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没有结婚证有小孩返还彩礼比例是多少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没有结婚证有小孩返还彩礼比例是多少
您的位置:首页  »  
 

没有结婚证有小孩返还彩礼比例是多少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没有结婚证有小孩返还彩礼比例是多少?返还彩礼的比例并没有明确规定,双方没办理结婚证,不是夫妻,不存在离婚, 可以协议分手,同时可以协议退赔彩礼,达不成协议的,可以起诉解决,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二、结婚登记的条件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化,是结婚的必备的、首要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六个字,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首先,结婚必须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其次,是本人自愿,而不是依他人的意愿为转移,不许父母等第三者加以包办;再次,是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这就排除了一方或双方半自愿半包办的情况。“不许任何一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对“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补充和强调。前面的规定是从正面的肯定,后面的规定是从反面加以限制。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我国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以鼓励。”法定婚龄是指法律上规定的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双方或一方低于法定婚龄,不得结婚;达到或者高于法定婚龄后才允许结婚。这样规定是有充分科学根据的,是完全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它的基本精神是限制早婚,鼓励晚婚、晚育。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婚姻法在“结婚”一章中并未对一夫一妻制作专门规定,但在总则一章中已明确规定实行一夫一妻,禁止。因此在审查结婚申请时,必须严格掌握这个条件,认真核实。申请结婚必须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的人,避免发生重婚。双方在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有小孩了,并且之前男方也已经支付过彩礼,类似于这种情况,多半是男女双方还不到法定结婚年纪,所以当时只举办了结婚典礼。这种无效的事实婚姻虽然不受保护,但考虑到双方已经有孩子,所以彩礼不一定可以退回的。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必要诉讼人可以是法人吗?
    当下很多年轻人选择自主创业成立公司当家做主,推进社会发展,出现很多分公司,那么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必要诉讼人的选择中要进行一些了解,以及法人人格的独立性。以免对以后公司的各种情况不能有效的正确的解决,有人问过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必要诉讼人可以是法人吗,我们就此问题与您一起学习公司法对其...

·一、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哪些情形?
    一、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哪些情形? 过错解除动合同,辞退员工,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

·《民事诉讼法》立案地点怎么确定
    《民事诉讼法》立案地点怎么确定 一、民事诉讼立案地点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

·江苏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有哪些?
    江苏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有哪些?(一)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基础上调整,一级每月增加409元,二级每月增加367元,三级每月增加340元,四级每月增加314元。调整后,一级伤残津贴低于2783元/月的补足到2783元/月,二级伤残津贴低于2628元...

·风翔县省道317征地补偿的内容是什么?
    风翔县省道317征地补偿的内容是什么?在陕西省,凤翔县近年来经济也取得了十分瞩目的成就,因此,在这背后需要完善的基础设施。在这其中,道路,尤其是高等级的道路对于经济的助推作用不言而愈。所以目前就有当地居民咨询:风翔县省道317征地补偿的内容是什么?风翔县省道317征地补偿的内容是...

·下岗工人退休年龄多少岁
    下岗工人退休年龄多少岁?男干部、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干部、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对于从事井下、高温等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规定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55周岁,...

·离婚时聘礼算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时聘礼算共同财产吗?
    离婚时聘礼算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时聘礼算共同财产吗? 1、如果男方给予女方的结婚彩礼,发生在领证之前,不管是给女方的还是给女方家庭的,此时都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认定。 2、若是给付的彩礼是在领证之后,同时也是给予了女方或者用来置办结婚用品了,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可以以夫...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缓刑能适用吗?
    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很多人看到了其中的商机,但是也有少部分人因此走上了违法的道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就是破坏金融行业的行为,那么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缓刑能适用吗?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缓刑能适用吗?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

·劳务派遣员工遭受伤害侵权责任由谁承担
    劳务派遣员工遭受伤害侵权责任由谁承担?劳务派遣员工遭受伤害侵权责任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 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

·很多人在小的年纪里面就因为家庭的原因很早就出来外面工作了
    很多人在小的年纪里面就因为家庭的原因很早就出来外面工作了,有些人的年纪还是在未满十六周岁的情况下就已经在外面工作了,还有的就是已经满十六周岁,但是还未成年的情况下,这是或我们需要知道如果是员工在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岁算童工么? 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岁算童工么? 所谓童工就是指...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