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国劳务需要什么手续?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出国劳务需要什么手续?
您的位置:首页  »  
 

出国劳务需要什么手续?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出国劳务需要什么手续?
  
  工作是支撑我们在这个社会活下去的手段,我们需要通过劳动来换取报酬,用以支付生活所需的各种东西及服务。但由于人口的增长,可供我们选择的工作岗位越来越少,应聘的要求越来越高,许多人面临失业的状态。在这种状况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出国打工,因为相较于国内,国外的用人需求还是较大的。但出国打工需要办理许多的手续,今天,就来给您讲讲出国劳务需要什么手续。
  
  一、出国劳务需要什么手续
  
  出国打工的程序包括:
  
  选择正规的外派劳务公司——获得出国劳工信息——报名——面试——体检——培训——考试——签订合同——缴费——办理出国手续——赴国外工作。
  
  出国务工需要办理国内手续和国外手续,国内手续主要包括:护照、签出境证明、培训证等,去部分国家和地区还要打预防针,以免患上传染病。部分国家须在批准入境前办理个人资料公证。这些手续一般由经营公司统一办理。
  
  而国外手续包括:入境许可、工作准证等,由外国雇主负责。至于费用方面,需要自己负担的费用有:体检费、适应性培训费、护照签证费、服务费(劳务经营公司将提供组织和服务管理所发生的费用,不超过你在国外工作期间合同工资的12.5%)等。
  
  二、应该清楚的问题
  
  想出国劳务,必须要“看准项目、签好合同,再缴费用”,具体应了解的情况有:
  
  1、招收出国劳务人员的广告是否经县外经局审核批准;
  
  2、应查看招收出国劳务的中介公司营业执照是否有对外劳务中介的经营范围;
  
  3、你可以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具有外派劳务经营资格的经营公司的营业执照、委托书和商务部颁发的《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的复印件,以及经营公司与外国雇主签订的对外劳务合作合同;
  
  4、了解清楚出国做什么工作、工作期限、有没有试用期,每月或每周工作天数及每天工作时间;
  
  5、弄明白报酬待遇:包括月基本工资、超时和节假日加班费、工资和加班费发放方法。一般情况下,外国雇主会直接将工资支付给你,或通过中介公司转交给你,或存入你的银行户头。
  
  三、相关费用
  
  劳务出国前一般需交纳以下费用:
  
  1、报名费:不得超过50元/人/次;
  
  2、体检费:一般300元/人(有时所去国别不同则按其使馆要求的体检项目来确定收费标准),费用按医院实际收取支付,并留下收据;
  
  3、护照工本费:200元/人(特快护照则按公安部门规定收取);
  
  4、培训费:根据培训时间长短一般在150到600元人民币之间,培训期至少48个课时;考试费、技能培训费、外语培训费以及劳务人员自身发生的交通费、伙食费等,按规定标准收取;
  
  5、管理费:不得超过外派人员合同工资总额的25%;
  
  6、签证费、人身保险等各项费用按规定执行。
  
  要注意的是,管理费、履约保证金等须由签约权公司直接或委托中介公司,代为收取并开具签约权公司的收据。劳务人员交纳各种费用一定要索取票据,并妥善保存好,作为以后索要费用的依据。
  
  每个人都希望有一份好的工作,既能满足自己的生存,又可以给自己带来更好的生活。但人口的增长,使得我们工作的门槛越来越高,可供选择的岗位越来越少,竞争者却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失业者选择出国寻找工作机会,我们已经从办理流程,需注意的问题,相关费用三个方面为您解答了出国劳务需要的手续。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应该怎么证明强迫签借条?
    应该怎么证明强迫签借条?1、被胁迫写下借条后,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留底,报案记录可以作为证据。2、与对方沟通,找第三人在旁边作证,证明自己是被胁迫的;3、与对方接触时随身携带轻便录音录像设备,受到胁迫时可及时拍录取证。二、被强迫在借条上签字有效吗?在被逼迫情况写下的欠条没有法律效力,...

·刑法中的遗失物是什么?
    刑法中的遗失物是什么? 一、什么是遗失物? 遗失物是指他人丢失的动产。遗失物并不是无主物,也不是所有人抛弃的或因为他人的侵害而丢失的物,而是因所有人不慎所丢失的动产。不过,除所有人以外,因占有人不慎丢失的合法占有的物,也为遗失物。动产是否为遗失物,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须占有...

·如何进行保险诈骗罪无罪辩护
    如何进行保险诈骗罪无罪辩护 我们知道判定被告人是否有罪的依据一是其行为是否满足犯罪构成要件,二是其情节或数额是否达到了此罪规定的立案标准。要进行保险诈骗罪无罪辩护,就必须围绕这两点进行无罪辩护。那么如何进行保险诈骗罪无罪辩护,保险诈骗罪无罪辩护的依据是什么呢?带着这些疑问,从我...

·土地使用证的样子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证的样子是怎样的 一、土地使用证的样子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 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

·室内空气污染损害鉴定
    室内空气污染损害鉴定。包括确认住宅、办公场所、公共场所等全封闭或半封闭室内环境空气质量与基线相比是否受到损害,确定室内空气污染损害的时空范围和程度,判定室内空气污染的原因,制定室内空气污染治理方案建议,评估室内空气污染损害数额,评估治理效果等。公司职员工作签了一年合同中途不干会有啥后果
    公司职员工作签了一年合同中途不干会有啥后果工作签了一年合同中途不干在约定服务期内辞职,就要支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

·房屋网签租赁备案材料有哪些
    房屋网签租赁备案材料有哪些?(一)书面租赁合同;(二)房屋所有权证书;(三)当事人的合法资料;(四)城市人民政府限定的其他文件。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认可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注意以上证件材料请准备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备案...

·教练车维修误工费如何进行计算?
    教练车维修误工费如何进行计算? 一、教练车维修误工费如何进行计算? 教练车维修误工费直接按照固定收入乘以误工时间计算即可。具体的情况如下所述。 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

·个人质押贷款质押对象有哪些
    个人质押贷款质押对象有哪些 一、质押的定义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

·网上开设赌场罪拘役缓刑可以吗?
    赌场害人不浅,导致家破人亡的情况时有发生。在网上开设赌场有专门规定,但网上开设和在现实场地中开设赌场都是违法行为。网上开设赌场罪拘役缓刑可以吗?刑法中对于缓刑的规定适用于各种刑罚,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犯罪者积极自首和主动立功也有可能获得缓刑。来看一下缓刑的规定: 一、网上开...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