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用人单位需要按时给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对于很多劳动者来说,也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用人单位需要按时给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对于很多劳动者来说,也
您的位置:首页  »  
 

用人单位需要按时给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对于很多劳动者来说,也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用人单位需要按时给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对于很多劳动者来说,也只是习惯了每月扣除一些工资作为个人的社保支出,但是真正到用的时候往往不知道自己的账户上还有多少钱,这时有许多办法可以查询到五险一金的具体情况。那么常州市五险一金查询方式有哪些?这个问题,我们为你解答。
   一、常州社保查询个人账户网上查询
  常州社保查询个人账户查询
  1、登录查询系统需要输入的信息有登录名、密码和验证码;
  2、如果您已经注册,请用您的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如果您还没有注册过,请点击【个人注册】进行注册。
  3、如登录用户忘记密码请点击:【个人密码找回】
  4、网上办理社会保障卡相关业务。
  常州社保查询单位账户查询
  1、登录查询系统需要输入的信息有组织机构代码、密码和验证码;
  2、如登录用户忘记密码请点击:【单位密码找回】
  3、如果您已经注册,请用您的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如果您还没有注册过,请点击【个人注册】进行注册。
  4、网上办理社会保障卡相关业务。
  办卡进度查询
  常州社保卡办卡进度查询
  温馨提示:登录查询系统需要输入的信息有登录名、密码和验证码;
   二、常州社保查询个人账户电话查询
  可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电话:12333
  内容包括:
  可咨询社会保障卡业务、办理社会保障卡临时挂失业务。
   三、常州社保查询个人账户窗口查询
  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社保卡号至常州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四、常州社保查询个人账户终端查询
  可到设置在经办机构的社会保障卡自助服务终端进行自助查询。
  定点医疗机构的社会保障卡自助服务终端机也可以进行自助查询。
  查询内容:
  可查询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类个人权益信息。
   五、常州市社保查询
  常州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统一查询电话(0519)12333。
  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号直接到常州市社保局查询。
  综上所述,如果在常州工作或者常州市民在需要查询社保有关情况时,可以采取网络、电话、自助终端等多种方式进行查询,及时了解自己的社保相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以上就是我们对“常州市五险一金查询方式有哪些”问题的解答,如有更多法律问题

·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量刑处罚是什么?
    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量刑处罚是什么?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量刑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

·法院可以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
    任何涉及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及如何处罚的审判,都必须给予他充分的辩护权,包括保障其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我国的制定辩护制度就是为了更好地维护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但是法院在具体指定的时候操作比较灵活。那么具体来说,法院可以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呢?以下是对这个问题做的详细介绍。 ...

·上海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房子是社会的焦点和热点,居高不下的房假给很多家庭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但是也有人开始购买二套房,各地区对于二套房的认定标准都是很严格的,在一线城市上海,对于上海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更为严格,目的就是管控房价,防止恶意炒房的行为存在,具体的如何认定二套房,可以到本文详细了解。 一、上海二...

·夫妻一方结婚证丢失如何办离婚手续
    夫妻一方结婚证丢失如何办离婚手续 (一)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这种方法,只能适用于夫妻双方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需要离婚的情况。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仍在的另一方的那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二)先去原婚姻...

·疫情期间延迟开工有工资吗?
    疫情期间延迟开工有工资吗?疫情期间延迟开工的员工也需要发放规定标准的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

·尚在试用期签署劳动合同么
    尚在试用期签署劳动合同么试用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

·进行土地抵押需要哪些准备工作
    进行土地抵押需要哪些准备工作 1、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以初始土地登记作为前提,领取土地使用证。 2、以划拨、租赁、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同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3、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进行地价评估。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

·沿海大城市良好的就业环境吸引了大量外地人工作、生活。其中不少
    沿海大城市良好的就业环境吸引了大量外地人工作、生活。其中不少人都通过努力在当地购买了商品房。目前,不管是投资还是自住,异地购房的情况十分普遍。而一些城市实行限购政策后,外地人无法购买二套房,那么,异地购房属于房屋买卖吗?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异地购房属于房屋买卖吗?...

·有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到场可以吗,是否可以撤销
    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必须要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而有的人就以为只要签订了离婚协议书,那么在具体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只要一方到场就可以了。那么这样的认识是否正确呢?关于办理离婚手续时有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到场可以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 一、有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到场可以吗 不行。办理离...

·安置房不管是在发放还是日常购买过程当中,必须有着严格的购买流
    安置房不管是在发放还是日常购买过程当中,必须有着严格的购买流程和选房流程,否则的话,在安置房购买过程当中,就会造成一定程序上的混乱。其实对我国公民来说也是如此,即使您购买的是安置房,但是对于房子的性质和其他方面毕竟都是有所要求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安置房选房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