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事故责任方拒赔了应该怎么办?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交通事故责任方拒赔了应该怎么办?
您的位置:首页  »  
 

交通事故责任方拒赔了应该怎么办?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现在我们出行很多时候都会选择汽车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等,因为使用率越来越高,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是越来越多,发生了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是您都很关心的问题,但是难免会遇到交通事故责任方拒赔的情况,今天我们就告诉您遇到这种情况了应该怎么解决。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拒赔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责任方拒绝赔偿,作为受害方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维权。  
  1、诉讼的话需要去交警队,复印对方驾驶证,行车证,以及保单等信息,了解被告的具体情况,确定案件的被告方。  
  2、起诉的时候需要伤者身份证,交通事故认定书, 起诉状,以及对方的驾驶证,行车证,保单等复印件信息。  
  3、起诉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
  在肇事方不肯赔付赔偿金并不愿意配合调解时,受害方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且目前保险公司的保险金一般也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才能全额赔付。随着司法和法律制度的日益完善,民事诉讼的优点也随之体现。
   起诉的注意事项
  1、赔偿执行有保障。现在的车辆基本已覆盖交强险,大部分购买了商业险,所以只要不是很高的伤残等级或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只要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判决,拿到赔偿金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因为基本都由保险公司承担了。
  2、赔偿金额高。由律师提供合法合理的赔偿请求,经过法院审理,赔偿金会严格按照法律计算,相对于调解和私了,必然是较高的。
  3、如委托交通事故律师起诉,则不需自己费心,由律师处理全部事务。一般人对法律知识并不是很了解,即使有一般的法律知识,对于交通事故领域中包括赔偿金误工费等如何计算、如何保全财产调取材料等等专业性法律知识和操作实物也没有接触;并且自己操作还需耗费大量时间。
  当我们遇到了交通事故责任方拒赔的情况时,可以通过以上的方式来进行维权,发生了交通事故,责任方是必须要赔偿的,拒绝赔偿这种行为是严重影响到了受害方的利益,会给受害方带来不少伤害,所以我们就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保证受害方的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几人在道路上飙车违法吗
    在道路上飙车违法吗飙车,是指以竞技、追求刺激、娱乐或者赌博为目的,机动车在道路、广场、校区等地方超速行驶,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的驾驶行为。飙车是违法行为,会被处于罚款、治安拘留及吊销驾照等处罚;在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及拘役的刑罚;如果飙车致使人员重伤、...

·买房网签日期和实签日期一致吗
    一、买房网签日期和实签日期一致吗买房网签日期是开发企业在房管局的备案时间,合同在网签备案以后,由开发商才打印纸质合同,一般购房合同最后一页的时间都在网签备案时间之后。二、网签购房注意事项 (一)合同条款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因为买卖双方在专业知识上信息不对称,有时买方并非出于本...

·意向合同与正式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意向合同与正式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一、意向合同与正式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意向协议书与正式合同的区别: 1、性质不同 意向书是表示缔结协议的意向,并经另一方同意的文书,这种只是在表明一种意向,正式合同是带有“合同”字样,对双方都有约束性一种文书。 2、法律责任不同 意向...

·交通强制保险人伤案件赔付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强制保险人伤案件赔付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交通强制保险人伤案件赔付标准是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

·北京通州征地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北京通州区这也是属于当地最大的一个行政区域之一了,目前在通州区的农业人口还是非常的多的。所以,通州区政府在大力扶持当地农业发展的同时,通州区的农村建设也是政府最关注的一点。我们最近看到有很多通州的民众特别的关注北京通州征地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北京通州征地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

·商品房是建立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子产权永远归房主所有,而土地年
    商品房是建立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子产权永远归房主所有,而土地年限则有到期的一天。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年限最长是七十年,有些商用的更短,只有四十年。这一点,人们在购房的时候要特别注意,看清商品房的产权年限。这里不禁有人要问,房子过了产权年限怎么办?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告诉您。 一、...

·购买农村的房子能贷款吗
    购买农村的房子能贷款吗农村房子是可以贷款的,贷款流程如下:1、由申请农村房子贷款人先为其农村住房办理房产证,如果农村房子贷款人的农村房子本来就有房屋房产证可以省去这一步骤。2、然后提交农村房子贷款申请书,经过贷款银行同意之后,可以以农村房子贷款人农村房屋作为抵押,到房产部门处办理...

·法院起诉离婚对方有抑郁症是否会判离?
    法院起诉离婚对方有抑郁症是否会判离? 不一定。离婚案件法院是根据夫妻双方是否感情破裂来判决的,如果抑郁症导致了双方感情破裂,且有相关证据进行证明,那么就会判决离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

·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劳动争议案件举证要求
    举证内容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提供哪些证据证明其具体行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对举证内容的要求是举证责任的具体化,它直接关系到案件事实的认定和处理。因此,对举证内容的要求,就成为劳动争议仲裁机关判断案件是非曲直、准确裁决的重要依据。 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相对于用人单位,...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