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威海市城铁征地补偿标准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威海市城铁征地补偿标准
您的位置:首页  »  
 

威海市城铁征地补偿标准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威海市城铁征地补偿标准
  
  威海市城铁征地补偿标准
  
  序号 名称 类别、规格 补偿标准 备注
  
  一、房屋 乱石基、砖石墙、钢筋混凝土预制或现浇平屋顶 450-650元/㎡
  
  1、表中面积系指建筑面积。
  
  2、旧料归原主。
  
  3、房屋补偿费用系指旧料损失、拆建人工费用。
  
  乱石基、砖石墙、木结构斜坡瓦屋顶 410-530元/㎡
  
  乱石基、砖垛、坯墙、木结构斜坡草或瓦屋顶 290-410元/㎡
  
  砖垛、苇箔、草顶简易平房 160-280元/㎡
  
  二 、 围墙 乱石基砖墙高2.5米以上 90-110元/m 旧料归原主
  
  乱石基砖墙高2—2.5米 80-100元/m
  
  乱石基砖墙高1.5—2米 70-80元/m
  
  乱石基土坯墙高1.5米—2.5米 40-55元/m
  
  三 、畜禽舍 砖混结构 100-150元/㎡ 旧料归原主
  
  简易结构 50-80元/㎡
  
  四 、迁坟 棺木、拾骨、骨灰盒 400-600元/座 包括迁葬工料费
  
  五 、 温室 钢、砼骨架、玻璃顶 60-100元/㎡ 旧料归原主
  
  钢、砼骨架、塑料薄膜顶 35-60元/㎡
  
  简易塑料薄膜棚 20-30元/㎡
  
  六 、小桥 钢筋混凝土矩形板桥 1100-1560元/㎡ 按桥面面积计算
  
  平坦石拱桥 900-1300元/㎡
  
  石拱桥 1600-2100元/㎡
  
  七 、 涵洞 石盖板涵跨径1—2米 500-700元/m
  
  石拱涵跨径1—4米 1150-1800元/m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跨径1—2米 950-1500元/m
  
  钢筋混凝土盖板涵跨径1.5—4米 1200-1800元/m
  
  八 、 台田石堰 60-80元/m
  
  九 、 水渠水池 土筑水渠、水池 按挖方体积6-10元/m3 不包括田间毛渠
  
  石砌水渠、水池 50-90元/m3 土方另计
  
  砖砌水渠、水池 60-100元/m3
  
  十 、 水井 手压井 15元/ m 1、水井补偿包括开凿工程、用料及用工等费用。
  
  2、废、枯井按同类井补偿标准30-50%补偿。
  
  3、机井按井深分段计算补偿。
  
  土井:直径1.2米 120-150元/m
  
  砖井(包括乱石井)
  
  深5—10米直径1.5米 2500-4000元/口
  
  砖井(包括乱石井)
  
  深10—20米直径2.5米 4800-6300元/口
  
  下管井 360-460元/m
  
  机井:深20—50米 190-240元/m
  
  机井:深50—100米 240-310元/m
  
  机井:深100—250米 300-380元/m
  
  机井:深250米以上 380-480元/m
  
  十一 、乔木 胸径小于5cm(幼树、松柏树小于3cm) 移栽费3-5元/株 乔木系指用材林,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山丘地区防护林乔木补偿标准可提高40-60%,特种用途林树木价格另议。树归原主
  
  胸径5—10cm(松柏树3—6cm) 30-40元/株
  
  胸径10—20cm(松柏树6—10cm) 45-55元/株
  
  胸径大于20cm
  
  (松柏树大于10cm)以上成材树 60元/株
  
  十二 、果树 苗木 移栽费3-5元/株 果树包括:苹果、梨、桃、杏、核桃、樱桃、柿、枣等树种,以苹果为主,其他树种参照。树归原主
  
  幼龄期(区分树种) 30—50元/株
  
  初果期(区分树种) 190—340元/株
  
  盛果期(区分树种) 300—530元/株
  
  衰老期(区分树种) 140—260元/株
  
  葡萄(区分生长期) 20—40元/株
  
  十三、灌木 一年生以内 4-6元/墩 桑条参照灌木补偿。树归原主
  
  一年生以上 5-7元/墩
  
  十四 、电力通讯线路 低压线路 1200-1500元/杆 包括电线等材料损失及拆建工费
  
  通讯广播线路 1200-1500元/杆
  
  十五 、 砖窑 18、20、22、32门轮窑 8500-10000元/门 包括烟囱、烘干室
  
  老式土窑 19000-30000元/座
  
  十六 、 苗圃苗木 区分树种及培育期 4600-7900元/亩
  
  十七 、 鱼塘 区分建造标准 8000-13200元/亩 土石方工程及鱼苗损失费
  
  说明:
  
  1、房屋补偿标准,城市规划区以内的,按《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2、其他未列出的地面附着物,参照表中相近情况进行补偿,不能参照的或在征地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的,可委托有资质的价格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按认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3、青苗补偿标准按一季作物产值标准补偿,能收获的不予补偿。规划区范围内,耕地年产值标准:环翠区不低于1800元/亩;荣成、文登不低于1600元/亩;乳山不低于1400元/亩。规划区范围外,每亩不低于1000元。
  
  4、对征地范围已确定,征地调查登记开始后抢种、抢栽的青苗和其它地面附着物,抢建的房屋等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以上就是威海市城铁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该标准对房屋、苗木、通讯线路等各种农用基础设施和青苗补偿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对于未列明的地面附着物也规定了可以参照相近情况进行补偿,可见政府不光在建设工程方面做到了于民有利,而且在征地补偿的各个微小环节也均考虑到了农民的切身利益。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征地补偿标准的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咨询.
  
  

·合同纠纷败诉对公司有没有影响?
    合同纠纷败诉对公司有没有影响? 一、合同纠纷败诉对公司有没有影响 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时,公司败诉的,对公司是有影响的,公司需要按法院判决书的要求执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

·商标侵权复议申请往哪里交
    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商标法》第34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

·法律上土地使用权怎么补偿
    土地使用权怎么补偿1、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9条后段的规定,国家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应“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由于国家提前终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必然会给土地使用者造成损失,国家给予相应的补偿,符合民法典理。...

·起诉离婚需要几次才能判离?
    当夫妻感情破裂时,起诉离婚往往是最合适的结束婚姻关系的办法。可是,很多人对起诉离婚的相关开庭次数不太清楚。那么,起诉离婚需要几次才能判离?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起诉离婚一般开庭几次? 我国法律并没有没有明确的规定,自第一次法院判决书生...

·农村房屋买卖需要什么手续,程序是什么?
    在我国,房地产交易越来越密集,随之而来的关于房地产买卖的纠纷也日趋增多。其中,农村房屋买卖与城市房屋买卖在流程和手续等方面又存在着很大的不同,更容易产生纠纷。那么,农村房屋买卖需要什么手续呢,如何才能避免纠纷的发生呢?下面的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当购买的农村房屋有房产证后,...

·海口企业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海口企业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海口企业征地补偿标准 ,采取了统一年产值的标准,统一以征用土地前3年主要产品的平均产量,市场价格,作为征地补偿的主要依据,再根据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土地所在区域等标准计算,征地安置补助费的具体倍数,补偿安置补助费。 一、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是在市县行...

·交通事故骨折赔偿多少钱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鉴定后
    交通事故骨折赔偿多少钱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鉴定后,根据伤残等级和收入等因素进行赔偿。骨折赔偿多少钱要根据伤残鉴定的级数才能确定赔偿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

·对于农民来说,耕地是重要的物质生产资料,一些农民的承包的耕地
    对于农民来说,耕地是重要的物质生产资料,一些农民的承包的耕地比较分散,有时候为了集中耕种,其会和别的村民互换土地。目前在农村这样的情况比较多见,为了规避纠纷,维护双方利益,农民之间要签署一份协议。那么,互换土地协议书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具体做个了解。 互换土地协议书...

·怎样会导致保证人抗辩权的丧失,保证人抗辩权有哪些
    怎样会导致保证人抗辩权的丧失,保证人抗辩权有哪些 抗辩权对于协议合同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法律内容,如果发现对方无法履行协议合同内容且无法通过双方协商解决的话,我们就可以通过抗辩权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不过抗辩权的内容非常广泛,不同的情况下我们需要通过不同的抗辩权来处理问题,而且不按照要求...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有哪些
    1、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所述产品应当是经过产业方法制造的,有确定形状、构造且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方法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2、产品的形状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