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刑法修正案九考试作弊怎么判?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刑法修正案九考试作弊怎么判?
您的位置:首页  »  
 

刑法修正案九考试作弊怎么判?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为了杜绝在大型考试中作弊的现象,更好的维护考试的秩序,《刑法修正案九》决定将考试作弊纳入定罪量刑的情形。那么,考试作弊怎么判呢?为了解决您的疑问,我们特意为您搜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一、考试作弊怎么判?涉嫌违法行为或组织考试作弊的,会被判刑。《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十条 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组织考试作弊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组织高考作弊处罚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在高考、研究生考试以及司法考试等4大类“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的;(二)导致考试推迟、取消或者启用备用试题的;(三)考试工作人员组织考试作弊的;(四)组织考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弊的;(五)多次组织考试作弊的;(六)组织三十人次以上作弊的;(七)提供作弊器材五十件以上的;(八)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九)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通过阅读上文关于《刑法修正案九》考试作弊的规定,我们不难发现国家加大了对考试作弊现象的惩处力度。实务中,不仅考试作弊者会受到处罚,连带替考者、提供答案者、贩卖答案者都会被视作帮助犯或者教唆犯一同定罪量刑。因此,我们建议您诚信考试,不要作弊,以免受到刑法的处罚。

·私生子能继承财产吗 私生子怎么继承财产
    一、私生子能继承财产吗所谓非婚生子女,从广义上讲,是指父母非婚姻关系所养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为所生子女和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未经丈夫同意、事后丈夫又不予认可的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都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

·犯罪一定会被判刑吗?
    在多数人的观念里面,只要确定有犯罪事实,那么就需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也就是进行判刑处罚。要是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是不是犯罪一定会被判刑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犯罪一定会被判刑吗? 免予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作...

·一、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什么时候返还?这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可以
    一、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什么时候返还?这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可以约定达到期限后一次性返还,也可以约定到一定期为时段,分期返还。质量保证金一般是约定在工程款结算时扣留相应的比例与数额(按合同约定方式与数额)。二、国家对工程质保金的规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

·刑事诉讼法电子证据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许多电子产品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这些电子产品不仅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方便,而且对于法律也有着重要的作用。比如说电子证据,很多人可能对于电子证据并不是十分的了解,比如说刑事诉讼法电子证据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

·女方怀孕夫妻可以离婚吗?
    女方怀孕夫妻可以离婚吗? 女方怀孕夫妻可以离婚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申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主要包括以下...

·拒不执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罪规定是什么?
    拒不执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罪规定是什么?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就算经过了以上处罚,行为人还是要承担赔偿责任,除非永远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果只是暂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中止执行,...

·车祸二次手术护理费和误工费可以向肇事方索赔吗?
    车祸二次手术护理费和误工费可以向肇事方索赔吗?车祸二次手术护理费和误工费可以向肇事方索赔的。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事故双方在第一时间联系各自的保险公司之后还应当进行计算具体的赔偿数额。按照相关规定,二次手手术赔偿费就包括误工费的赔偿,在计算的过程不用多次进行计算。二、相关内容拓...

·要式合同如何处理
    要式合同如何处理 一、要式合同如何处理 1、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双方通过要约与承诺的方式,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这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是合同成立的基础。如果双方未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则无论合同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要求,合同都不可能成立...

·租赁合同违约金如何规定
    租赁在生活中是人与人之间的很常见的行为活动,在进行租赁行为时,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是很有必要的,对于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条款也是双方越来越重视的内容之一,那么,关于租赁合同违约金如何规定的呢? 一、有关违约金的相关内容 违约金是当债权人或债务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

·强奸罪一般逮捕多长时间才判刑?
    一、强奸罪一般逮捕多长时间才判刑?强奸罪批捕后大约三个月之后会判决,从检察院批准逮捕到案子移送法院,这中间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侦查期为两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由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一个月)。然后案子移交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一般期限为1个月(当然根据案情的需要,也可适当的延长...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0%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13951899110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