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关于民事诉讼判决执行程序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关于民事诉讼判决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关于民事诉讼判决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关于民事诉讼判决执行程序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诉讼活动,无论是法院还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都需要按照民事诉讼法设定的程序实施诉讼行为,违反诉讼程序常常会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以下为您介绍下2015经济法基础重点内容之进行民事诉讼判决后该如何执行。
   一、民事诉讼的判决
  (1)法院审理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2)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进行调解。
  (3)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第二审法院的判决,以及最高法院审判的第一审案件的判决,都是终审的判决,也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二、民事诉讼判决执行程序
  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由第一审法院执行;对于调解书、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则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强制执行措施:
  (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
  (5)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或票证;
  (6)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强制退出土地;
  (7)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9)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金。
  (10)其他措施。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关于民事诉讼判决执行程序一般为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的调查,比如查询存款余额等。然后进行扣留相关人员的收入,当然法院也可以变卖被执行人的部分财产。在这里我们还需提醒您一句,民事诉讼当事人也有着平等的诉讼权利,您要合理运用自己的权益。
  
  
  

·返还彩礼钱法律规定有哪些?
    彩礼纠纷是近几年最常见的离婚纠纷之一,夫妻在离婚的时候,男方要求返还彩礼,而女方则拒不返还。针对这个彩礼的返还,我国法律中做出了怎样的规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返还彩礼钱法律规定有哪些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试用期主动离职公司什么时候发工资?
    试用期主动离职公司什么时候发工资? 试用期主动离职公司什么时候发工资? 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时一并结清工资。但实务中,公司处于财务方面的便利,辞职所在当月工资,公司通常在规定工资发放日发放。就是说,你在职的时候工资什么时候发,辞职当月的工资也在通...

·司法鉴定的时间不算民事诉讼时间?
    司法鉴定的时间不算民事诉讼时间? 一、司法鉴定的时间不算民事诉讼时间? 司法鉴定时间不计入案件审理时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民事诉讼中的审限,是指从立案之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双方当事人和解期...

·公司法增加股东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法增加股东的程序是怎样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根据实际的需要,可能会增加或者变更股东。尽管公司内部有权决定是否增加变更股东,但是法律还要求增加股东必须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能最终生效,否则公司的增加股东的决定对外没有效力。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公司法增加股东的相关知识。 一、公...

·离婚后2个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决
    在我国,家中俩个孩子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大多数夫妻会通过协商的方式一人抚养一个。当然,肯定也不排除有些人想要把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都争取过来的情况。不过,孩子的抚养和成长那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也是很谨慎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离婚后2个孩子的抚养权...

·房产过户本人去不了怎么办
    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的。原则上应当是需要本人签字,亲自到场的,但如果确实有困难,可以先进行委托公证授权委托书后,由被授权人代为办理。依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二手房买卖过户的时候,当事人本人必须亲自到场。《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一条: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

·土地使用产权出让金的范围,有什么意义?
    土地使用产权出让金的范围,有什么意义? 一、土地使用产权出让金的概念 土地使用产权出让金又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土地出让金,是指政府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向受让人收取的政府放弃若干年土地使用权的全部货币或其他物品及权利折合成货币的补偿。 二、具体范围 土地价款的具...

·在日常的工作中
    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们难免会出现一些磕磕碰碰,有时候一些小伤口自己清理包扎就好了,也不会涉及到工伤之类的,但是在一些工种上面了解一下工伤待遇申请仲裁还是比较重要的,比如户外工作者、高空作业者、建筑工人以及一些危险性比较大的工种,这些劳动者们因公受伤的几率非常大,由此很多人就会想知道...

·离婚后没有公正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后没有公正共同财产怎么分割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的,但婚后的财产就算是没有公正都需要共同的分割;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可...

·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制定规则是什么?
    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制定规则是什么 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制定规则 2009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