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没有劳动合同没交社保怎么补偿?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没有劳动合同没交社保怎么补偿?
您的位置:首页  »  
 

没有劳动合同没交社保怎么补偿?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没有劳动合同没交社保怎么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即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有一年的时效)
  
  二。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时,你需要收集和保留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证据。具体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劳社部发[2005]12号)的文件规定“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可以据(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不限于此规定)来提供劳动材料。当然证据越多越好。
  
  三、建议你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一致,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并向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部门提请劳动仲裁或故建议你直接向所在人民法院起诉主张你的权益。
  
  综上所述,因为现在大多数的单位在雇佣劳动者的时候都会直接告知没有合同的保障从而逃避了很多国家赋予的必要责任,但是只要存在了确实的工作关系最起码的就是给员工交社保,如果这些都没有做到的单位肯定是要赔付与员工工资挂钩的补偿和社保补缴赔偿。
  
  
  
  

·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产生,前提是企业在签约过程中有不规范的行为。主要包括: 1、恶意磋商行为。很多经营者认为,合同没有成立之前的行为就不受约束,甚...

·可以与精神病人协议离婚吗
    协议离婚要求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手续,而此时离婚肯定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之上,若夫妻一方属于精神病人的话,那么此时另一方可以与精神病人协议离婚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可以与精神病人协议离婚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是不能够协议离婚的。理由是:...

·离婚后再去扯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一)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二)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三)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

·出车祸社保能报销吗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发生了被车撞了的事件,首先交警会现场进行处理,如果主要责任在于对方的话,自己的医疗费用是可以让肇事者赔偿的,这种情况下,自己是很难拿到自己社会保障卡里医疗保险的钱的,但是以下几种情况是可以得到自己社会保障里的医疗保险的一部分钱来支付自己的医疗费用的。下面律图小编...

·企业动迁补偿协议书范本
    企业动迁补偿协议书范本 企业动迁补偿协议书范本 一、项目名称、地点 建设项目名称_________,建设地点_________,建设单位_________,《拆迁许可证》文号_________。 二、房屋基本状况 1、乙方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_________间,建筑面积...

·专利侵权应该怎样认定?
    专利侵权应该怎样认定?对专利侵权行为作出认定,在现实中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因为,法律中规定了一些不视为专利侵权的行为,在实施了这些行为的情况下,就不能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那到底专利侵权应该怎样认定呢?我们带来相关文章,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专利侵权应该怎样认定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

·民事裁定书(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85

  
  (××××)×执字第××号
  
  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于××××年××月...

·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是怎样的
    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在不同国籍的当事人(包括无国籍人)离婚问题上,我国采用的是法院地法的原则,以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为准据法。以中国公民为一方、外国人为另一方的...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而且不发工资童工们该怎么办?
    挣钱养家本是为人父母的责任,但是在贫困地区很多未成年子女迫于生计压力不得不从事劳动以贴补家计。为了确保未成年人能有健康的成长环境,我国政府严令禁止用人单位雇佣劳动者,而在现实中有些用人单位不仅顶风作案更有甚者克扣童工们的工资。那么用人单位使用童工而且不发工资童工们该怎么办呢?具体...

·合同解除权异议期间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解除权异议期间是怎么规定的?合同解除权异议期间是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九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或者债务抵销虽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