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案例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案例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案例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案例是什么?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补偿规定
  1、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案例维权
  根据相关行政法的规定,你可以运用其来质疑政府行为的合法性,保护自己的,行政强拆是有相关规定有明确的表述,一旦政府有对不动产作出决定,而百姓不同意可以到不动产(房产)所在地的法院去状告该做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如果作出决定的机关是级别很高的国务院各部门,地方政府等这类,你可以去房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状告
  结合以上的内容仔细阅读后,现在您应该对于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案例补偿规定有所了解了吧,根据相关的规定补偿主要有农田、空闲的土地、矿产用地以及林业用地而且都是有不同的补偿规定的,另外有市场估价和交易均价以及重置价三个方式的,如果您觉得补偿不合理的完全可以向有关的法院投诉的。
  
  
  

·工伤补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每个劳动者都不想遭受工伤,但有时候可能因为不小心而导致了工伤事故的发生。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对工伤职工做出相应的补偿,支付一定数额的工伤补偿金。那么这个工伤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工伤补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符合法定条件...

·还没离婚小三有了孩子算不算重婚?
    还没离婚小三有了孩子算不算重婚?重婚并不是以是否与第三者有孩子而定论的。如果他对外宣称(向陌生人介绍)第三者是他的妻子,并且外人都这么认为。或者他对内(比如他的朋友等)这样宣称,就是重婚。这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搜集证人证言,目前对重婚的判定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就难在证据上。重婚,是指...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怎么判?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怎么判?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

·《公司法》对外借款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对外借款规定是怎样的公司在运营过程当中,其实在某些情况下免不了需要向他人进行借款来进行公司暂时性的资金上的周转。一般都是存在借款和被借款之间的这样一种关系,因此,当自己的公司有对外借款的这种现象的话,公司的会计是不能私自做决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对外借...

·一、交通事故先起诉医疗费可以吗?
    一、交通事故先起诉医疗费可以吗? 交通事故先起诉医疗费是可以的,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交通事故怎么走诉讼程序 ...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23规定是什么?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23规定是什么? 一、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死亡工伤赔偿标准规定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支付
    《婚姻法》中有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负担未成年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那具体说来,父母在离婚后抚养费怎么支付给未成年子女呢?这是让很多人都感到头疼的问题,往往也是比较容易产生争议的,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抚养费怎么支付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

·一、构成事实重婚罪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一、构成事实重婚罪的基本条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民法典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2、客观要件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可以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
    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权利主体是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无过错方。因此,应注意排除不属于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行使主体与对象的情形: (1)离婚损害赔偿针对的义务主体是有过错的配偶,对于与过错方损害行为有关的第三者,无过错方不能向第三者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只能通过其他途径如主张侵权损害赔偿等...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费如何收取?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费如何收取?一、医疗损害纠纷诉讼费的收取规则是什么? 在立案起诉的过程中,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是应当首先由原告方预先交纳诉讼费的。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诉讼费由败诉的一方承担,所以,原告方在缴纳诉讼费时是预先缴纳,待判决下来后,由法院区分责任,分担诉讼费的比...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