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用人单位需要按时给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对于很多劳动者来说,也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用人单位需要按时给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对于很多劳动者来说,也
您的位置:首页  »  
 

用人单位需要按时给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对于很多劳动者来说,也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用人单位需要按时给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对于很多劳动者来说,也只是习惯了每月扣除一些工资作为个人的社保支出,但是真正到用的时候往往不知道自己的账户上还有多少钱,这时有许多办法可以查询到五险一金的具体情况。那么常州市五险一金查询方式有哪些?这个问题,我们为你解答。
   一、常州社保查询个人账户网上查询
  常州社保查询个人账户查询
  1、登录查询系统需要输入的信息有登录名、密码和验证码;
  2、如果您已经注册,请用您的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如果您还没有注册过,请点击【个人注册】进行注册。
  3、如登录用户忘记密码请点击:【个人密码找回】
  4、网上办理社会保障卡相关业务。
  常州社保查询单位账户查询
  1、登录查询系统需要输入的信息有组织机构代码、密码和验证码;
  2、如登录用户忘记密码请点击:【单位密码找回】
  3、如果您已经注册,请用您的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如果您还没有注册过,请点击【个人注册】进行注册。
  4、网上办理社会保障卡相关业务。
  办卡进度查询
  常州社保卡办卡进度查询
  温馨提示:登录查询系统需要输入的信息有登录名、密码和验证码;
   二、常州社保查询个人账户电话查询
  可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电话:12333
  内容包括:
  可咨询社会保障卡业务、办理社会保障卡临时挂失业务。
   三、常州社保查询个人账户窗口查询
  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社保卡号至常州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四、常州社保查询个人账户终端查询
  可到设置在经办机构的社会保障卡自助服务终端进行自助查询。
  定点医疗机构的社会保障卡自助服务终端机也可以进行自助查询。
  查询内容:
  可查询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类个人权益信息。
   五、常州市社保查询
  常州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统一查询电话(0519)12333。
  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号直接到常州市社保局查询。
  综上所述,如果在常州工作或者常州市民在需要查询社保有关情况时,可以采取网络、电话、自助终端等多种方式进行查询,及时了解自己的社保相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以上就是我们对“常州市五险一金查询方式有哪些”问题的解答,如有更多法律问题

·离婚协议格式是怎样的?
    实践中,如果夫妻能够就离婚的相关事宜协商达成一致的话,那在签订好了离婚协议之后,就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但此时对于很多人而言都不太清楚离婚协议格式是怎样的,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介绍这方面的内容吧。 离婚协议格式 男方:_________,汉族, ___...

·一、房屋有赠与遗嘱还有效吗?
    一、房屋有赠与遗嘱还有效吗?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房产赠送在赠与人和受赠人签字之日起就已生效,但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1、若赠与人没有...

·作为劳动者,必然关心公司提供的工资福利待遇以及发展空间,另外
    作为劳动者,必然关心公司提供的工资福利待遇以及发展空间,另外也要关心企业、公司是否为员工购买社保,是否按照国家要求购买五险一金,那么福建五险一金比例是怎样的呢?为你解答。 一、福建五险一金比例 1、养老保险费综合征缴率为18%,其中单位负担10%,个人负担8%; 2、基本医...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生活中有一些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出于金钱的诱惑或是出于人情不征或少征税款的现象是多有出现的,然而这种行为可能会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那么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对于处罚本罪的又该如何处罚?本文为您介绍。 一...

·讯问犯罪嫌疑人应遵守哪些规定?
    讯问犯罪嫌疑人,是指侦查人员按照法定程序,针对犯罪案件的事实,对有犯罪嫌疑的人进行审讯的侦查活动。为了保障这一活动的顺利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

·合同法中定金合同是无偿合同吗
    民法典中定金合同是无偿合同吗?定金合同不是无偿合同,定金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它具有合同的共性,同时它又具有合同共性以外的特征。1、从属性。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的一种,从属性质表现为:定金合同的有效以主合同之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必然无效,而定金合同无效,主合同并不因此无...

·入职后签订合同三年中途可以辞职吗
    二、入职后签订合同三年中途可以辞职吗 入职后签订合同三年中途可以辞职。如果在公司待不下去或者对现状不满意,可以向公司提交辞职信,并且不需要担心会支付违约金。相反,若公司违反合同解雇员工,是需要向该员工支付赔偿金的。 二、入职合同的范文 一般入职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劳动者...

·安置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安置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1、通常安置房买卖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买卖安置房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2、但是容易发生纠纷,因为房屋在几年后的价值是升还是降都是个未知数,那么房产证拿到后,如果卖主拒不过户,你只能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

·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过错方是怎样的规定的?
    夫妻双方选择离婚,结束婚姻关系,会对共同的房产进行分割。对房产进行分割时可以协议处理,协议未果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给双方一个公平的结果。那么,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过错方是怎样的规定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过错方是怎样的规定的?我国《婚姻法...

·一、出了人伤交通事故伤者不处理怎么办?
    一、出了人伤交通事故伤者不处理怎么办? 交通事故人伤拖着不处理可以向交警部门报案,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交通事故的保险理赔,一方面可以由您先行承担,再找保险公司理赔;一方面可以由对方起诉,被告为您和相应保险公司,然后法院直接判决保险公司理赔。事实上,对于受害人一方来说,...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