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很多律师都致力于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但是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很多律师都致力于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但是
您的位置:首页  »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很多律师都致力于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但是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很多律师都致力于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但是其实房主的权力也是不容忽视的。那么,二手房交易中,房主要注意什么问题呢?由于房产涉及到的价值比较大,因此要是不对其中的一些问题小心注意的话,则就有可能给当事人造成损失。
   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一:不要全权委托公证
  如果卖房人的房子存在贷款按揭,在卖房钱又不能自己还贷解除抵押,一般需要委托中介,以及担保公司全权处理的,以达到赎楼以及卖楼的目的。而卖方在这个中间出现的问题是最多的,因为全权委托,中介可以不经卖方同意,完全可以自行买卖该房屋,同时也常常违背卖方的一些口头意见,不按照卖方的意愿控制房产,而按中介自己的意愿控制该房产。而深圳市公证处要求撤销公证,需将所有的公证书收回,而中介常常卡住公证书,不返还给卖方。常常卖方无法控制自己的房产。
   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二:有租约的房屋要先确认优先购买权
  有租约的房屋要确认租房者不会行使优先购买权,同时要租房者出具声明书,放弃该项权利,一但忽视租房者的优先购买权,后果会很严重,租客可以要求撤销你和买方的买卖合同,就是过户了,仍会撤销,有相当多的案例。租房者放弃了优先购买权,也要告之买方知道有租客的存在,否则到时买方找麻烦。
   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三:慎重对待定金
  是定金就签收定金,不是定金不要签收是定金,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虽然本来约定只是五万,他给十万,你签收了,定金就为十万。如果说定金约定是十万,但你只签收了5万,那定金就是五万。首期款一定要买方做资金监管,最好是找银行,而非中介。一定要看到监管资金,和银行承诺贷款,才去办理。
   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四:卖方不可随意违约
  根据现在中介所提供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来看,合同中都约定了解约定金,就是卖方要解约,只需双倍返还定金,而可以不被强制履行也不需要进一步赔偿损失。其实这个解约条款包含有一个条件,那就是卖方应当先启动解约程序。如果说买方先启动强制履行程序,那么可能面临的后果就是会被判决强制履行。如果说买卖双方是个人签定的合同,而非中介操作,那么说如果卖方主动违约,就会面临双倍返还定金再赔偿涨价损失的可能。
  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外,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如果卖方违约要如何赔偿呢?其中房屋涨跌损失的确定,可参照以下方式:一、双方协商确定的,从其约定;二、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一)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涨跌损失;(二)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屋的涨跌情况等,合理确定。
  不管你是作为二手房交易中的房主还是购买者,此时都是有一些问题是需要格外注意的,不然的话自己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上述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作为卖方此时应该注意的一些问题,

·女职工保护适用范围是什么
    女职工其实也就是女性职工,只要是已满16周岁,并且具有其他条件的女性都可以成为单位的职工。女职工在劳动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身体原因而遇到各种的问题、困难,严重的还会损害其合法利益,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女职工的保护。那么女职工保护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不给抚养费能刑拘吗?
    不给抚养费能刑拘吗? 明明有能力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但是却不按时交给孩子的扶养费,经过当事人申请后,被执行人仍然不执行,还与法院执行庭抗拒,可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处理。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

·工伤赔偿找律师的收费标准如何?
    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原因工伤的,员工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对员工进行赔偿,并且及时将员工送医院治疗,并且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但是一些不良企业,对于员工工伤赔偿拒不承认,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员工会找律师为自己打官司。那么工伤赔偿找律师的收费标准如何? 一、律师收费标准 1、律...

·交通肇事罪基准刑是怎样的
    虽然在《刑法》中对不同的罪名量刑作出了规定,但现实中由于在各省市的犯罪情况不同,因此我国也允许在《刑法》规定好的量刑标准范围内,各地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相关罪名的基准刑。那其中交通肇事罪基准刑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 ...

·非集资诈骗罪判决书是怎么样的?
    现代社会,诚信是十分重要的,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物品交往中,欺骗他人都是不道德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诈骗行为的存在,我国法律规定了集资诈骗罪,那么,非集资诈骗罪判决书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非集资诈骗罪判决书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 一、概述 刑事...

·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区别?
    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区别? 一、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区别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61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这就是我国民法规定的...

·怎么样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怎么样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一、怎么样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一)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积极的心理活动。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仅就逃逸行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为故意。 (二)交通肇...

·不抚养孩子犯法吗?
    不抚养孩子犯法吗?我们都知道,从孩子出生开始,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就成了父母应该做的事情,如果做父亲的不抚养孩子,那么这种行为简单的来说就是违法的,若造成严重后果,那就是遗弃罪,这对于孩子都会有很大的影响,如果没有严重后果,可以通过民事起诉对方并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一般亲生...

·版权申请费用具体是多少,版权登记的受理范围是怎样的?
    版权申请费用具体是多少,版权登记的受理范围是怎样的? 版权也就是著作权的另一种说法,在我国一般是将版权称为著作权的。当事人向相关部门申请版权登记的,此时需要按照规定支付一定的费用。那么这个版权申请费用具体是多少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版权申请费用具体是多少 1、软件著...

·无证驾驶撞死人不赔偿吗?
    无证驾驶撞死人不赔偿吗?无证驾驶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仅仅有这样的行为就是要进行处罚的,更何况是无证驾驶撞死了人。那么此时是否需要对死者家属作出赔偿呢?关于无证驾驶撞死人是否赔偿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无证驾驶撞死人不赔偿吗? 无证驾驶撞死人的情况下,属于直接非法...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