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转让需不需征得债权人同意?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债务转让需不需征得债权人同意?
您的位置:首页  »  
 

债务转让需不需征得债权人同意?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债务转让需不需征得债权人同意? 一、债务转让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所谓合同义务的转移,指基于当事人协议或法律规定,债务人移转债务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债务人地位成为新债务人而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现象。
  1、该条规定的合同义务转移制度为当事人约定债务转移制度,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债务是可转移的,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履行的债务不能转移。
  (2)约定债务转移的以债权人同意为必要条件。
  (3)产生了新的合同关系,转移前之合同关系消灭,转移后的合同关系产生。
  (4)合同主体已经变更,第三人成为合同当事人。
  2、就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合同义务转移来说,又包含着两种形态:
  (1)合同义务全部转让,即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由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承担全部债务,原债务人已经脱离了原来的合同关系。通常被称为“免责的债务承担”。
  (2)合同义务部分转让给第三人,通常被称为“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原有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有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合同关系,与原债务人一起共同向同一债权人承担合同义务。
  无论是合同义务的全部转让还是部分转让,都要有转让债务的协议,而且协议必须要征得债权人的同意,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才能生效。这是因为债务作为一种义务是债务人必须履行的,而且合同义务的履行直接关系到债权人利益的实现,从保护债权人利益出发,债务转让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二、注意事项:
  债权债务的转让的一个法律限制是,如果法律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当事人必须办理批准.登记,典型的例子如,中外合资企业合同中投资权益的转让,须经对方的同意,并应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向企业.个人集资建成的国道收费权的转让,必须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批准方生效,等等。当事人应注意这一法律限制。
  综上所述,债务转让需不需征得债权人同意呢?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债权与债务是相对的关系,作为双方都应该遵循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发生转移是非常需要知会债权人并征得他同意,因为债权债务关系主体已经发生变化了,合同双方主体也是相应需要变化,这从本质上改变了原合同的履行者。
  
  
  

·如果被继续拘留会多久?
    如果被继续拘留会多久?被继续拘留的时间最长期限为15天,一般的刑事案件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天。不过,拘留只是刑事案件处理的开始,37天内会变为逮捕,然后就是长时间的羁押,直到法院判决生效为止。时间通常半年到...

·网贷利息高可以不还吗
    网贷利息高可以不还吗网贷利息高可以不还吗网贷利息如果超过银行利率的36%的,属于高利贷,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利息超过银行利率24%不到36%的属于正常借贷利息,法律应该予以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程序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程序有哪些?1、拟定收回方案市县级国土部门根据市县级政府机关的批准对用地文件进行修改,拟定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居民或企业的搬迁申请或制作本国土部门决定收回国有土地的处理意见,拟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具体方案,并且将拟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案及事项,以公告或其他可以...

·刑法故意伤害罪怎么处罚
    刑法故意伤害罪怎么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

·行政许可的设定机构有哪些
    行政许可的设定机构有哪些?哪些事项可以设定?一、行政许可的设定机构有哪些?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可以实施行政许可的单位有: 1、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政府和政府所属部门都属于行政机关,但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都能够实施行政许可。只有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

·如何起草一份征地拆迁协议
    如何起草一份征地拆迁协议 征地拆迁协议 甲方:××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 乙方: 工程全长 公里,在 区(县)境内长 公里,涉及 、 等村镇和单位。 根据工程建设需要,进行相关征地拆迁工作。 文件作为征地拆迁工作的依据。 征地放线工作已经完成,甲乙双方已对工程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

·成立贩毒能不能判缓刑?
    贩毒能不能判缓刑贩毒罪是否缓刑要看其犯罪的情节。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

·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夫妻离婚时最需要处理的重要事项之一。在法院处理这类情况时,一般会按照什么样的原则去分割共同财产?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在共同财产分割上同样适应。在离婚时,男女双方都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

·进行婚前检查有哪些注意事项?
    虽然现在我国已经取消了婚前强制检查的制度,但在现实生活中仍有不少将要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还是会选择在办理登记结婚之前,先到医院进行婚前体检。而这个过程中也就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那么进行婚前检查有哪些注意事项?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进行婚前检查有哪些注意事项? 1.婚检要...

·债权与债权转让的基本含义
    债权与债权转让的基本含义 一、债权的基本含义和产生方式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