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级量刑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级量刑
您的位置:首页  »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级量刑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级量刑轻伤一级属于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罪中的轻伤,处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轻伤一级,量刑标准其准刑在一至二年,一般可以选一年半左右,结合其他量刑情节,增减刑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故意伤害罪的认定情况(一)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不满18周岁不能成为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只能构成法定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一个量刑情节。(二)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故意轻伤的犯罪还存在犯罪未遂问题。(三)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四)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罪的判罚是刑法中有明确的规定,相关情况需要结合实际造成的犯罪事实来进行处理,当事人受到故意伤害行为后,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并由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取证后合法的判决处理,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上诉处理。
  
  
  

·租房通常都是有一个期限的。实践中,有的人可能会在租房期限尚未
    租房通常都是有一个期限的。实践中,有的人可能会在租房期限尚未到期之前,将自己承租的房屋转租出去。那么租房未到期转租合法吗?可能很多人都没有实际想过这个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租房未到期转租合法吗 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承租人转租...

·房子不住是否还要交物业费
    现代的小区有专门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相关服务,并对小区做出相应的管理。对此,小区业主就需要支付一定的物业费。那要是在房子不住的情况下,是否还需要交物业费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子不住是否还要交物业费 实践中,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

·海关缉私局办案流程
    一、海关缉私局是在1998年成立的,由海关和公安双重垂直领导,以海关领导为主的海关缉私警察队伍,实行“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反走私斗争新体制。缉私警察既是海关的一支专职缉私队伍,又是公安部门的一个警种。国家赋予缉私警察侦查、拘留、逮捕和预审职责,按照海关对缉私工作的统一...

·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坏处有哪些?
    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坏处有哪些? 可以从理解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来理解全日制劳动合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以小时作为工作时间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非全日制用工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就业形式多样化而发展起来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相比,非全日制用工更为便捷、灵活,既有利于用人...

·老婆怀孕能让老公判缓刑吗?
    老婆怀孕能让老公判缓刑吗?不可以,不是缓刑的条件,必须符合缓刑条件。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

·合同仅有分公司盖章具备法律效力吗?
    合同仅有分公司盖章具备法律效力吗?不具备法律效力,必须由总公司盖章才具备法律效力。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法理依据: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

·为了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工程的建设进度和建设单位的利益,建设
    为了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工程的建设进度和建设单位的利益,建设单位一般都会对建设工程进行招标。但是工程的招标也有一定程序的。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对建设工程的招标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对于不同类型的建设工程,其招标的流程略有差别。接下来,我们将就建设建设工程招标流程的内容向您作介绍。 建设...

·最轻即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以及缴纳罚金
    最轻即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以及缴纳罚金。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饮...

·关押一年能无罪释放吗?
    关押一年能无罪释放吗?逮捕后无罪释放的可能相对比较小,但也要看最终调查的情况,如果经调查没有犯罪行为的的,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证据不足的,在侦查阶段应释放,在检察院阶段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在法院阶段应作出无罪判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在侦查过...

·侵犯商业秘密罪定性为刑事责任的判罚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罪定性为刑事责任的判罚是什么?《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