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私募股权投资的操作流程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私募股权投资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私募股权投资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私募股权投资的操作流程是什么?Private Equity(简称“PE”)也就是私募股权投资,从投资方式角度看,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简单的讲,PE投资就是PE投资者寻找优秀的高成长性的未上市公司,注资其中,获得其一定比例的股份,推动公司发展、上市,此后通过转让股权获利。私募股权投资的操作流程为:
   一、寻找项目
  私募股权投资成功的重要基础是如何获得好的项目,这也是对基金管理人能力的最直接的考验,每个经理人均有其专业研究的行业,而对行业企业的更为细致的调查是发现好项目的一种方式。另外,与各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联系以及广大的社会人际网络也是优秀项目的来源之一,如投资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各类专业的服务机构,都可能提供很多有价值的信息。当然,通常最直接的方式是获得由项目方直接递交上来的商业计划书。在获得相关的信息之后,私募股权投资公司会联系目标企业表达投资兴趣,如果对方也有兴趣,就可进行初步评估。
   二、初步评估
  项目经理认领到项目后,正常情况下应在较短期内完成项目的初步判断工作。项目经理在初步判断阶段会重点了解以下方面:注册资本及大致股权结构(种子期未成立公司可忽略)、所处行业发展情况、主要产品竞争力或盈利模式特点、前一年度大致经营情况、初步融资意向和其他有助于项目经理判断项目投资价值的企业情况。初步判断是进一步开展与公司管理层商谈以及尽职调查的基础。在初步评估过程中,需要与目标企业的客户、供货商甚至竞争对手进行沟通,并且要尽可能地参考其他公司的研究报告。通过这些工作,私募股权投资公司会对行业趋势、投资对象所在的业务增长点等主要关注点有一个更深入的认识。
   三、尽职调查
  通过初步评估之后,投资经理会提交《立项建议书》,项目流程也进入了尽职调查阶段。因为投资活动的成败会直接影响投资和融资双方公司今后的发展,故投资方在决策时一定要清晰地了解目标公司的详细情况,包括目标公司的营运状况、法律状况及财务状况。尽职调查的目的主要有三个:发现问题,发现价值,核实融资企业提供的信息。在这一阶段,投资经理除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来验证目标公司的财务数据、检查公司的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开展审计工作外,还会对目标企业的技术、市场潜力和规模以及管理队伍进行仔细的评估,这一程序包括与潜在的客户接触,向业内专家咨询并与管理队伍举行会谈,对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它还可能包括与企业债权人、客户、相关人员如以前的雇员进行交谈,这些人的意见会有助于投资机构作出关于企业风险的结论。
   四、设计投资方案
  尽职调查后,项目经理应形成调研报告及投资方案建议书,提供财务意见及审计报告。投资方案包括估值定价、董事会席位、否决权和其他公司治理问题、退出策略、确定合同条款清单等内容。由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项目企业的出发点和利益不同,双方经常在估值和合同条款清单的谈判中产生分歧,解决分歧的技术要求很高,需要谈判技巧以及会计师和律师的协助。
   五、交易构造和管理
  投资者一般不会一次性注入所有投资,而是采取分期投资方式,每次投资以企业达到事先设定的目标为前提,这就构成了对企业的一种协议方式的监管。这是降低风险的必要手段,但也增加了投资者的成本。在此过程中不同投资者选择不同的监管方式,包括采取报告制度、监控制度、参与重大决策和进行战略指导等,另外,投资者还会利用其网络和渠道帮助企业进入新市场、寻找战略伙伴以发挥协同效应和降低成本等方式来提高收益。
   六、项目退出
  是指基金管理人将其持有的所投资企业的股权在市场上出售以收回投资并实现投资的收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是私募股权投资环节中的最后一环,该环节关系到其投资的收回以及增值的实现。私募股权投资的目的是为了获取高额收益,而退出渠道是否畅通是关系到私募股权投资是否成功的重要问题。因此,退出策略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者在开始筛选企业时就需要注意的因素。从寻找项目开始到退出项目结束,完成私募股权投资的一个项目的全过程。在现实生活中,投资机构可能同时运作几个项目,但基本上每个项目都要经过以上几个流程。
  上述是私募股权投资的操作流程,在进行投资的时候按照这个流程进行可以降低一部分风险,至于最后的投资结果如何是由多方面因素综合决定的,不可控的因素的很多。私募股权投资本身就是一个高风险的投资行为,在投资前一定要最好足够的心理准备以及有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
  
  
  

·公司债券期限注会核验都有哪些
    公司债券期限注会核验都有哪些规定 一、公司债券期限 《证券法》第16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不予核准或者审批的,应当作出说明。” 二、公司债券注册会计师的核验 《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一、交通事故伤残八级算重伤吗?
    一、交通事故伤残八级算重伤吗?交通事故伤残八级可能是重伤,也可能是轻伤,因为不能以伤残等级去判断是轻伤还是重伤。要根据受伤时的症状鉴定轻重伤。8级伤残属于伤残级别,轻伤重伤属于伤情等级,两者是不一样的鉴定,奉行不一样的鉴定标准,具体以伤情鉴定意见为准。二、伤残等级和伤情鉴定的区别...

·虚假诉讼罪的量刑标准
    1、虚假诉讼的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

·一、男方失业期间抚养费怎么判?
    一、男方失业期间抚养费怎么判?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子女抚育费的数额,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给付。...

·住宅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
    住宅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随着社会市场化进程的逐步加速,人们是生活水平也发生了变化。和人们生活相联系的住宅也从以前的单位分配变成了商品,在市场上自由买卖。房价里土地出让金占了很大一部分比重,那么住宅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的呢,为您解答。住宅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1、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

·对犯罪未遂减轻处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对犯罪未遂减轻处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刑...

·夫妻财产分割的协议可以撤销吗
    夫妻要是协议离婚并且也按照国家的规定签订好了离婚协议书的话,之后就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之后才会让离婚协议书生效。此时如何夫妻单独签订财产分割协议的,夫妻财产分割的协议可以撤销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财产分割的协议可以撤销吗 按相关法律...

·离婚儿子给老婆抚养好吗,抚养费如何支付?
    不少夫妻虽然婚姻缔结期间可能并没有太多的情感,但是到离婚的时候对于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却会努力的进行争取,而且还有不少人会质疑,孩子跟着另一方生活会不会存在一些生存上的问题,下面就给您简单的介绍一下离婚儿子给老婆抚养好吗,抚养费如何支付? 一、离婚儿子给老婆好吗 两周岁以下的...

·车祸死亡赔偿多少?
    具体项目有,死亡赔偿金、处理事故人员的误工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交通费、事故实际损失费等费用。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城镇可支配收入计算20年;农业户口的按照当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农村纯收入计算20年;被害人居住地的标准高于上述地方标准的按照被害人住所地标...

·哪些情形下可以减刑?应当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为了鼓励犯罪分子好好接受改造,早日回归社会,所以规定了减刑制度,主要按照法院自由裁量权的大小分为应当减刑和可以减刑两种情形,那么具体来说哪些情形下可以减刑?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 一、哪些情形下可以减刑?应当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刑法》第七十八...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