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最新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最新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最新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最新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的土地共分为五类:
  
    一类区片范围:县城规划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75000元/亩;旱地/园地:37500元/亩;林地:18750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9375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平川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61900元/亩;旱地/园地:30950元/亩;林地:15475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7737.5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丘陵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61300元/亩;旱地/园地:30650元/亩;林地:15325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7662.5元/亩
  
    四类区片范围:低山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56250元/亩;旱地/园地:28125元/亩;林地:14062.5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7031.25元/亩
  
    五类区片范围:中山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53750元/亩;旱地/园地:26875元/亩;林地:13437.5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6718.75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法院2次起诉离婚怎么办理的?
    法院2次起诉离婚怎么办理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

·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哪些?
    根据《继承法》规定,公民死亡是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中国人和外国人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在中国人和外国人离婚的时候,具体也是分为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的,针对不同的离婚方式,法律规定需要的证件是不同的。那么中国人和外国人离婚需要哪些证件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协议离婚的条件和材料 1、和外国人协议离婚的条件 主要包括以下五种...

·发生医疗纠纷要如何赔偿?
    发生医疗纠纷要如何赔偿?医疗纠纷的赔偿,可以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

·“指定管辖”案件的管辖权异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指定管辖是指“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发生指定管辖的原 因一般有两种:一是法院的全体法官均需回避;二是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所在地发生了严重自然灾害。注1而本案的情况显然与此不符。如果说W市中级法院认为自己...

·不订立劳动合同的影响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协商一致后,双方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更好的保障双方之间的权益。那么不订立劳动合同的影响有哪些呢?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何举证 目前有许多劳动者因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遇到纠纷后,无法证明与...

·商品房买卖合同怎样解除
    商品房买卖合同怎样解除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怎样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从实体上特别规定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对其解除程序则应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应当以通知的方...

·劳动合同中的社会保险包括哪些?
    劳动合同中的社会保险包括哪些?1、社会保险主要是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种。2、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职工缴纳8%;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职工缴纳2%;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职工缴纳1%;工伤保险:单位每个...

·关于诈骗罪如何量刑处罚
    在看诈骗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时候,一般都是结合实际的数额进行确定的,此时诈骗的数额如果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要求,那么就可以认定构成诈骗罪。在之后的量刑处罚过程中,自然也是要充分考虑到犯罪数额进行的。那一般关于诈骗罪是如何处罚的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哪些?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