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老年人再婚离婚财产公证可以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老年人再婚离婚财产公证可以吗?
您的位置:首页  »  
 

老年人再婚离婚财产公证可以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老年人再婚离婚财产公证可以吗?可以进行离婚财产公证,《婚姻法》规定,结婚前的财产属个人所有。男女双方也可以依法对各自的财产、债务的范围、权利归属问题进行约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经过公证的财产约定将会得到法律的直接认可。办理夫妻财产公证,夫妻或未婚夫妻双方要亲自到公证处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双方的身份证明、夫妻财产协议书、财产的产权证明(如包括房产产权证、存单等),以及其他的有关证明材料,至此,婚前财产公证才在法律中被确立。当然,法律中规定的是“可以”而不是“必须”,所以,财产是否要公证还是要看夫妻或未婚夫妻的态度,纯属自愿,法律上没有强迫之意。二、离婚财产公证的程序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办理公证的材料:(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2、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办理公证的地点:首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是符合要求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然后,需要双方拿着前面的材料去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3、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办理公证的手续、流程如下: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上几种材料: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第二步,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离婚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对于离婚财产公证的具体情况,应当基于双方认定的财产情况而定,在司法实践中,还需要由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并证明该财产是属于自己一方所有才可以进行认定,如果不能证明该财产为自己一方所有的,那么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
  
  
  

·假释和缓刑的区别都有哪些
    假释和缓刑都不属于刑事处罚,而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关于刑罚的制度。实践中,很多人无法准确区分假释和缓刑,甚至还有人认为这二者是一样的。但其实他们存在一定的相同点,当然也有不同之处。那究竟假释和缓刑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假释和缓刑的相同点有哪些? (一)假释...

·一,继承纠纷仲裁代理的法律依据?
    一,继承纠纷仲裁代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

·男方入赘女方家庭要离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离婚条件分
    男方入赘女方家庭要离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离婚条件分为诉讼离婚条件和协议离婚条件。诉讼离婚条件有哪些呢?根据《民法典》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综上所述,诉讼离...

·减少抚养费的依据是什么
    如果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导致离婚,那么就要考虑子女的抚养问题,如果有一方有子女的抚养权另一方就要给子女要出抚养费。但是有时候,有些家庭可能因为某种原因支付抚养费一方可能要减少对子女支付的抚养费,那么申请减少抚养费的依据是什么呢?您来了解一下吧。 一、申请减少抚养费的依据是什么 尽...

·拆迁中什么样的房屋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一、拆迁中什么样的房屋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1、被征收房屋具有非住宅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用于非住宅的合法建筑;  2、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营业地点为被征收房屋;  3、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  二、房屋征收活动中停产停业损失的补...

·同意放弃专利权证明需要专利权人签字吗?
    同意放弃专利权证明需要专利权人签字吗??需要专利权人签字的;对于刻意放弃专利权的全体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放弃专利权的证明材料,或者仅提交由全体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放弃专利权声明。或者是通过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放弃专利权的手续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并附具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

·军人离婚女方有补偿吗
    由于现役军人的婚姻是受到法律较多保护的,因此有人就会问,要是军人离婚的话,此时对于女方来讲是否会有补偿呢?实践中,不少人都搞不清楚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军人离婚女方有补偿吗 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的规定,夫妻离婚是否需要进行赔偿...

·刑事申诉委托协议怎么写?刑事申诉委托协议内容有哪些?
    当原案当事人或其近亲属对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相关判决不服时,原案当事人或其近亲属可以进行刑事申诉。由于刑事申诉过程比较复杂,同时申诉结果跟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有关,所以很多当事人会选择委托专业的律师来为其进行刑事申诉,那么这就涉及到刑事申诉委托协议怎么写,内容是什么等问题。律师...

·建筑企业在工程施工阶段,如果管理不善、缺乏安全施工意识的话,
    建筑企业在工程施工阶段,如果管理不善、缺乏安全施工意识的话,很可能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从而引发建筑工人人身伤害事件。关于工程质量事故,我国是有明确等级划分的,不同等级的事故,对应的处理方式有所不同。那么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等级是如何划分的?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建设...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辩护词
    一、辩护词之无罪辩护 1、 邹某某不具有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他和本案被害人之间不是劳动关系,而是承揽加工关系;拖欠的不能够定性为“工资”,而是“来料加工费”。起诉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