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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岗位加班费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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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岗位加班费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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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经劳动行政部门叵肫,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的办法。”

  
      根据法律的规定标准的工作工时制是每天8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但是确实有些工作岗位因为其特殊性很难适用这个标准,比如说商场的营业员、保安、酒店餐饮行业的服务人员。那么他们如果不能按照这个标准,该如何处理呢?

  
      在我国的除了标准工时制外,还有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即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在综合工时制的计算方法中,某一具体日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不定时工时制,指因企业色工作时间不固定,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弹性工时制度,在没有超过标准工时时长之内,可以在实行标准工时的劳动者上班前、下班后及休假时安排正常上班。所以采用以上两种工时制的员工,即使每天工作超过8小时,即使双休日上班了,也不能向单位主张加班费。

  
      可是,并非特殊岗位的劳动者无加班费。采用中和工时制的职工,如果在周期综合计算的时间超过法定标准依然需要支付加班费,例如按照周计算工时的,员工时间为60小时,那么已经超过法定的每周工作超过40小时,那么另外的20小时,用人单位就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支付1.5倍工资。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时,用人单位依法要向员工支付3倍工资。采用不定时工时制的也是一样要遵守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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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生活中,生病在所难免,可能就需要请假修养治疗,那么,病假期间的工资怎么计算呢,各个地方的规定都不一样,以江苏为例: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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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在实践中有些单位对于劳动者未休的年休假会及时向劳动者进行折薪补偿,但更多的情况是,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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