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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如何约定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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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如何约定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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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可是在诉诸法院时却未必能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到底该如何约定违约金呢?

  
      通常我们约定违约金主要为了防止对方不履行合同,可是这与对方迟延履行合同是有很大区别的。有些当事人看到对方迟迟不履行合同就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其实,这个时候我们应该要求对方承担滞纳金,而非违约金。

  
      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违约金,通常是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但是有时由于合同文字不严谨,或者对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这两种违约金的适用,在一方稍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者更高额的违约金,但其实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在很多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我们看到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为房屋总额的20%,很多当事人就认为违约金只能约定为20%,这样的认为是否有法律的约定呢?

  
    我国的《担保法》中规定了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很多人以此类推,想当然的认为违约金也适用此规定。但定金和违约金并不是一回事。违约金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的区别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未约定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 违约金具有双重性质,即同时具有惩罚性和赔偿性的性质。一方面,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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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适用公平原则,要求承担连带责任
    通常情况下,人民法院不能直接将“公平原则”作为裁判规则,否则就构成向一般条款逃逸,违背法律适用的基本规则。 连带责任是一种法定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产生。由于连带责任对责任人苛以较为严格的共同责任,使得责任人处于较为不利地位,因此对连带责任的适用应当遵循严格的法定原则,...

·明示先期违约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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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合同必须有效成立。

    2、明示违约方必须明确地、自愿地、肯定地、无条件地、确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在履行期到来后...

·强制履行的法律定义
    强制履行,是指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另一方有权请求法院强制违约方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而不得以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的方式代替履行。合同法第110条规定,另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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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未做好卫生能拒交物业费吗?
    实践中,小区物业出现有以下情形的,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   1、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公共卫生存在瑕疵;   2、建筑质量存在问题,物业公司未尽维修义务;   3、行使管理责任不到位;   4、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   5、物业公司未公布账目,侵害了小区...

·默示先期违约的条件
    构成默示先期违约的条件是:

    1、合同必须合法有效地成立。

    2、一方预见到另一方在履行期限到来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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