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注册外资公司流程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注册外资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注册外资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注册外资公司流程是怎样的?一、注册外资公司流程大致是什么?
  1、首先到工商局核准公司名称;
  2、审核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商务委,如有前置许可项目,需先前置审批);
  3、营业执照(工商局)
  4、刻制印章(公安局)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质量技术监督局)
  6、外汇登记(外汇管理局)
  7、税务登记(税务局)
  8、银行开户(银行)
  9、验资(会计师事务所)
  10、营业执照变更(工商局)
  11、结汇(银行)
  二、注册外资公司有哪些要求?
  1、外资企业股东、外商独资公司的股东可以为外国企业,也可以外国居民中外合资公司的股东,对于中方股东有着特殊的要求,即中方股东不能为中国的居民,必须为中国的公司。
  2、外资企业监事
  若设监事会,至少需要三名的监事成员。若不设监事会,可设一名监事即可,监事可以为外国个人也可以为中国大陆的居民。在办理外资公司注册的时候,则需要提交监事的身份证明。
  3、外资企业董事
  投资公司成立时一般可以设董事会,当然也可以不设董事会,如果不设董事会的话,需要设一名执行董事。外资公司董事或执行董事既可以聘请大陆居民也可以委派外国个人担任外资公司注册时,董事则需要出具身份证明材的材料。
  4、在中国大陆注册外资公司无最低注册资金要求,注册资金可以是:人民币、美元、英镑、港币、欧元等大币种体现在营业执照上,现汇方式建议以外币现汇或境外人民币现汇,要求五年内缴清。
  5、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注册地址必须是商用的办公地址,需要提供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发票。
  6、法定代表人
  外资企业需要设一名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可以是股东之一,当然也可以是聘请的。外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的法人代表,既可以选择中国人也可以是外国人。外资公司注册的时候,需要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照片。
  由此可见,注册外资公司相对于内资公司而言,手续相对复杂一些。在工商局进行核名后,经办人要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到公安局刻章、到外汇局进行外汇登记,然后到银行完成开户手续。经办人要熟悉这些注册外资公司流程,并提前将资料准备齐全,这样才能尽快的完成公司注册。
  
  
  

·国家赔偿立案标准是什么,国家赔偿管理条例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成立赔偿标准规定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保证人民法院及时、准确审查受理国家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现就人民法院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规定如下: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国家赔偿案件,是指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对于长期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劳动合同是确定双方权
    对于长期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劳动合同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也是防止发生劳动纠纷和劳动争议的一个重要措施。首先要确定有多少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除了第一个月没有赔偿外,从第二个月开始,一直到满一年,有多少个月,就有多少个月的双倍工资。但是双倍工资是要去掉已经发放过的工资的。...

·肇事车逃逸理赔是如何规定的?
     在许多交通事故中,对受害方的补偿包含保险公司的理赔以及肇事者的经济赔偿,但如果交通肇事逃逸,那么保险公司是如何理赔的呢?其方法是赔付交强险,但不会赔付商业险,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的相关保险条列就有说明两个险种的赔偿条件,具体请看下文。 理赔依据如下: 一、根据《机动车...

·公司并购的对价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并购的对价的方式有哪些在公司并购中,支付对价的形式至关重要。不同的支付方式各有利弊,企业需要综合权衡考虑,以确定效益达到最佳。企业并购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那么公司并购的对价形式有哪些呢?今天,我们为您介绍下列内容。公司并购的对价的方式有哪些(一)现金支付现金支付是指收购方支付...

·法律上行纪合同是无偿合同吗
    法律上行纪合同是无偿合同吗?行纪合同不是无偿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合同只能是有偿合同。行纪合同在大陆法系国家及我国民法典理论上又称信托合同。行纪合同的特点:(1)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行纪事务,其行为直接为自己设...

·单位违法支付工资的情况有哪些
    劳动者在工作时,除了关心前途出路外,就是工资了,谁都不想自己的辛苦辛劳打了水漂。但是用人单位可不这么想。单位需要在规定的范围内支付工资,但实践中出现违法支付工资的情况。那到底单位违法支付工资的情况有哪些?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单位违法支付工资的情况有哪些 1、支付的内容和时间...

·洗车店无偿代驾责任如何认定?
    洗车店无偿代驾责任如何认定?现在提供代驾服务的平台很多,不少车主都享受过代驾服务,这种新型的服务方式的确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针对有偿代驾而言,日常生活中,也有无偿代驾的情况,比如通过洗车店的朋友将车开回家,那么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洗车店无偿代驾责任如何认定?下...

·用人单位的哪些行为不属于克扣工资
    用人单位的哪些行为不属于克扣工资不属于单位克扣工资的情形有哪些1、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

·具体的处罚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具体的处罚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

·人体伤害法医鉴定程序
        人体伤害法医鉴定程序怎么走?人体伤害法医鉴定程序主要分为五步,首先是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然后是缴纳鉴定费,受理立案,作出鉴定结论和书面通知鉴定结论。一、人体伤害法医鉴定程序
    1...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