 持 本 证 明 书 , 自 解 除 合 同 之 日 起 60 日 内 , 到 失 业 保 险 经 办 机 构 办 理 失 业 登 记 和 失 业 保 险 金 申 领 手 续 。 无 法 定 理 由 , 未 在 60 日 内 办 理 失 业 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视为放弃领取本失业期的失业保险金。
  
  
  大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文三
  
  
  兹证明 ________ (有效 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于 _____ 年 ___ 月 ___ 日与 _______________公司签订 《劳动合同书》 。 劳动合同为有固定期限合同, 期限为_______ 年 ___ 月___日至_____年___ 月___日/ 劳动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期限自_______年 ___月___ 日起/ 劳动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 动合同期限为以上三选一)。该员工离职前的工作岗位为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被解除的 日期为_______年___ 月___日。该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为_______年零___ 个月。 公司 (盖章) 年 月 日
  
  
  有的劳动者在找到新的工作之后,新的单位往往会要求员工上交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上面一共有三份证明模板,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可以是十分详细的那一种,也可以是只含有中澳信息的那一种,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选择。
  
  
  
  

·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吗,相关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现在社会中的越来越多的重组家庭,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但对于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吗,法律有明文规定吗?我相信不少人对此也是存有疑虑的。下面就让我们根据我国法律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吗,相关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继...

·离婚后财产夫妻双方赔偿的比例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一方存在过错,无过错方是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那么,离婚后无过错方向过错方需求赔偿的比例是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后财产夫妻双方赔偿的比例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

·著名商标申请多少钱,需要哪些申请材料
    著名商标申请多少钱,需要哪些申请材料著名商标通常是指在一个省内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这样的商标也是受到更多法律保护的。而成为著名商标也是要经过认定,同时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那么著名商标申请多少钱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著名商标申请多少钱 注册费用按类别按个数收取,每...

·员工擅自离职工资怎么计算
    员工擅自离职工资怎么计算 ?擅自离职对于一个公司来说,造成的影响可能是十分恶劣的,对此,我们也是有很多的相关的政策的。那么,员工擅自离职工资我们是该如何进行计算呢?5种自动离职有补偿的情况是哪些呢?一起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吧。一、员工擅自离职工资怎么计算离职与辞职没有本质...

·夫妻共同房产分割会应该怎么进行?
    随着各地房价的不断上涨,在夫妻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房产成为了夫妻之间争夺最激烈的财产之一。那么您知道夫妻共同房产具体该怎么来分割吗?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那么就请看看下文的具体介绍,这样才能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 (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

·什么是专门管辖?
    它是指,专门法院之间、专门法院与普通法院之间对第一审刑案在受理范围上的分工权限。解决哪些刑案由哪些专门法院审判的问题。我国受理刑案的专门法院有:军事法院和铁路运输法院。
    军事法院管辖的刑案主要是:现役军人和军内在编职工,违反刑法第十章,...

·二手房违约金是多少?
    根据调查,在购买二手房的过错中一方出现违约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此时另一方可以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要求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那么二手房违约金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二手房违约金的计算依据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造成实际的损失,来计算的。若违约金过高或者太低,...

·寻衅滋事罪数额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寻衅滋事罪数额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损坏社会次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 (一)随意殴伤别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谩骂、恫吓别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许恣意损毁、占用公私资产,情节严峻的; ...

·男方出轨女方起诉离婚 能否要求赔偿
    一、男方出轨女方提出离婚,能否要求赔偿? 由配偶中有重大过错导致家庭关系破裂的一方在离婚时赔偿配偶另一方所遭受的精神损失和财产损失。因此男方出轨女方提出离婚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涉外结婚的程序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结婚当事人须持的证件: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